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169)

作者: fe2ad115e53d | 来源:发表于2021-05-22 20:44 被阅读0次

    今天学习买卖合同的有关知识。


    1.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


    约定的检验期限或者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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