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总会无视苦难,放大幸福,谁也免不了受它的侵袭。我坚信自己的厄运与生俱来、无可补救,特别是财运和桃花运,命里没有便是无。但我不在乎,因为写好文章不需要好运气。我对荣誉、金钱、衰老一概不感兴趣,我笃信自己会年纪轻轻地死在街头。一生中,和女人在一起总是比和男人在一起更自在,更有安全感。我坚信女人支撑世界,男人只有捣乱的份,有史为证。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他允许我把校图书馆的书带回家,其中的《金银岛》和《基督山伯爵》成了我坎坷岁月中的精神食粮。我如饥似渴地读,想知道下一行发生了什么,又不想知道,生怕精彩戛然而止。读完《一千零一夜》和这两本书之后,我永远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百读不厌的书才值得去读。我们不喝水,不喘气,只抽烟,人生苦短,只怕来不及畅所欲言。
难忘的日子在出版了四本稿酬微薄的书后,我在年过四十时才盼来了能使我真正的靠卖文为生的头几笔版税。此前我的生活中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那天晚上,我像战场上的战士一样视死如归地发下誓言:要么写作,要么死去。或者如里尔克所言:“如果您觉得不写也能活,那就别写。”这里的一草一木,仅仅看着,就在我内心唤起一股无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过去我也有过类似的感受,但只有那天上午我才认识到这是灵感喷发的紧要关头。“灵感”这个词既可恶又真实,它稍纵即逝,却摧枯拉朽。
我问门房,是否允许女友半夜来访,他的回答充满智慧:“不允许,先生。但不该看的,我从来不看。”不幸的是,机智、坚持、关爱都无法战胜贫穷……家里每个人都缺钱,不过这个窟窿太大,我从来没有填满过,而没希望比没钱更令人沮丧。我们在聊诗,同一星球别处的人在做爱。照此下去,我的幸福将不属于我自己,只能用来回报父母无尽的溺爱、莫名的担忧和乐观的期望。
他赞同威廉·福克纳的说法:作家最完美的家是妓院。上午寂静无声,入夜欢声笑语,和警察关系和睦。九月十三日,我走进风车咖啡馆,进门就听说我的短篇《第三次忍受》被整版刊登在最新发布的《观察家报》上。我的第一反应是:坏了,一份报纸五生太伏,我没钱买。 (引自马尔克斯的文学随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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