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年1月17日—1790年4月17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美国政治家、物理学家、共济会会员,大陆会议代表及《独立宣言》起草和签署人之一,美国制宪会议代表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签署人之一,美国开国元勋之一。
本杰明·富兰克林同时也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他是美国独立战争时重要的领导人之一,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并曾出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成功取得法国支持美国独立。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并且发明了避雷针,最早提出电荷守恒定律。他还发明了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本杰明·富兰克林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他曾是美国首位邮政局长。法国经济学家杜尔哥评价富兰克林:“他从苍天那里取得了雷电,从暴君那里取得了民权。”
本杰明·富兰克林被美国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第6名。
我希望任何时候,不犯任何错误地生活;我想克服天性、习惯或伙伴可以给我造成的一切缺点。因为我知道或者自以为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所以我看不明白为什么我就不可以见对就做、遇错就躲呢。然而很快我就发现我干了一件超出我的想象的难事。我处处留心提防这儿出差错,可往往又挨了那儿一个差错的闷棍。一不留神,习惯又占了上风。习性太强,理性无可奈何。我终于得出结论:相信做到功德圆满是我们的利益之所在,这纯属想入非非,它并不足以防止我们跌跤;必须破除陋习,树立良风,我们方能对一种沉稳一贯的正直行为有所依赖。 ——节选自《富兰克林自传》
十三项美德及规戒:
一,节制。
饭不可吃胀。
酒不可喝高。
二,缄默。
于人于己不利的话不谈。避免碎语闲言。
三,秩序。
放东西各归其位,办事情各按其时。
四,决心。
决心去做该做的事情,做就做到心想事成。
五,节俭。
不花于己于人没有好处的闲钱,杜绝浪费。
六,勤奋。
珍惜时光。手里总忙有益之事。剪除一切无谓之举。
七,诚信。
不害人,不欺诈。
思想坦荡,公正;说话实事求是。
八,正义。
不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的行为永不沾边,利公利民的应尽义务切勿放手。
九,中庸。
避免走极端。忍让化冤仇。
十,清洁。
身体、衣着、居所,不许不干不净。
十一,平静。
不可为小事、常事或难免之事搅乱了方寸。
十二,贞洁。
少行房事,除非为了身体健康或传宗接代;千万不可搞得头脑昏沉,身体虚弱,或者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平静或声誉。
十三,谦卑。
效法耶稣和苏格拉底。
每日自查不可或缺,我便想出下列办法进行自查。我订了一个小本子,一项美德占一页。每一页用红笔画上竖线,形成七行,一行代表一周中的一天,每天用一个字表示。再用红笔画十三条横线,与七条竖栏交叉,每一条横线的开头写上一项美德的头一个字,每天在自查中发现哪项美德方面一有过错,就在相应的竖栏中的横线上画一个小黑点。
总体来讲,虽然我从来没有达到我曾经雄心勃勃要达到的那种完美境界,而且还相去甚远,但我通过努力成为一个比较优秀、比较快乐的人,若不努力我是做不到这一步的;就像有些人临摹字帖,一心要练就一笔好字,尽管他们永远达不到他们希望达到的字帖的那种优秀水准,但通过努力书法大有长进,字写得漂亮清晰,也算说得过去了。——选自《富兰克林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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