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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婚姻的意义》之第3章「婚姻的精髓」有感

读《婚姻的意义》之第3章「婚姻的精髓」有感

作者: Ruth1124 | 来源:发表于2019-02-14 21:36 被阅读208次
    读《婚姻的意义》之第3章「婚姻的精髓」有感

    提摩太.凯勒和凯西.凯勒(合著)。《婚姻的意义》。杨基译。上海:三联书店,2015。

    读《婚姻的意义》之第3章「婚姻的精髓」有感(p74~108)

    主旨:

    本章(第3章:婚姻的精髓)的主旨是与上帝之间垂直/纵向及与人之间平行/横向的圣约关系是婚姻的核心/本质/精髓。

    作者在本章中用婚姻的核心是牺牲自己以成就别人为“爱是行动而不是情绪”做了最佳的诠释。作者在论证“圣约是婚姻的核心”、“婚姻关系是独一无二的,是人与人之间最深刻的圣约关系”时带读者进入人类第一场婚礼的现场(亚当和夏娃的婚礼),体会“连合”一字的深刻含义(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cleave”(NSV版本)这个字的含义是“黏合”之意,希伯来原文意为“黏合”。在圣经的别处,这个词的意思是通过“立约、承诺或起誓而与某人联合”。作者更是引用玛拉基书及箴言书的经文论证婚姻圣约关系的平行性与垂直性:“她是你的伴侣,是你立约的妻子”(玛2:14);“她离弃年轻的配偶,忘记了神的约”(箴2:17)。因此作者的结论是夫妻之间的盟约,既是二人所立的约,也是“在神面前”所立的约,这是婚姻具有神圣性的终极意涵。作者在本章中最后指出爱而且有行为的爱即强调爱的行动多于感觉的爱是维持圣约关系使爱情保鲜、婚姻幸福的诀窍与秘诀。这也是对今世之子的婚姻关系只是“消费关系”的正本清源:婚姻是神圣的“盟约关系”。这盟约也需要用可见的法律程序的“一纸结婚证书”表达在上帝面前对配偶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海誓山盟。

    摘录:

    “虽然父母以‘盟约关系’(用爱的行动来加强爱的情感)来对待孩子,却用‘消费关系’来对待婚姻,并且一旦失去爱的感觉,就会收回爱的行动。结果,忍耐了二十年之后,虽然他们对孩子的爱仍然牢固,但婚姻已经成了一具木乃伊”。(p107)

    启发:

    2013年在完成Mdiv学位毕业要求的事工性研究议题,曾因为对某个群体的婚姻观探讨有兴趣而阅读过上百册的关于婚姻类的书。但独有本书的本章是本人读过的有关婚姻类的书中对婚姻神圣关系解析与论证的最具说服力的篇章(那时本书还未出版)。作者从原文角度的诠释,从圣约关系纬度的解析,从牧养的客观处境的解读,从养育子女的过程中对婚姻关系非“消费”而是“盟约关系”的论证及字里行间的告诫、劝勉与鼓励深深触动我灵魂深处的情愫。那就是在上帝面前用爱、用具有行为的爱、用爱的行动多于感觉的爱爱与自己牵手一世的爱人。无论在别人的眼中或自己的感觉里(何况这种感觉有时是自己情绪的误判),配偶的形象与行为模式是如何的糟糕、软弱与不堪(无论是健康或体弱;温和或偏执;精力充沛或中气不足;浪漫温情或墨守陈规;黑发如墨或白发皑皑;侃侃而谈或不善言辞;幽默风趣或暮气沉沉),对方都是上帝给我所预备的与我缔结婚盟见证这盟约是独一无二的具有神圣性的圣约关系的那一位。对一个已经身处婚姻关系的双方来说,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也是不能更改的事实。因为“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开”(太19:6b)。爱是一个决定,一个感性和理性柔和在一起的一个抉择。祈愿上帝给我爱、给我具有行为的爱及付诸行动多于强调感觉的爱去爱我的爱人。“我爱,是因神先爱了我”,一个满身罪污,不配祂爱的人却祂蒙救赎。无论我在祂的眼中是如何的糟糕、软弱与不堪,祂爱我,义无反顾为我罪走向各各他的十字架,以己义代替我不义。“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祈愿上帝借着圣灵将祂的爱厚厚浇灌于我,使我有践行爱的力量。

    读《婚姻的意义》之第3章「婚姻的精髓」有感

    图一:

    united to (NIV版)和cleave unto(ASN版) 中译为“连合”。

    读《婚姻的意义》之第3章「婚姻的精髓」有感

    图二:

    “连合”的希伯来文,意为“黏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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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

    我家乡的小县城二月十二这天的风景(距离情人节只有两天的时间):左手边是结婚登记处,右手边是离婚登记处。(此图片为朋友提供)

    愿恩主怜悯每一个婚姻触礁的家庭,不再以自己的感觉与情绪处理婚姻中的问题,而是归回基督救赎的福音,使婚姻进入“圣约关系”的轨道,改写婚姻只是“消费关系”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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