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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概念的研究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概念的研究

作者: frogking创作者 | 来源:发表于2020-09-19 00:13 被阅读0次

            认识,归根结底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是按一些联系对实践进行划分的“实践”对立面,这里的“实践”只是指认识的对立面,只强调人类对世界的改造运动,而认识着重强调人类从世界中得到的关于世界的产物的运动。这里的“实践”与认识是一对对立统一的范畴,其矛盾统一体才是真正的发挥人类本质作用的实践,也就是前文所说的实践。本章下文的“实践”是指与认识相对的实践。

            这里说到的认识,是人类在实践中得到的关于世界及其规律等等产物的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只有通过实践,我们才能得到关于世界的认识,认识离不开客观基础,认识是对于客观的能动反映。而认识的目的是用于指导我们更好的去实践,是为了将认识的产物融入实践之中,是为了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和水平。从上文我们可以得出,实践和认识是对立统一的。实践和认识是始终处于矛盾运动之中的,这是人类发展以及人类参与世界的发展的根本。

            实践和认识处于矛盾运动之中,当我们的认识与实践产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依照实践的标准去反思认识,重新修正认识。因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客观基础,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够判断认识是否是合理的反映,是否是对客观实在的正确反映。

              认识的产物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各种知识,都是我们运用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得到的关于世界的认识。比如各种科学技术,都有认识的存在。认识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认识世界的规律,世界的规律是我们实践的重要基础,基于正确的规律我们才能更好的去实践。

            认识不仅受到实践的影响,也会反过来影响实践。认识和实践是不可分割的,两者相辅相成,实践是在认识中的实践,认识是在实践中的认识,实践和认识本质上只是以不同的角度分析人和世界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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