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楼当年军人家,
青春蓬勃向天涯。
如烟往事俱铭记,
鲜花绽放映朝霞。
今天早晨,悦读著名网红作家蒋坤元老师的散文佳作《我们那个时候(下)》,感动不已。
作家触景生情,他面对他曾经住过的小楼和曾经就餐过的机关食堂,以及家属院前边的一幢楼房,作家不禁回忆起那激情燃烧的年代的如烟往事。往事历历在目,清晰如昨,作家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这是因为他对过去的人和事的印象十分深刻,刻骨铭心,终身难忘。
他想起过去住在小楼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月,但他觉得那就是他锻炼成长的地方,是他的青春之船启航的地方,他甚至坦言相称,认为没有他当报道员的经历,他也就没有可能当连队文书,也就不会有很幸运地去参加蚌埠新闻班学习写作一年的机会。
更重要的是他有幸坐在军花小花的自行车后座上,这是当时李干事交给作家的任务,去担任小花的“警卫员”。作家深情地回忆当年同学的纯真之情和李干事对他的关爱,他甚至还记得李干事当年想把小花的妹妹介绍给他当女朋友,只是作家当年很腼腆,近于自卑了,作家当时觉得自己没有资格跟团首长的掌上明珠谈恋爱,所以作家只当李干事是开玩笑说的话。
作家跟战友们一路走去,所到之处皆能触动心弦的颤栗。他们到食堂时还拍了一张照片,作家感慨系之,他曾在这里吃了不少时日的饭,人生如白驹过隙,一别经年,已经饱经岁月的风霜。
作家接着写他们来到了家属院前面的一幢楼房,战友童爱军激动地说他曾在这里的一间房间里住了一年,作家知道他原来在团报道组一年就是住在这里的。
紧接着,作家以轻松愉快的笔调写李干事和小花,曾经在二楼楼梯口一间最大的房子谈情说爱,作家也想起在退伍前,李干事特地到街上买了一些熟菜,然后以茶代酒,相互饯别。
这让作家感到他们的战.友情和同学情是那样天长地久,经过三十七年的岁月风霜的洗礼,他们真挚的战.友情和同学情更加愈久弥坚,牢不可破。这使作家更加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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