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篇小文,却好似捅了马蜂窝,也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重浪,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这有些出乎意料。
说实话,我就单纯是一个喜欢莎莎的老阿姨,算不上粉丝,也不懂什么”饭圈“,平常更不怎么关注时事热点,特别是影视界明星八卦、粉丝圈各路信息更是知之甚少。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体育明星,基本无关注,要不是收看奥运会,根本都不知道哪些人是体育明星。
我承认,对于体育项目,我是个妥妥的外行,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运动员的喜欢。在我心目中,凡是在奥运赛场上出现的运动员我都尊敬和热爱,因为能走进这个队伍里,他们都已是佼佼者,代表国家荣誉出征的他们,是我也是大家心中的骄傲与自豪。
同样,出于个人喜好,也或者是人与人之间的磁场与缘份,会让每个人对某个或某类群体的运动员产生更多的热爱。在我看来,这再正常不过。别说陌生人,就算是亲人之间,也难免有亲疏差别。
我对“粉丝”之谓算是有一点知晓,表达着热爱、喜欢和欣赏之意。从前觉得这个词还挺美好挺荣耀的,一个人能获得“粉丝”,一定得有一定的才能,哪怕只是长得好看的明星,至少也是提供了一点的感观价值。如今出来一“饭圈”的说法,让我真的很懵圈。我是不太懂,也没太明白何以要冠以此名,难道真觉得“粉丝”就是单纯的脑残、饭桶类?希望只是我的错误理解!
喜欢一个人是没错的。过去我不理解年轻人的追星行为,随着年岁的增长,我渐渐地能懂他们。一个人内心有一个榜样,有一个偶像,也是一种人生奋斗和努力的方向。如果我有钱有闲,也许我也想去追心中喜欢的明星,就像坐在巴黎奥运场馆为莎莎加油的粉丝一样。
文字遭到热议,有些惊喜,也有些恐慌,有网友肯定,让我觉得我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有网友批评指责,又让我觉得自己做错了。但扪心自问,我是坦荡的。
因为这篇文字,看了不少评论,我渐渐明白,我因心中的一些疑惑而有感而发,虽然没有恶意,也没有诋毁任何的意思在,但确实也只是管中窥豹,只见一斑。没有把问题说透彻,说清晰,所以才引起网友们互相争辩。
有一点必须肯定,真理确实是越辩越明。从他们的留言里,大多数网友都是客观理智的,也是非常懂乒乓球的真球迷。当然,也有少数不理智者,恶意评价他人,或者肆意揣测歪曲他人意思,确实超出了正常言论的范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负责!这其实正是把“饭圈”文化推上风口浪尖的根源所在。
从网友的评论和官方的一些消息里,我终于明白为何这一次事情闹得如此之大。正如我看到到了2017年、2019年的那几场比赛来看,单纯是在观众席为自己的喜欢的运动员喝彩助威算不上什么事,为何就上升到“整顿”饭圈文化这么严重?
本质上,还是部分不理智的人的个人行为影响了一个群体。真正喜欢一个人,是不希望她因此蒙受不良影响的。法网恢恢,犯错的人自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在法制建设日益完善、法律意识不断普及的今天,还有人要以身试法,绝对是愚昧、无知。这既是对不知敬畏者的惩治,也是对我们的一种警示。文明社会,做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人何其重要!
所以,也不必痛 斥“饭圈”文化。存在即合理,没有粉丝,运动员就没有压力了吗?有人笑谈,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干脆让运动员自己关上门来比赛。想象一下那种场面,会不会比训练还枯燥呢?
其实不论是协会,还是央媒,所声明的都是整顿“饭圈”乱象,而非“饭圈”文化。一起看看:《强烈谴责!中国乒协就“饭圈”乱象发声》、《主播说联播 | 体育领域“饭圈”乱象,怎么整、如何治?》。而乱象,正是那么几个极端的人挑起的,代表不了主流,更代表不了真正的喜爱者。
说到喜爱,其实还有个小疑惑,如果2017年,莎莎与丁宁相比名不见经传,没有粉丝现场助阵可以理解,那么,同为获得多个冠军荣誉的明星运动员莎莎与陈梦,为何同场竞技现场差异如此悬殊呢?是莎莎的粉丝有钱一些吗?
我喜欢“粉丝”这个称谓,“饭圈”还是有些怪异!我喜欢莎莎,欣赏莎莎,我愿是她的粉丝,而不是“饭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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