10月27日
第一卷第十二章、第十三章整理
十二、称赞与幸福
这一章先分析称赞的本性,并厘清与歌颂的区别,然后得出如下结论:
幸福是受崇敬的、完善的事物,不是我们所称赞的事物。
作者的理由:
1.幸福显然不属于作为能力而存在的事物。
2.根据称赞的本性,适合于最好的事物的就不是称赞,而是更伟大、更善的东西。适合于善的事物也同样不是称赞。没有人会像称赞公正的行为那样称赞幸福。因为,我们称赞一事物,似乎是因为它具有某种性质并同某个其他事物有某种关系。如称赞一个有德性的人,以及称赞德性本身,是因那种行为及其结果之故或者说与某种善的、出色的事物相联系,即称赞总要以某种出色的东西(好的结果或杰出事物)为参照,像快乐、幸福、神等尽管都是善,都得不到称赞,而那些受到称赞的事物就是因为它们才被认为善的。
3.称赞是对于德性的,人由于德性而倾向于做高尚[高贵]的事。它适用于行为、选择或实践。歌颂则是对完成了的行为的,它只适用于完成的行为或业绩。
4.幸福是一个始点,属于始点的和善事物的原因的东西,也就是值得崇敬的和神圣的东西。
十三、德性引论
1.灵魂的无逻各斯部分中造成营养和生长的那个部分,这种能力的德性是所有生物共有的,而不为人所独有。不属于人的德性。
2.灵魂的无逻各斯的部分还有另一个因素,它抵抗、反对着逻各斯的部分,却在某种意义上分有逻各斯,它的本性是完全合于逻各斯的。这个部分是两重性的。
3.灵魂的逻各斯的部分就是分为两个部分的:一个部分是在严格意义上具有逻各斯。另一个部分则是在像听从父亲那样听从逻各斯的意义上分有逻各斯。
4.德性的区分也是同灵魂的划分相应的。一部分称为理智德性,另一些称为道德德性。智慧、理解和明智是前者,慷慨与节制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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