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里扒外的股东,如何让他咎由自取?
同业竞争、竞业禁止,不一定适用于股东之间。
小股东,吃在碗里,看到锅里的,怎么办?
大股东,用完全控制权。
三条线、34%否决性控制,51%绝对控股权,67%绝对控股
办法:
1、增资扩股,100万扩大到200万。因为小股东吃里扒外,不给他。小股东要求,去打官司。但法官会支持大股东,因为大股东A有70%完全控股权。就可以单方面增资扩股。然后,多次重复,单方面不断增资扩股,让他主动离开。
2、修改章程。规定一旦发现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竞业禁止的情形,可以少分或部分。也就是说,大股东有任意宰割的权利,当然是有条件。
如果你是B,做好把股权控制在34%以上。如同中国的常任理事国待遇,有否决权。他能决定公司不往哪个方向发展。把握好否决性控制线。
股东合伙千万要注意的点:竞业限制,持上不持下
怎样约定小股东的竞业限制?
有限公司,只对董事、监事、高管有竞业限制,股东不是,除非是特别约定。
办法:
1、签订合伙协议,任一股东,不得以自己或亲属开相同相近的业务的公司
2、给董事、监视、高管名头,给聘任书
什么是持上不持下?
如,总部高管,持有下面部分店面的股份,10个校区,持有6个的股份,4个没有。
建议:在总部有股份,在分、子公司有股权,不要这样。他会偏向有股份的分子公司。也就是:总部的核心高管,不要持有下面分子公司的股份。
人多力量小,小心股东多惹来一堆麻烦
例子:我有1000个股东,每人1万当股东,就2000万。小心:私下发行股权,不注意人数,不小心就非法集资了。
法律规定:有限公司50,股份有限公司200,新三板公司,原则是200个,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增。
股东分类:
决策型股东:宜少不宜多,上中下三策:3、3-5、5人以上;
分红型股东:可多可少。上市公司无限制
决策型股东太多的问题:不知道听谁的。曾国藩说:「利可共不可独,谋可寡不可众」
选择合伙人的四大错误
一、过多关注合伙人的专业技能,而没有独当一面的创业能力;什么是?能够独立解决这个领域的所有问题,如销售,还要会培训等相关,不需要别人协助,不需要别人帮你擦屁股。
二、过多地关注创业能力,而没关注他的创业心态;
郭广昌说:企业家要有不断创新、不断学习、不断研究新的商业模式的心态。如华为所说的,奋斗型和创业型,劳动型的不行。小富即安的不适合。工作是工作,生活也是工作,才有可能从数百万的竞争者当中走出来。
三、不太注重合伙人相互的搭配。建议:尽量是互补型的,一个方面选一个,一山不容二虎。服从于共同的目标。
如我的公司,6个合伙人,找到你有优势又有兴趣的方向去发展,每个山头安一个老虎。决策时听谁的?听山头的负责人,总的战略听董事长的,团队打造听……。6个人有歧义的时候,最终听谁的?听我们的共同的目标。只要为了目标,我们就去做,偏离了就不做。
四、对对方的能力和品行没有知根知底。重要
能力强但不合心的合伙人是隐患。价值观匹配,否则翻了,团队怎么办
能力相当的发小和认识6个月的选谁?
发小。不一定。状态有两种:生活状态和利益状态,不一样的。生活状态都是好的状态,有利益了,兄弟之间、好朋友之间的冲突可能更严重。兄弟合伙,有利益的时候,就是容易破裂的时候,因为是以生活状态来判断的。认识几十年,也是生活状态下的了解。
原则:
一、不和熟人合伙;不好讲原则,到了讲原则的时候,多半关系破裂了。如果要合作,就要注意:
二、1、结婚之前先试婚。先合作一段时间,半年到一年,看看这个人对钱对利益对发展的态度,看看梦想与格局。2、结婚之前先签订离婚协议。要有退出机制,伤病失去劳动能力退出,身故退出,辞职退出,被辞退退出,升级降级退出,调岗换岗退出,不忠退出,违法犯罪退出。
股权合伙协议中这几个最容易惹麻烦的条款
注册公司的现状:章程很难体现。
要签订股东的合伙协议。
常见错误:
1、只有进入机制,没有退出机制;
2、只有分股机制,没有分红机制;
小股东要分红,不给,又查不到帐。约定:多长时间分一次红,至少一年一次。约定每次分多少?有比例的约定,一般不会全部分。5年不分才能起诉。还可约定
3、没有分红机制,没有分歧机制。
谁管听谁的,但有重大损失的话,要承担责任,如80%。
投资人一看就不会投的股权比例和架构
股权结构,分为:三分天下/平起平坐/一股独大
三分天下不稳定,
平起平坐在老一辈亲兄弟中常见,小一辈就难了,不会象上一辈那么和谐。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谁说了都不算。兄弟反目。
一股独大的,40:30:30,50:30:20,这两种都不是一股独大。
什么是一股独大?符合条件:A大于B+C。要51%以上。
大股东股权的红线:90%。当老板和老板控制的股权大于90%,就不投了,证明吝啬。要么是想分给团队,但没人想要,不看好公司的发展。
例子:咨询辅导,老板70多还在拼,儿子不愿意干,想激励给高管,可高管不要股权,干脆来点现金吧。
建议:先架构好股权,一股独大,但不要超过90%。要有控股架构,用控股公司,把创始人绑定在一起。
要引入资本的话,事先要做好控股架构。把原来几个创始人的股权打包在一个控股公司里。
如:51%、29%、20%,加了一个投资机构,给30%,如搞定老二老三,就让老大出局了。如老大和老二老三在一个控股公司里了,就做不到了,防范。
必须极端小心的代持股的问题
自己不持股,隐名股东,有难言之隐,如公务员,或避免同业竞争、竞业限制等。
风险:
例子:A是公务员,叫B以他名义投资,注册,占有70%的股权,在A的背景运作下蒸蒸日上,A退休了,可以经商或让他儿子,想拿回股权了,找到B商量,B有两种选择。给,或是找点手段,如说:当初我们两可不是代持股,而是你借给我的。判断就要看有没有代持股的协议,有就是代持股,没有就只能证明打款,A还得找证据对方说的是假的。
代持股协议,最怕的是涉及三方的。代持股的人,把他名下的股权出售给C,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
例子:B代持A的股权,B转让给C,A不知情,起诉,要求C归还30%的股权,并赔偿。代持协议明确规定,不得转让。判谁赢?法官会判决C赢,因为是善意第三人,要不回来了。有债权债务就麻烦。
离婚,B代持的,会判决给配偶一方。如果拿出代持股协议,来拒绝分割的,通不过,除非能有证据证明其配偶知道。也就是说,不知道的情况下签订的,没什么用。
办法:代持股协议,叫配偶认可签字。
股权合伙中,99%的老板都会犯的错误
直接给到实股,最后多半是合作不愉快,分家结束。
发现能力、品行、价值观不合适,退出去很难。股东退出,比离婚还麻烦。
办法:
1、用代持股的形式
操作简单,没有经营决策权。
2、身股模式,也叫分红股、干股。都是理论上的分红形式的股权,人在就分。
3、实股。
4、最科学的控股架构:
控股公司控制主体公司,在这下面设分公司、子公司。与未来的合伙人,先在分公司、子公司的层面合伙。就算不愉快,影响小。
再用身股、代持股、实股的模式。从分公司子公司层级,再到控股公司,再到主体公司。
再到控股公司,用同样模式,经过考验,再到主体公司层面,同样模式。
这样就是门外汉进入公司,有9个级别,9个步骤,层层考验。
资金型股东入股,绝对不能犯的错误
8、90年代的股权结构,是看钱到多少和胆子大小。
例子:A、B、C,60万,30万,10万,登记为60%、30%、10%,以前这种模式还说得过去,现在已经不适用了。钱不是唯一到核心要素了,钱只是小部分核心要素,团队才是核心要素。这个模式,不挣钱的时候,问题不大。
例子:兄弟做茶叶,哥哥在武夷山收茶叶,安排弟弟在上海卖茶叶。哥哥投资100万在上海开了茶叶店,哥哥70%,弟弟30%。弟弟能干,第一年赚了200万,第二年赚500万,第三年赚800,估计明年能做到1200万。危机在哪里?弟弟越来越不平衡,弟弟的女朋友说,我们这么辛苦,哥哥拿70%,他们有什么付出?兄弟是亲兄弟,妯娌可不是亲的。都会有自己的算盘。弟弟找到哥哥开口,有没有可能涨一点股份。哥哥说要和嫂子商量,结果拖。哥哥嫂子,实际上是躺赚。要有智慧。
五部曲:同甘共苦、共舟共济、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
60%30%10%,问题出在没有把人力资源当作股权来分配。如;投钱的部分,占70%,投人的部分,30%。ABC按照比例乘以70%,B出力,占30%的投人的股份。
不能只考虑资金,要考虑出人的管理股份
资源型股东入股绝对不能犯的错误
例子:我有500个经销商,那么51%、49%,结果兑现的只有50个。怎么办?
例子:我年轻的时候,到某地,办一个大的会议,周某说有人脉有资源,给49%的股权。答应的600人,差半个月只有2个人报名,后来拼了,场面还行,但是不挣钱。
如何防止被资源型股东忽悠?
折中办法:先给一点,如10%,其他的分期给。用时间和业绩换
技术型股东入股,绝不能出错的问题
建议:
1、非核心技术不给
2、核心技术,分现成的和还在研发中的,现成的分短期重要和长期重要的。
为避免现金的股权太少,建议控制在30%,免得后期没有经费研发。给的话,也是注册股+期权的方式。1/3是注册股。
官员型股东入股,绝对不能犯的错误
创始团队让官员进来,要注意的问题
1、不能给期权,要给实际的股权,当然不一定是注册股,可以是分红股;
2、建议不要让他掏钱
3、不能分钱就先给产品,他入股是给你的加分,他图的不是股权,重点在于利益,能不能分红。前几年没有分红,怎么让他支持你?
小地方的KTV,前期没分红,怎们办?说不仅给股权,还可以给消费卡,间接的给到钱。
官员型入股不能做的
1、不能实名入股,县团级以上配偶和小孩不能直接经商
2、官员签订代持股协议,也不行,换人签,关系要远
兼职型股东入股的常见问题
分两种:1、出钱不出力;2、出力但不出全力。
1、出钱不出力的,怎么办?要考虑出力到分配。
2、出力但不出全力。如4人合伙,只有一个人是全职的,其他都是兼职。第一个,原上市公司高管很忙,叫等半年到一年。第二个,北京专家,说做参谋,第三个,小伙子等技术好,还在上班,只能晚上干活。按照全职,预留了30、等股份。这样不行,这是按照全职来分等。给个时间节点,来,给,不来,只给分红权。其他股权要等来了以后,时间到了才兑现。只有全力以赴、真金白银投进来,才有可能成功。
小于50%的大股东,如何掌控公司
A45%,B30%,C25%,C是增资进来的,后来发现B和C是亲戚,团结起来威胁到A的地位,怎么办?
最好的方法,是在C 进来之前,设计控股结构,把A和B的股权打包,在一个主体公司里面。A掌握控股公司的话语权,控股公司控制主体公司。这样就实现掌控,B和C股权的维度不同,不能合并表决权。这叫有限公司合并表决权。
有限合伙企业来合并表决权
马云,不到8%,华为任正非也是。
方法:有限合伙的持股平台,GP、LP,最多可以有49个。LP占70%,只有你做GP,只要拿出70%的1%,做GP。就可以控制。
还有:AB股,同股不同权的制度。比如:阿里最早想在香港上市,但香港不同意同股不同权但设计,只好去美国,其合伙人机制。百度、新浪、小米,都是AB股制度。什么是?把公司股权分为A股和B股,同股不同权。A股给创始人团队,B类给投资人。
还有:一致行动人协议,以小股东控制
投资人投资入股,是直接还是间接入股?股权转让进来还是增资扩股?
直接还是间接入股?
建议:民间投资人,间接持股,因为决策型股东越少越好。专业投资人,直接持股。
股权转让还是增资入股?
区别在于:增资扩股是给公司,机构投资一般选择这种。股权转让是给股东。除非因为股东人数多,也可以用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一半给公司,而不是希望原股东套现,如需要清理股东但情形例外。
员工持股平台,到底是用有限公司还是有限合伙企业?
两种形式:
有限公司,是根据股权的多少来决定,有限合伙企业,是GP说了算。
有限合伙,要占到51%,而有限合伙,是身份说了算,GP,管理合伙人说了算。LP还有分红权。如果是有限公司,要占到51%,GP占到1%就能说了算。等于老板、创始团队,投票权都属于GP,把中小微的股东的表决权合并掉了。
GP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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