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许三观卖血记》,一直没机会去读,很有幸在智慧书屋见到这本书,书的封面是黑色的,书的名字是白色的,在深邃的背景下,“许三观卖血记”几个字比较显眼,题目右边:余华作品几个字是有些浅的黄色。一本书就那样不慌不忙地立在众多的图书中,许是哪位读者刚刚看完还过来,恰恰被我不早不晚地赶上,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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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是丝厂的送茧工,也是一个很小的人物,他代表着当时许许多多的小老百姓。他们生活艰难,却很努力地活着。他们有些愚昧,却很认真地活着。他们爱憎分明,却那么善良地活着。他们被生活压迫,他们也放声大哭,但生活好像从来不曾讲他们压垮,他们一直顽强地生存着,最后不用以卖血为生时,他们觉得自己过得挺好的。
许三观是这些人的代表,当他得知养了几年的老大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时,他让孩子去找亲爹,不想用自己卖血的钱养别人的儿子,最终,还是他亲自出去找回了这个出走的儿子。当不认一乐的亲爹出车祸住院时,许三观先是高兴,后来还让一乐去为他喊魂,虽然最后并没喊回来,但故事朴实的语言里,让人看出许三观的朴实与善良。
家里没钱,卖血。给相好买东西,卖血。请孩子领导吃饭,卖血。家里没米下锅,卖血。给孩子看病,卖血。总之,靠卖血,许三观养大了孩子,养活了一家五口。他觉得能卖血说明自己身体好,他卖血前必定先喝七八碗水,为的是让血变多……
当他老了,孩子们都成家生子了,有一天他突然又想吃炒猪肝了,那是以前每次卖血后犒劳自己的美味,可这次血头却再也不收他的血。故事就这样结尾了,有点小幽默,却让人笑不出来,有点小沉重,却明明许三观的生活已经步入正轨,用他妻子的话说,就是:我们现在有的是钱,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作者余华以一个局外人的语言,冷静地描述着一个又一个场景,就像一个不露声色的大厨,上了一道又一道菜,个中的滋味让每个人凭自己的口味去给这菜下结论。无疑,这才是真正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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