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神对罪人的耐心和容忍是奇妙的
既然罪是如此极端的邪恶,它敌对神又令神不悦,那么,祂的耐心显然是极大的,祂的良善也是极丰盛的,祂的容忍是极其奇妙的。神呼求祂的仇敌与祂和睦(哥林多后书5:20),等候罪人,好向他们开恩(以赛亚书30:18),这是那满有恩典和耐心之神的特征,祂当受永远的称赞!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出埃及记34:6;民数记14:18;诗篇86:15),祂并无改变。我们基督徒是祂良善和耐心的活碑和典范。我们没有完全消灭乃是因为耶和华的怜悯(耶利米哀歌3:22)。
罪是如此之邪,与神对抗且令神不悦,使人沦为神的仇敌。而神却温和地对待他们,这是令人惊喜的奇迹。神的眼目清洁,祂不看罪孽,却因看到人的罪而忧伤。罪激使神震怒恨恶,但神并没有在祂的仇敌身上爆发烈怒伸冤,祂反而恳求他们归向祂。噢,祂忍耐的大能何其难测!祂的怜悯和宽容广阔无边,祂恩典的丰盛也无法测度!所有的罪都在神的眼下。神并非不晓得,其实祂对罪明察秋毫,罪也激怒祂,使祂忧伤。神必能在祂喜悦时伸冤;祂却包容并忍耐。这使我们应当更深入地思考:
a. 世上的罪人难以计数。所有的世人都伏在罪恶之下(约翰一书5:19)。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一个未曾犯过罪的。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是高贵的还是低微的,所有的人都犯了罪。对此,神的耐心有多大呢?
b. 每个人所犯的诸罪。罪人的数目远远不及罪的数目。罪与人一同成长;罪人不但在罪孽中成胎,也在罪孽中出生,而且在学会走路之前,甚至在母腹里就已落入歧途。从他们的心中找不到丝毫的良善 (创世记6:5)。人们罪上加罪,贪婪地双手犯罪,似乎他们所犯之罪还不够多一样。他们喝罪孽如水,仿佛罪既能滋润他们又使他们欢畅。更有甚者,就连神的儿女也因自己的罪激使祂动怒 (申命记32:19)。然而看哪,神的耐心和宽容又怎能尽述呢!
c. 时间的长久。自从人类堕落至今,一代又一代周而复始,芸芸众生都犯下了不计其数的罪。而且,我们每一个人在年青力壮时所犯的罪就足以被定罪一万次;但神却给了我们宽裕的时间叫我们悔改,并没有立刻将我们剪除。这正是祂的耐心所在!
d. 许多事情加重人们的罪孽。 人不仅罪恶累累,而且他们所犯下的罪也藉着许多不同的事加重和恶化。人因不悔改,并藐视那引领他们悔改之神的良善,更加深他们的罪孽 (罗马书2:4)。这使人们置于无可推诿之地,无法逃避神的审判。不少人活着,力图摆脱他们的困境,其目的只不过是为了多犯罪(耶利米书7:8-10)。他们躺卧在病床上,在地上或海上面临危难的时候,就不住地向神发誓或许愿,求神解救他们;但在他们大病痊愈或脱险之后,他们又仿佛犬类,迫不及待地回头吃所吐之物。很多人得罪了蒙恩之道,他们在律上加律、条上加条地受训悔,却仍然不罢手作恶。人们在一切的事上加重、加深和加大他们的罪孽,要数清它们是不可能的。尽管人们的罪孽罄竹难书,神却等候施恩予人!谁能看透祂恩典的浩大呢!
7. 神的审判是公义的
虽然神的耐心超出我们的所思所想,但祂必永远惩罚一切不悔改的罪人。最大的受苦既不超过也不少于罪所当得的。今生最大的痛苦出于怜悯,而地狱中最可怕的刑罚是出于公义。
a. 思考神的本质。神是公义的,而且祂只能是公义的。全地的审判者——神,会不会断错事情呢?绝不可能!「神审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鉴察」 (约伯记34:23)。该隐可以说,神对他的刑罚是难以忍受的,但他却无理说是不公义的;虽然这刑罚多过他所能忍受的,但并没有多于他所当受的。神不但照着祂的主权审判人,也以审判者的身分审判他们;祂不但凭己意审判,也凭律法和原则审判。启示录中说到神的审判时,常常强调祂的审判是公正、公义和诚实的(比如启示录16:7)。虽然祂所作的何其难寻,但却是公义和诚实的。所以,经上说每一项过犯和悖逆都受了该受的报应(希伯来书2:2)。在人们遭受神的审判时,罪债塞住人的口(耶利米哀歌3:39;罗马书3:19-20)。如果神审判人,神必无谬误可查;但如果人判断神,人却是一位说谎者。我们会不会象夏娃那样怪罪于魔鬼呢?的确,魔鬼确实当受责备,但犯罪的主要因素在于人本身。诚然,魔鬼能引诱人,但是它不能强迫人犯罪。因此,虽然人受引诱犯罪,但实际上犯罪的仍是他自己;尽管人无法拦阻自己受引诱,却能禁止自己犯罪。我们要责怪神吗?我们能指控祂什么呢?难道神没有告诉人犯罪的危害吗?人只可说,他因犯罪而自取了困苦和刑罚,他的沉沦乃是由于自己。罪人有自己的选择,那么他们为何抱怨神呢?
b. 思考罪的本质。罪是「谋害神」者。因此,罪人图谋除掉神是不公义的,而神灭绝他们则是公义的,即神收回他们一切的益处并毁灭他们都是公义的,因他们企图除掉神。如果我们看清罪的目标是要废除神,那么罪人需要遭受怎样的刑罚才算严厉?正统的神学家们恰当地告诉我们,客观上来说,罪是无限的。这罪当受何等大的刑罚才相称呢?假如罪的阴谋诡计得逞,那么不堪设想的是,神将不复存在。惟有无限的权柄才能赦罪,照样,惟有无限的权柄才能充分地刑罚罪。罪的目标在本质上是无限的,同样对它的刑罚也当
是无限的。所有的罪都当承受所有的痛苦,这无不公义;神按照人的所作所为报应他(耶利米书17:10)。
c. 思考罪人死于不悔改的状态。 那些至死不悔改的人将在同样的状态下持续到永远。永不悔改的罪人遭受永远的刑罚,这难道不是合理的事情吗?神永恒地惩罚这类人并不为过。假使人能还清他欠神的一切债务,那他必得自由;如果他说不能,这就是他的罪债和悲剧了,因背负这债是他自取的。此外,他无法求助基督的赎罪祭,因基督并不为至死不信和不悔改的人赎罪。一个从不照福音的要求接受基督的人无法在神面前求告基督的名和公义,并且在此福音之外,没有别的救恩之道。因此,罪之邪在所有的方面都证实了神的公义和审判。虽然神的审判是公义的,但祂喜悦饶恕和赦免一些罪人。
8. 人的罪债蒙赦免是何等可贵!
蒙神的赦免是令人惊喜的。我们可以从几个不同的方面看到神赦罪怜悯的宝贵性:
a. 这是新约的怜悯。新约被称为更美的约,应许也被称为更美的应许(希伯来书8:6)。旧约未曾赦罪;这是新约的荣耀,即它是恩典之约 (希伯来书8:12)。
b. 赦罪是基督宝血所结之果。 祂流血正是为此目的,能够抵销如此重价的血必定是万分宝贵的。我们靠着血得赎,这血出于神的羔羊——祂的儿子(彼得前书1:18)。圣经称这救赎为罪的赦免(以弗所书1:7;歌罗西书1:14)。
c. 因蒙赦罪,我们便有救恩的知识(路加福音1:77)。那些罪蒙赦免的人受神祝福,将来也必蒙福(罗马书4:8)。
d. 因蒙赦罪,我们的灵魂得以安息,这也是我们大欢喜之由。 赦罪的
感受必将带走痛苦的感受。罪的感受使我们患病,而蒙赦罪的感受则使我们痊愈。凡蒙赦免的人都能与诗人一同说,「我的心哪!你要仍归安乐,因为耶和华用厚恩待你」 (诗篇116:7)。 体察己罪而未蒙赦免的必不得安息;但当赦免的喜讯被传扬和被人接受时,因信称义的人便与神和睦,其心灵也得安息。听到我们的罪蒙赦免比听到苦难结束的消息更能使我们宽慰。因赦免而得的平安使我们能够并愿意承受困窘、苦难和逼迫。
如果我们能够知道,罪是怎样的敌对神的恶物,它又是怎样地使神不悦,那么我们必会明白,神赦免任何人的罪都是万分奇妙的事情。当人们意识到己罪的恶极时,他们几乎难以相信神会赦罪。如果人的怜悯宽恕能到七次是大的,那么神的怜悯赦免在一天之内就超过七十个七次又是何等的大呢!(马太福音18:21)
9. 不可为任何原因犯罪
人不可为任何的缘故犯罪,因罪敌挡神,敌挡祂的旨意和祂的荣耀。这条理由足以压过任何用来犯罪的理由。无论罪与罪人如何花言巧语地为自己辩白,无论犯罪看起来多有益处或使人舒适,然而它终究是罪,是违背神的。
罪得罪神有诸多的严重之处。第一,罪敌对创造我们的神;我们因被神所造而成为祂的儿女;却因堕落的本性成为震怒之子。我们是父神所造的,那与造他的主争论的有祸了(以赛亚书45:9)。儿女得罪父母是缺德的事情,这罪如此可恨,以致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21:15)。击打造我们的父更是罪恶滔天!嬉笑藐视父母的,他的眼睛必被乌鸦啄出(箴言30:17),那么,对于那些嬉笑咒诅神的人将有何事发生在他们身上呢?第二,罪干犯那掌握我们气息的神,我们的生命和幸福也都在祂手中;祂能踩碎我们如虫,祂不但能使我们归回尘埃,也能将我们扔入地狱。祂为我们所成就的一切使我们的责任重大,我们不可得罪祂。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利益都使我们有欠于祂,倘若神没有吩咐受造之物,它们必不服事我们,也不会对我们有用。倘若神不施与和祝福,我们必不能获得食物或任何益处。若神夺去我们白天的食物和夜间的睡眠,我们将会怎样呢?既然我们的这一切都依靠神的供应,那么我们怎能背弃祂呢?有两大奇事: 首先,人作恶多端得罪神,祂却如此地厚待人;其次,人以作恶抵挡如此良善的神。愚妄的人们哪,你们竟是这样回报耶和华吗!第三,今世,保守我们出入的是神。祂保守我们远避无数可见的、不可见的、屋内外的危险。如果我们能看到环绕我们的危险,我们必将惶恐不得终日。况且,神早就可以送我们下地狱,然而祂却给我们时间悔改,等候施恩。当祂来审判世人时,若我们是未曾称义的罪人,我们怎能站立得住呢?我们将逃往何处的避难所寻找庇护呢?显然,那时人必无法逃脱,那日祂的伸冤必追上并毁灭我们。
请你在心中默想这些事情,然后考虑你能不能够继续作恶,或将得罪神的事视为无关紧要。因为祂屈尊自己,赐给我们丰盛的恩慈,再得罪祂真是可恨的忘恩负义和悖逆,无论我们能从犯罪中获得怎样的「欢乐」,也无论我们犯罪有何种响亮的借口,都不可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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