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林达曾经在某一本书里讲过美国的黑人文化,其中有这样的话:在美国文化中,没有一个种族的文化,比得上黑人对于美国文化的贡献。话,似乎有点绝对,却也道出了美国黑人文化在以白人为主的美国社会里的地位。
黑人来到美国应该是一六一九年。当时一条荷兰的军舰,载着二十个非洲的奴隶来到了美国的弗吉尼亚。在其后的二百多年间,黑人被源源不断地送到这片新大陆。甚至到了后来,白人认为当时的非洲是个资源丰富的地方,不仅有出黄金的“黄金海岸”,出象牙的“象牙海牙”,还有数不清黑人奴隶的“奴隶海岸”……
这些身披锁链、一无所有的黑人来到这片“上帝眷恋”的土地,开始改信白人的宗教,学着用白人的赞美诗歌颂上帝。他们开始学习白人的各种乐器,其中有小提琴、大提琴、钢琴、吉他、双簧管、小号……或在南方田野的教堂,或在北方城市里的酒吧,用天赋的技能给白人带来精神的愉悦换取可怜的报酬,或者用低吟的哀唱打发思乡的寂寥。
他们学习乐器的技能甚至能让他们在市场上卖到更高的价钱。譬如,一七六六年,美国弗吉尼亚的报纸上就刊登了出售奴隶广告,其中就有对黑人掌握音乐技能的描述:“出售黑人青年一名,身体健康,有多年服侍老爷的经验,吹小号的技术非常好”;“出售黑人一名,四十岁左右,是村中有名的小提琴手”。这些广告越来越多,甚至最后,连缉捕奴隶的启事,都要用掌握的音乐技能来作为寻找的重要标志。譬如,一七七零年,弗吉尼亚的报纸就刊登:“缉拿黑人奴隶一名,此人四十多岁,小提琴拉得极佳”;“缉拿逃跑奴隶,此人名叫彼得,约三十岁左右,随身有小提琴一把,他极爱拉琴,尤其是好酒下肚以后”。如果逃亡了一位嗜酒爱唱的黑人女奴隶,那么报纸上则这样表述:“缉拿一名女黑奴,她喜欢喝酒,爱好唱下流歌曲以及与水手鬼混,饮酒后,更加放肆”。
黑人身陷奴隶制度的牢笼,夜以继日无休止地劳动,如牲口一般生活,但是他们又与牛、马不同,他们需要表达,需要发泄,在远离故乡的新家,只有一个处所能够将他们内心的感情全部而不保留地倾泻出去而不会被惩罚——那就是教堂。他们用婉转哀伤的音乐泣诉自己的不幸,又用激情热烈的歌唱讴歌上帝,就在歌唱上帝的过程中,他们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一种不同于白人的音乐。
南北战争时期,黑人把他们对于音乐的热爱也带进了军队之中。许多军官对于黑人营房里传来的歌声很感兴趣,并把这些黑人歌曲记入了自己的军史之中。黑人士兵围着篝火,来回走动的查岗白人军官时不时地被他们的歌声所吸引。这在丹泽尔·华盛顿与摩根·弗里曼主演的电影《光荣》之中,曾经给与了细致的描述。
电影中,丹泽尔·华盛顿作为一个桀骜不驯的南方奴隶,终于逃出苦海,但是,即使加入北军,身体与内心仍然受到的伤害,这让他对白人时时都保有成见。不停地用自嘲调侃的方式掩饰自己脆弱敏感的内心。他看什么都不顺眼,用negro来嘲笑自己的黑人同胞,摩根·弗里曼实在忍无可忍时,呵斥他道:“如果说这里有negro,那也是你!”但是当他听到一群曾经的奴隶同胞在残酷激烈战争的间隙,夜晚守在一堆篝火前,低声吟唱着黑人的教堂音乐时,他默默地听着,缓缓走到旁边低声附和唱起来时,此时的黑人音乐,不再有南方棉花田里喊着劳动号子,感慨自己卑微贱命的的悲怆,完全是一种灵魂升华后的一曲战歌。
战争结束了,四百万黑人奴隶得到了解放。他们成群结队离开南方,来到北方的大城市,来到了美国的边塞——西部。他们开始在锯木厂、铁路、煤矿、铁矿、轮船厂工作。他们的音乐从劳动号子变成了做工小调,在西部大草原上歌吟暴风骤雨。这时灵歌出现了。这些歌曲没有什么哗众取宠的东西,只有直白的对上帝的赞美。只是它的曲调与白人的绝不一样。他们赞美的旋律是白人没有的,他们对于上帝的感情,似乎是白人所不及的。所以他们的灵歌感情充沛,酣畅淋漓。最为奇妙的是,这些当时被人传颂的灵歌演唱者,很多都没有奴隶的经历,他们用想象,将前辈苦难的呻吟化为人人喜爱的歌曲。
对上帝赞美得够多了,黑人们开始寻找新的音乐。此时爵士乐诞生了。“爵士”一词,据说来源于一个黑人音乐家的名字。这个人是密西西比流域家喻户晓的人物,他的名字叫爵士博·布朗,他常在黑人居住区的咖啡馆和酒吧演奏,听众们喝彩不断,大声呼叫他的名字,“爵士”!“爵士”!所以,“爵士”一词就流行开来。当然,还有人考据,这是来自一个黑人名叫“博赛·爵斯“为首的黑人乐队,为了提高吸引力,招揽观众,在广告上写着“爵士的乐队登台表演精彩的节目”,故而人们习惯的称之为“爵斯”音乐,其后,“爵斯”变成“爵士”。不管哪种,反正这种音乐开始流行开来。成为上个世纪前期美国主流人群最为欢迎的音乐。
“爵士”音乐的传播,与当时的黑人大规模从南方迁徙到北方密切相关。南北战争虽然结束了,但是内部的纷争并未就此停止,南方依然是种族歧视最严重的的地区。白人们不甘心黑人获得自由,经常用私刑来惩罚当地黑人。黑人看到南方永无尽头的歧视,开始大规模的往北迁徙,此时正是北方工厂企业缺少劳动力的时刻,所以,这些工厂张开双臂来欢迎离开南方,到北方讨生活的黑人。黑人们不仅人来到了北方,顺带着音乐也跟着来到了北方。
“爵士”音乐直接脱胎于布鲁斯,它的风格低沉中带着悲伤,哀鸣时有着怒吼,它简单却又难以捉摸,委婉却很有力量。这对美国白人来说是一种从未听说感受过的音乐。著名的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小号,热情如火、雄壮高亢,但又细致入微。他的声音沙哑低沉,充满了宗教般的终极关怀。爵士音乐就在这样的大师的引领下,飞快的演变,逐渐成为美国文化的象征。此后的bb·金,詹姆斯·布朗更是将爵士推上了新的高度。
上世纪六十年代,民权运动兴起,黑人音乐变得更加风行,他们吸取过去黑人音乐里的精华,变成怒斥体制的摇滚,吉米·亨德里克斯的摇滚吉他,成为摇滚界中最伟大的演奏者。他只活了二十八岁,但是却成为音乐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他不仅让黑人音乐有了极大跃升,更重要的是他的音乐对于打破当时的种族隔离,平权运动,起到了极大的作用。美国的白人观众对他趋之如骛,世界的听众也对他充满兴趣,他的音乐传播越来越广,最后成为全世界音乐爱好者们心中共同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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