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睡觉,发现自己的梦丢了,好不容易在远方的草地上捡回来,高兴得像只捡到香蕉的猴子——
天天下午都到楼下看棋。日子久了,下棋的看棋的都见面相互点个头,也有人高傲,你对他笑他不理,你也只好把下次更高傲作为回应。
又到楼下看下棋,不知什么原因把手机给一个蓝工衣的男人:
“你先帮我拿着吧,我拿东西嫌累赘。”
买东西回来问他要,这时他已经换了一身牛仔上衣。但他的发型是寸头,前额点点滴滴花白了,这个变不了。
“明明白白是给你拿了,你咋不承认呢?”我大声抗议。
看看说不过我,他说跟他来。下了楼梯,他说手机没电了。我说没电了你给我呀。他说在充电呢,就三转两转进了一个拐角。可我一眨眼,他就不见了。
急得我满头满脸是汗。到下棋看棋人平时常聚集的地方找,不见他踪影。到疑似他家的楼上楼下找,一家家敲门核对这个人。可哪里都找不到。
睁开眼,想着:手机丢了该怎么向老婆交代啊。再说,这手机是女儿买的,她要问起又怎么说。想了好半天,突然高兴了起来:我只是做了一个烦人的梦。这梦太逼真,就像入戏太深的演员,睁开眼好久还在梦中神游。
在梦中,我已经第二次丢手机了。看来,骗子无处不在,包括在梦里,所以做梦都得小心被骗。虽然手机没丢,但就像《盗梦空间》里一样,一晚上的好梦被盗了,第二天的好心情也被搅和了。
有人说你走的每一步都算数,那么梦里丢东西,走夜路,陷泥潭,被猥亵,被杀害,这些算不算我们走过的步数。要是算,该怎么算,全额算?还是折对半?还是打两折?
好在我丢手机的梦是因为日思小说,夜想小说的缘故。昨晚写小说写到两点,写完怎么也睡不着,有点亢奋,有点灵醒。如果这样,那我走的这一小步也应该算数,而且是百分百地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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