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人类大大们,我是一只好可爱的狗狗,今年2岁了。

出生的时候,我没有见过爸爸。而且,更糟糕的是,还很小的时候就被迫离开了妈妈,来到了主人家。
我很伤心的,可是怎么办呢?狗不由己啊!
所幸的是,主人对我,还算宠爱有佳。
我的第一个主人,是个有点邋遢的单身汉,他工作十分的忙碌,每天都很晚回家,有的时候会忘记给我喂食物,和水。但是,我还是很依赖他。我大的能够叼的动拖鞋是时候,每天都会叼着拖鞋在门口等他。
主人说我们狗狗是人类生活中的最好的伴侣,因为,我们对人类的爱是最淳朴无私的。
休息日的时候,主人会笨手笨脚的给我穿上裙子,带上彩虹糖果发卡,和我一起去公园散步,好多漂亮的小姐姐,都冲上来摸摸我,夸我很可爱,也借机和主人搭搭话。
主人会俯下身,摸摸着我的头说好样的。
那是我狗命里最美好的一天。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主人给我读了一首诗歌:“狗有人类所以的优点却没有人类丝毫的缺点。”
我没听懂!
他把我抱在怀里哭了,他伤心了吗?
我从他怀里挣扎着跳到地上,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啊!转啊!这是我从电视里面学来的。
可是我没跳好!
第二天,就被送到了,主人外婆的家。原来,我的主人要去美国留学了。
美国在哪里,我不能去吗?

这里的外婆对我没有那么亲近,但是从来都没忘记喂过我,每天午后,她总是搂着我躺在藤椅里晒太阳。晒着晒着,她就睡着了,我会趁机溜走,在屋子里游荡,日子挺好的,只是我有一点想妈妈。
这样悠闲的日子,在那个胖小孩来的那天中断了。他是主人外婆是孙子。
起初,他还算规矩,但渐渐的开始对我动手动脚,先是拽我的耳朵,然后就是抓着我的两条后腿一圈一圈的抡,我害怕极了,呜呜叫着求饶。主人啊!你在哪里啊?我真的有点怕!
胖小孩,却笑着把我丢出去老远。
我摔的起不来,一条腿不能动,大概是折了.....
后来我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个自己从没来过的、公园的草地上。我知道他们把我扔了,就是人们常说的抛弃。

3.人类大大!
你可曾见过,在公园的小角落里,蜷缩的小小的一团?
你可曾在见过,在蚊蝇飞舞的垃圾,堆里觅食的脏兮兮的一个?
你可曾听到过,饿到无力的一声声哀鸣?
你可曾感受过,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无家可归的绝望?
你可曾注视过,我们含着泪水的眼睛?
没错那就是我们流浪狗。
我的一条腿折了,只能用三条腿走路,折了的条腿只能支着,边走边顶着我的肚子,钻心的痛。而且,它也妨碍了我爬上高高的垃圾箱找吃的东西。别的流浪狗欺负我的时候,我没有能够跑开。这种时候,我会突然很怀念自己漂亮的小裙子,和糖果发卡。
其实,在我流浪生涯里,最难熬的还是冬天,树叶都掉光了,又被清洁阿姨烧成了灰,地面上也光秃秃的,寒冷的夜里,几乎无处可躲。如果很幸运的可以找到一个纸箱,那里就是天堂。
我每天都祈祷,希望有个纸箱可以容身,希望地上能有些被遗落在垃圾桶之外的残羹剩饭。
可是,大多数时候祈祷并没有效果,我引以为傲的卷毛肮脏不堪,大片大片的脱落,已经无法掩盖,夏天被蚊虫、跳蚤叮咬而溃烂的皮肤。我有几天没有找到食物了,折了的腿又开始隐隐作痛,最糟糕的是,我似乎.....
今晚我又开始祈祷了,真希望不要看见明天的太阳,我没做过错事,应该可以进天堂。
我醒来的时候,看见了天使,她的眼睛很美,主人怎么说来着,灿若星河。我想欢呼却发不出声音,只好流泪了。
天使用外套抱裹着我,进了一家兽医院。
不等等!我没死?还活着?

医生和天使说:“情况太糟糕了,希望能把折了的骨头接会去,如果不行就只好截掉,这样它走路的时候就不会硌着肚子。不过现在要先把毛都剃掉。”
要截肢吗?截肢吗?我不愿意,去想将来会怎么样,我实在太累了。

这张照片,真的有点糟糕!不过我的腿保住了。
后来,眼睛里有星星的女孩子,把我送到了,她常去的社区老人院 。
这里还有一只叫多多的流浪猫,她被顽皮的孩子用弹弓打瞎了一只眼,她说不恨那些孩子,他们毕竟是孩子,人们也好,我们动物也好,很难对别人的痛苦了感同身受!尤其是在实施伤害的时候。
她最喜欢星星眼女孩,因为她每次来的时候都给它买好多的茶叶粉做猫砂。那味道好香啊!
我又开始穿小裙子了,星星眼女孩还给了我买了发带。再也不用担心无家可归了。
这里的老人们对我也很好,ta们和我有说不完的话,听的最的多的一句就是,孩子们太忙了!

不过最近,有一件事让我心神不宁,小区里的一条1岁的大型狗伤人了,咬伤了一个孩子,听说孩子还在医院治疗,他很疼吧!希望他能快点好!
于是,有人开始呼吁投放一种叫异烟肼的药物,毒死狗狗。还说异烟肼本身对人而言是治病良药,只是对狗狗有毒性。与毒鼠强等毒药有着本质区别,投放真正的毒药涉嫌违法犯罪。但投放异烟肼不一样,不仅不违法,还是国外消灭流浪犬的有效措施。
已经,有小伙伴不幸身亡,我们很害怕。
星星眼女孩说,中国人有很强的从众心理,他们往往依赖“过往经验”、“专家意见”或“多数人的想法”,来看待事物、解决问题,更可怕的是,慢慢的这种观点会成为群体共识。
所以,这种观点带有极强的煽动性,本身就很危险,是一种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私行。
说真的,我不明白,因为一条恶狗伤了人,那么所有的狗都要为它犯下的错误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那么其他动物呢?比如,小猫多多呢?小鸡小鸭小鸟呢?它们也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吗?
更重要的是,异烟肼对人真的是无毒性的吗?星星眼女孩说也不是完全无毒的。即使是在治疗剂量下,它也会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且涉及人体多个系统。比如,可能多达20%的人服用异烟肼后会发生周围神经病变,10%左右的人会出现血液中转氨酶升高,小于1%的人会触发严重肝炎,极端情况下肝炎可致死。是致死的概率是极低,但不是为零。
曾经有一个案例,是一名4岁男童因误服其祖父的异烟肼药物而引起了急性中毒,出现了呕吐症状,并且语言不清,哭闹尖叫、频繁性抽搐、惊厥、意识不清等症状。
如果,为了保护儿童安全而投放的药物,被儿童误食用。
作为家长,不觉得悔恨和惋惜?
我听星星眼女孩说:没有人可以完美的规避法律。投放异烟肼不算投毒罪吗?
首先,现在不存在投毒罪,投毒罪已被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很多年了。
具体请自行查阅法条,在此不做赘述。
其次:发表这种看法的人要搞清楚一个事情,那就是投毒罪与以投毒为手段的行为的区别:
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毒罪论处。
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毒罪。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就算退一万步说:投放异烟肼不能按投毒罪立案,但是,狗狗是主人的私有财产,主观上明知投放异烟肼会致使狗狗死亡,客观上实施此种行为的人,已经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而劝公众投放异烟肼的人,
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
且:1.有教唆之故意2.有教唆之行为3.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4.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已经构成教唆罪。
不要企图实施加害行为之后,还妄想能逃避法律的惩罚。
但是,星星眼女孩也说,其实那些要毒害我们狗狗的人,本质上还是善良而有节制的,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私刑’也是恐慌过后的无奈之举。不能被笼统的概括为,不善良,ta们之是想用一种切实有效的方法去震慑个别不规范养狗者。但这种以恶治恶,既然,缺乏程序正当性也涉嫌违法,只能激化矛盾,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
等大家都冷静下来,就不会有如此极端的行为了,所以我们狗狗也就不须要害怕了。
罗曼罗兰名说过:热爱生活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这就是生活。
而我说,我在领教了那么多的恶意之后,依然,热爱人类。
所以,我求求你,请让我活下去吧!
一个人的十年就是一条狗的一生,我想用自己的一生陪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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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老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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