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深圳挨着香港的便利,我们这工薪阶层也带着新鲜感,去过几次香港。说实话,我第一次去过后,并没觉得有什么特别吸引自己再去的必要,可能消费能力或者阶层不够吧。奈何老二要奶粉,图个放心,过个几个月也会去拎两罐奶粉。 2018年国庆前夕,又去买奶粉。心想着,之前老二断粮了,同事帮带了一罐救急,这人情得赶紧还了。但是实在是懒得跑,我就多带了一罐奶粉。买完赶上大中午,晕头晕脑的就过关了。前面一堆人过去了,一个没查。巧了,剩我一个傻帽在后面拎个箱子,抬头正好和一关员对视。这不查我,查谁呢。谁知后面就因为1罐900克的奶粉,在大陆妥妥的一良民第一次成走私犯了。期间,查证,搜身,写住址,签各种字。香港警官和警姐还是挺好的,所有的犯罪过程手写的,念给你听,还要交保释金,保释金还必须是港币现金。这架势真是让我一头的黑线,一脸懵逼。这么坚强的我吓得都要哭了。警官带我去取保释金的时候,我还怯怯得问会拘留,坐牢吗? 警官回我的大概意思是,念尔初犯,奶粉超得不多,应该是不会拘留,具体要等法官判。最后交保释金还得坐警官的车子送到警署交,行车途中我还问警姐,没超量的奶粉会还给我吗? Madam说,按以往惯例是不会还的。最后交完保释金,领了几张条子,再送我回关口,让回深圳。回来的路上,我还问警姐说,见了法官怎么说?她说,不要说太多,法官很忙的,你说的多了,法官不高兴了,类似你懂的之类的。出来的时候,路口站一年长的警官,还没缓过神来的我分不清,哪边是哪边。就问说,我要回深圳。他指路的同时还问我,你是学生吗?我说不是,我就是来玩一下。(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他为什么问这一句?难道学生有优待?)。就这样带着几张条子,很郁闷的回深圳了。
回深圳后,把要回港的时间,路线的指示条子贴在显眼的柜子上,生怕错过时间。
过了大概一个半月,到了第一次报到的时间,我怕人生地不熟迟到,定的10点,我任是顺利的8点就到了。在路口转悠了2个小时才进警署。之前听警官说闯红灯在香港都是犯法的,要上法院的。我过那里的马路都琢磨许久从哪里过,能不能过。最后我看当地人都随便走来走去的,这才放心走。警署附近的房子,路边上的土地庙看起来跟我福建老家类似,多少有点亲切,路边扫地阿姨也很礼貌。有海边人的朴实,豁达。那天,在警署报到的人还不少,2-30个人,基本都是奶粉超了。我像找到组织一般,纠结的心稍微松弛点。在那里就差手面没指纹没录,十个手指录了个遍。期间,令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警署里面,居然摆着关公像,旁边是些什么忠义千秋之类的对子,看起来香火不断的。我觉得很有意思。内地的政府机构政治倾向是唯物主义,这种地方是不可能看到关公像的,关公一般供在庙里。在录完指纹后,中间有点等待的时间,所以他们都在那里聊天。有超300克的,还有跟我一样超900克,她才被要求交1000港币的保释金,我却要交1500港币。我当时想,应该是看我长得丑些,土些,看着不舒服,就多收我一点。因为我实在看起来不像有钱可以多讹我一点的样子。还有个有钱的中国大妈,说话很豪爽,直接的人。她在那里说,“哎哟,好麻烦的了,我是替女儿来的,我不知道不能多带。"大家聊到,那不超的奶粉也不还给我们的时候,她直接就说,好黑心哦,让我们跑来跑去,罚款外,还没收正常的奶粉。还为香港聊出一个高效的办公办法:直接在海关设一个小法庭或者设个罚款标准,交罚款就好了啦。但是中国人总是不乏反省的能力的,有人马上就反省到,或许人家就是故意搞这么麻烦,让你宁愿多跑几趟,也不愿意超带。大家听了,都在笑。最后有个年轻阿sir拿文件过来,让我们挨个签字。上来态度就不好,明知道我们可能听不懂白话,还讲得飞快,最后凶巴巴的重复说,在这里签字,要签的一模一样。不一样,在这里签到一样为止。 这还着实让我有些担心,因为我的字定型不够,经常写得可能不一样。 幸好,一次就签过了。
这次报到完之后,我就自己先走坐公交去了,等公交的时候,中国大妈他们一行人也过来了。就一起上了公交。最后大家还组了个群,以便下次去法院那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彼此有个照应。
过了7天之后,我们得去最后一次听法官宣判。很巧,路上我又遇上中国大妈,我们就一路结伴问过去。问到一个中年阿姨,怕她听不懂或者不肯用普通话,我就用蹩脚的白话问,最后英语都用上了。谁知那阿姨非常好,直接用普通话回我们,我们很快就找到地方了。我几次去香港,问路问年长一点的人都非常之友好。时间定的9点,我们在那里等了一会儿。期间,老有人拿纸出来用白话喊名字,搞得我们莫名其妙,很紧张,生怕错过什么。问那些出来喊话的人,他们又都不搭理你。最后又出来一个喊的,中国大妈憋不住了,发生问那个人,叫的什么名字,听不懂?……终于有一个愿意开口的了,跟我们说,你们都是奶粉的吧,等着这里开门叫你们进去就好了。大家总算清楚放心了。
就这样,又等了一会儿,一个门开了,让我们进去,挨个点名,分语言种类坐两边,还有旁听的。坐我旁边的女的问,那女的是法官吗?我说应该不是,法官应该要穿长袍,带白头发帽子,坐正中间的吧。果然,最后法官来了,可是没带帽子。我们在那里旁听了两个案件,都是白话的,好像一个是打架,一个是吸毒的。后面轮到我们,一个类似书记员的人挨个念卷宗,一个个递给法官,法官一口价说罚你多少钱,你说认罪。后面一个类似代理律师的人说,是否同意奶粉充公?我们都说同意,法官就说那你出去交钱咯。因为之前进去后,有类似法庭警察的人就暗示,谁都是为了自己孩子带奶粉的,但是没办法,你们就是犯法了。反正意思就不要说那么多,说多了,恐怕罚得更多。所以,即使对奶粉充公有疑问,大家也不敢问,赶紧破财消灾,赶紧去交钱,把事情了了才好。最后出来大家聊天,发现多带一罐和两罐的罚款才差300港币。
交完罚款,他们都要去购物,我们坐电梯到关口,一行几个人又有点迷路了。路口有两个警官拦住我们,问:你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又是说白话,我勉强能听懂。可是他们几个围着警官沟通了好久也说不大清楚。中国大妈急了,对他们大声说,说普通话。佩服大妈的勇气,我差点笑出来。后来才知道,那个电梯只许出,不许进的。两个警官可能看我们确实是不知道。说下次不可以了,给我们指了路,放我们过去了。我不知道,这两位警官是不是真的不会说普通话,如果会,硬是不说,这沟通的姿态显然是有问题的。
当时出法院的门的时候,有同行的,在法院门口直接把卷宗啊,收据啊,撕了扔进垃圾桶,怕把晦气带回大陆,带在身边。我过了那短短的两层关卡,安全回到内地,舒了长长的一口气。 人情总算还了,事情总算了了。不知何时还会再去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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