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做新一轮的复习,手头上能刷的题都刷完了,看书听课过知识点,就是那种把所有知识点都从头撸一遍的放松。
至少第三遍的听和看,原本熟悉的内容又加深一遍,那些不太了解的东西又打开了新的视界。
支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没有收款人,原本就是一个死记硬背的“支无收本无付”,再听课就像发现了新大陆。原来,可以授权补记是金额和收款人姓名,为什么呢,你就想象一下:一个恶毒的婆婆拿着支票甩给你让你填上金额和姓名,请你马上离开我儿子。
银行汇票为什么会有实际金额会低于票面金额,是因为汇票通常用于异地采买,出票金额都会比实际交易价格高,多余的后期也会退还。
同样的内容,反复看反复琢磨,理解了背后的逻辑,相应的掌握就更牢固。温故知新,果然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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