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总是会不可避免地蒙上旧照片一样的黄,如同黄叶飘落,又细细散作尘沙。
纵然你将尘沙堆砌成记忆的城堡,终于还是会被时间的潮汐轻易地冲刷,让你无论如何用力地回忆,如何细心地描绘,都不可能再重现当时的模样。
于是我们用穷词描述的每一段过往,都是一场为了忘却的纪念——若不会忘却,何必用文字去纪念。
现如今我依旧还能记得那个连走路都不会的年纪,带着搪瓷白碗,爬过晒谷的道场,翻过木质的门槛,钻进天地四方的天井,攀上那棵有着苍老藤蔓的葡萄树。
可是我却已经记不清那个爱我的人当时的模样——那个时候,她的头发白了吗?她的背勾了吗?她的脸是否消瘦,如后来一样?
后来二伯母家的二堂妹出生,她在空旷的小巷里奔跑,摔倒时正面磕到了石头,嘴唇上便一直还留着淡淡的疤;
后来大伯母家大堂姐的大外甥出生,白嫩的男娃儿像个女孩儿般可爱,夏天穿着黑色的纱裙,衬得他更加白白胖胖;
后来我家的弟弟出生,黑不溜秋的像个小猴子,他拿装农药的量杯喝水,一屁股坐在滚烫的铜暖炉上,追逐着滚到了拖拉机的轮子底下,为了烧一包泡面斩断了右手的食指,小时候是个熊孩子,现在胖得跟熊一样,却也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所以你看,不管当时多么轰轰烈烈,于你我来说顶天的大事,到而今也不过就是随口提起,莞尔一笑的一句过往。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杨柳依依,有人颔首摘去你发间云白;雨雪霏霏,有人仰头抚走你眉上晶莹。因着同行人,便不至于“行道迟迟,载渴载饥”。
所以那一段段琐碎的过往,哪怕已经散作细碎的尘沙,亦值得你我好好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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