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云与我一样,都上着早九晚五的班,每周休两天,第一次与他相遇的时候,是在去年租房子的时候。
与他初识得第一天,他左眼有一块很大的胎记,这才刚入冬,自认为是没这么冷的,他就开始穿上了厚厚的羽绒服,也不知道他冬天怎么过。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他人很好的,之前他也出租过房子,这不到期了嘛,不想搬家了,便又开始招室友。这套二的房子矗立在二环的边上,每月的租金就已达到两千。“我看你也才出来不久,这房租我就收你888元,物业水电宽带平摊。”这是阿云在介绍之后跟我说的,想着与其他的房间相比,确实要便宜那么一两百元,也就答应了下来。
这是在这房间的第一个双休,从这五天里,了解到他也玩网络游戏,与他不同的是,这游戏我从高中就开始玩,他是近两年才开始玩的,问他原因。“这不无聊嘛,随便玩玩,来来来,开黑(一起玩游戏的意思)走起。”
我在这里已经一个月了,哪天他敲了敲我房门,叫我去蹦迪,我是一次也没蹦过的,但也拗不过他的热情,讪讪的跟在了他的后面。我因不会蹦迪,便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他的动作通常比别人慢一两拍,扭着极不灵活的四肢,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他。他也应该是第一次玩,显得那么滑稽,尽管那样的格格不入。
“我想喝点酒。”这是我第一次失恋,大学三年的感情还是抵不过空间的侵蚀。他也没说话,只是把手搭在我肩上,一同前往酒吧。
我其实喝不了酒的,可能是体质问题,也可能是压根没练过。我就一边哭,一边喝着酒,还不免一些叨叨。他也不厌其烦,耐心的听我说,与其说不给我意见,倒不如说他只想听我诉说。我不乐意便问他,“为什么这么想融入这环境?”也不知当时怎地,突然脑海里冒出这么一句。在昏暗的酒吧里,我能感觉到他注视了我几秒钟。也不说话,掏出两支烟,给我一只,再自顾自的给自己点上。连续喝了几杯酒,便与我说了一遭。我才了解到,他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中长大,从小学到初中,玩的好的,玩的不好的都渐行渐远。他读书成绩很好的,但也没能上了高中,从初中毕业之后就开始出来打工了。从小就受尽冷嘲热讽的他,终于从毕业之后再也不用看别人的眼光,所幸现在的工作是个正经的工作也有社保。晚年生活也不用操心了,就这样做吧。我问他,“为什么不改变呢?”他又看了我两眼,抽了两大口烟。“变不了的”。
后我因工作的调动,去了其他城市,与他办理了退房之后再也没了联系,至于为什么会再次想起,我也不知,也不想知。
浑噩的孤独总好过于清醒的孤独着。一想至此,便再也生不出先前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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