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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作品|阎连科|《丁庄梦》中的死亡

作家作品|阎连科|《丁庄梦》中的死亡

作者: 乌鸦之白 | 来源:发表于2018-03-02 23:29 被阅读2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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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连科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作家,不少评论家批评他的作品内容充满各种狂欢,妖魔化知青、丑化中国知识分子和农民等。他的作品由于经常触及审查制度的底线,所以屡屡遭禁。因此他被称为“禁书作家”。阎连科于2006年推出的中国第一部抒写艾滋病题材的长篇小说《丁庄梦》一经出版就遭禁,原因是“以灰暗的描写夸大艾滋病的危害和恐惧”。《丁庄梦》中的故事发生在中原地区,以“热病”的传播蔓延作为故事背景,叙述了在一个名为丁庄的村落,艾滋病迅速传播,终至蔓延全村。全村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下,一群注定了死亡的村民,面对死亡展现了各不相同的人生态度和行为:或达观、或厌倦、或奋起反抗。作品以死亡为渠道,用冷峻的笔触剖析了人性的复杂。文本风格兼具写实与狂想,既给人以亦真亦幻的阅读体验,又发人深省,给人以前所未有的警示。目前对《丁庄梦》这个作品的研究,学者们大多聚焦于人物形象、死亡叙事、艺术特色等方面,也有通过与其它作品的对比来探讨其死亡观、死亡意象、死亡意蕴的。

分析小说,一般要从人物、情节、结构、语言、主旨等几个方面入手,而小说文本艺术价值的高低,则往往取决于其语言。语言的艺术性越高,便越具备审美价值,越具有美学上的意义,越能够带给读者别具一格的阅读体验。语言在一部文学作品之中,最好要保持其一惯性,即从头到尾,语言风格务必要像一把利刃一样贯穿人物和情节,直抵结局。有很多作家将长篇小说的写作比喻为“盖房子”,房子的结构、布局固然是根本,但结构完成之后,最终决定房子外在表现风格是否突出的原因往往在于其在装修、着色上下了多大功夫。如若将《丁庄梦》的文本结构比喻为建筑的地基,那么其叙事语调便是连接建筑各个部分和细节的钢筋骨骼。

《丁庄梦》的叙事语调是冷酷的。所谓冷酷,并非冷血,也并非作者本人的不近人情,而是一种叙事的策略,是作者针对所写题材所采取的一种贴合文本的表现方式。譬如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开篇的那句“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时候,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是一句经典的开篇,不仅运用“追溯式”的手法,为全书创造了一个闭合的环形叙事结构,更是从开篇就奠定了全书言语繁复、参差多态的叙事语调。

《丁庄梦》中阎连科设计的开头则奠定了全书悲凉的基调。    “一天的秋末,黄昏的秋末。黄昏里的落日,在豫东的平原上,因着黄昏,它就血成一团,漫天地红着。铺红着,就有了秋天的黄昏,秋天深了,也就绝了行人。”显然,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如作者对于落日的描述“因着黄昏,它就血成一团”。将黄昏比喻为人的“血”,显然这样的比喻并不常见,这种比喻是带着冷酷的特性的,作者在一开始便将“血”这种意象通过和落日这种意象放在一起,形成一种强烈的审美效果。往下便是“秋天深了,也就绝了行人。”这又是一处冷酷的叙述,即奠定了全书的叙述语调,又通过“血一般的落日”为下文即将讲述的丁庄人卖血的故事打下了伏笔。阎连科的小说中,死亡始终笼罩着作品中的人物,这在他的两篇小说《日光流年》和《丁庄梦》中更是书写到了极致。在《日光流年》中这样作者这样写道:“死就像雨淋样终年朝三姓村哗哗啦啦的下,坟墓如雨后的蘑菇蓬蓬勃勃的生。”在《丁庄梦》中诸如此类的叙述更是数不胜数。如丁庄梦第一章节里:“日子如尸。平原上的草,它就枯了。平原上的树,它就干了。”关于日子的比喻非常多,如“日子如水一般过去了”、“日子如歌”、“日子如南飞的大雁”等等等等,这些比喻相对来说都比较直观。而作者在这里,却直接了当地说“日子如尸”,将“日子”比喻为“尸体”,这是一个让人不寒而栗,全身发冷的隐喻。毫无疑问,“尸体”是指失去生命迹象的动物或人的身体,在作者眼中,丁庄中人们的“日子”却也像这尸体一般毫无生气,一潭死水,这种极度克制、冷漠、事不关己的语言,就仿佛别人的生死对作者本人来说无关痛痒一样,好像死一个人,同死一只鸡,死一只鸭一样,没什么区别。而从事实的角度来看,很可能就是如此。而正是作者这种有意为之的客观、节制,正是这种训练有素、不含主观情感的叙事语气,才使得整本书从始至终,都蒙着一层阴冷,在对这种叙事语调的运用上,作者无疑是成功的,而其最终呈现在纸面上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小说作品中的叙事视角,一般有以下几个类别: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一般而言,第一人称“我”以及第三人称,也就是所谓的“上帝视角”最为常见,而第二人称“你”相对来说比较少见一些,当然也有一些例子,譬如王小波《万寿寺》等。这些大概是相对来说比较常规的叙事视角,另外的一些个别作家的创造,也多是基于以上叙事视角所进行的创新和变化。如莫言在《红高粱》中所采取的“我奶奶”的叙事视角,通过这个角度,作者可以很方便地对“我奶奶”以及“我爸爸和我”两代人的故事进行穿插描写。

而《丁庄梦》的叙事视角,虽然是第一人称的,但是这种第一人称的选取显然比较特殊。作者将这个叙事人设计为一个已经死去了的孩子。也就是说在全书的开篇开始,这个叙事人已经死了,被埋在自家后院,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叙事人可以以“全知者”的灵魂姿态俯瞰,事无巨细地描述在他死后,全村发生的任何事情。全知的叙述视角不仅让“我”看到了现实,而且可以看到爷爷的梦境。在书中一开始就写到:“爷爷每天都做梦。三天来爷爷每天都在做同一个梦……如秋风在庄里不停歇地吹拂一模样。”可以说,作者对于叙事人的巧妙选取,使得作者既能够站在第一人称,也就是叙事人的角度发表看法、见解,又能够以全知的上帝视角对全村上下的人物和情节进行一针一眼的描述。可以说,因为作者选择了一名死者,使得这个独特的第一人称视角同时具备了第一人称叙事视角和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的双重功能。

作者在《丁庄梦》之中大量写到了“热病”,其实“热病”就是我们通常所言的艾滋病。因为文中的叙事人的父亲丁辉买村民们的血的行为,最后导致了全村人患上了艾滋病,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被死亡和血笼罩着的丁庄。正如作者所言,在必然到来的死亡面前,人人都有可能化身哲学家和艺术家。艺术家伤春悲秋,而哲学家则开始思考生死的意义。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在患上热病的那些人之中,不同的人在面对死亡之时所持着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

作者最先引入的角色里,有一位喜欢吹拉弹唱的马香林。作者明确地指明了,在没有患上“热病”之前,马香林是并不太热衷于唱坠子的,甚至连那些长篇的台词脚本都懒得记。而当他的“热病”到了晚期的时候,他听到上面研究出了治疗热病的新药的消息,心中瞬间燃起了希望。原本看上去几乎已经油尽灯枯的身体一瞬间回光返照。 正如作者在文中描述的那样:“白头发,青疮豆,都知道那是要死的前兆呢,可是一说要开始了,试了两下弦,他的脸上忽然红润了。由浅到深的红润了。”于是,马香林精气神十足地唱起了《出门词》,甚至唱完了《出门词》仍未尽兴,接连唱了《程咬金》、《杨家将》、《三侠五义》、《小八义》。甚至直到这个时候,庄里的人们才回想起来,马香林之前学习坠子说唱的时候,是最害怕背大本的戏词的,现在在那台上唱着,大本子的戏里能记着什么唱什么,出人意料唱出来的却全是戏里的精华。这正是马香林这个人物在死亡面前所表现出来的对于生活的强烈眷恋和依依不舍。或者说,这是马香林在尚有一丝希望存在的情况下,对于死亡所做的最后一次的突围,在生命最后绽放出自己的光彩。另外还有玲玲和丁二叔。二人是亲戚关系,都同时患上了热病。玲玲刚刚嫁进丁家,因为热病的原因被嫌弃,而二叔则因为热病被妻子和儿子孤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二人同病相怜。随着死亡的阴影一日一日的临近,二人将对于死亡的恐惧转化为身体的欲望,欲望使他们暂时忘记了近在咫尺的死亡。二人相爱了,这是一场超越了世俗的人伦、超越了生死的爱,在一开始,二人在面对世俗的职责时还有所胆怯,但随着死亡的一日日临近,二人终于向对方勇敢迈出了最后的一步——在死之前举办一场婚礼,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为世俗所承认、所接纳的一对夫妻,然后名正言顺地生在一起,葬在一起。在全书的三分之二处,二人最终成功突破了亲人和同乡人所设下的重重的阻力,义无反顾地生活在了一起。到了生命的最后关头,二人非但没有哀叹命运的不公,甚至开始感谢起热病,因为热病,二人才得以在一起。在生命的最后,二叔追随着玲玲而去,为这份感人至深、超越世俗禁忌的爱恋划下了一个深刻的句号。

在村里人眼中老实巴交,为人和善的赵德全,为了完成自己答应给自己媳妇做一件红绸袄的承诺,不惜自己的名誉去偷了玲玲的红绸袄,被发现之后依然惦记着自己那未完成的承诺。甚至到了村里人都在疯狂砍树的时候,赵德全仍惦念着红绸袄。找到丁爷爷说“丁老师,你不能不管哩,树都砍光了,庄子都不像庄子了。我不做棺材也可以,其实我就像死之前能还给我媳妇一件红绸袄,这是结婚前答应过人家的事。可你说人死了还要这棺材有啥用?把庄里的树都砍光了。”在赵德全去世之前,丁爷爷让丁二叔把玲玲的毛衣要回来送给赵德全。丁二叔在赵德全还没死之前回来了,赵德全亲眼看见丁二叔把玲玲的红绸袄递给他的媳妇。他笑了笑,一笑也就去世了。直到赵德全入殓下葬时,他的脸上还挂着红绸袄似的笑。赵德全始终记得要送给自己媳妇红绸袄的承诺,在他得知自己已病入膏肓时这份承诺就已化作执念深深的埋藏在他心里。为此,他不惜声誉偷盗玲玲的红绸袄,被发现之后依然对红绸袄念念不忘。直到死前看到丁二叔将红绸袄递给自己的媳妇,才了却了他的一桩心事。至此,完成了自己的承诺,执念也就随之消散。笑着去世了。

在面对死亡之时,丁庄中的不同人表现出了几乎相同的人性,那便是根深蒂固的贪欲。在文中,为了防止热病的蔓延,丁爷爷将村庄里所有患了热病的人们全部集中到了村里唯一的一所学校。平日里,每家每户按时交纳粮食,然后将大家的粮食放在一起,集体吃住和休息。开始的几天一切都风平浪静,但好景不长,学校里开始出现一系列东西失窃的现象。这只是开端,后来,一系列的尔虞我诈就在这一群将死之人的身上展开了。最让人感到心寒的,是文中的丁跃进和贾根柱二人。两人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做出一系列不义之举,显示出人根深蒂固的自私性和劣根性。贾根柱和丁跃进为了掌握村里的实权,竟然偷走了跟随村长一生的村印,这一行为致使村长最后死不瞑目。随后,为了掌握权力找到丁爷爷想让丁爷爷宣布以后学校里的事都归他们俩管,采用极不光明的手段逼迫丁爷爷。贾根柱说:“你不出面宣布我俩就把丁亮的事告诉宋婷婷。告诉了婷婷你们家的日子就乱了,就要家破人亡了。”……丁根柱说:“你要不同意我俩就把丁辉和玲玲被人捉奸的事去说给婷婷听,那时候你们家的日子就乱了,就要提前家破人亡了。”他们俩,如同双簧戏一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最终掌握了村里的实权。后来,贾根柱更是为了自己的弟弟的婚事,利用自己的职权强行拉走了学校的课桌,充当他弟弟的喜桌。在这一系列堪称不义之举的行为之中,二人面对全村人非但全无愧疚之心,反而觉得一切理所当然。与其说这些村民们为了一己私利尔虞我诈,不如说,这正是作者想要点出的人根深蒂固的自私和劣根性。正是因为这根深蒂固的贪欲,才最终导致丁庄人的唯利是图,才最终造成丁庄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欺骗,才最终导致丁庄的衰落和消亡。丢失了村印的村长,对于村印看得及其重要,甚至达到一种偏执、变态的地步。以至于在死之后,因为没有找到丢失的村印,他死不瞑目。在老村长眼中,那村印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村印之中所蕴含的意义,那意义对他来说及其重要,那重要性甚至于凌驾于他本人的生命之上。这村印,正是村长的执念,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不同人所具有的执念也各有不同,但尽管如此,它们至少在一个层面上是相同的——那便是人性深处难以开化的欲望,这欲望强大到难以消解,甚至死亡都难以完全消除,在这死亡面前所折射出来的变态的人性,正是作者有意隐含在文本深处的其一主题。

在赵德全为了给自己做棺材像村里要了一棵树之后,村里的家家户户都在庄里锯桐树、砍杨树。不做棺材也砍树,家家户户都忙着砍树,忙着往家里运树,讨论着谁家分的树更好。丁跃进的堂弟娶了李旺家的姑娘,李旺家得以分得了庄西最大的椿树。而赵秀芹家分到了庄里最老、最大的树。因为丁跃进和贾根柱在学校想吃啥赵秀芹就给他们做啥,想喝酒了还给他们炒几个可口的菜。这些无不凸显出人本身的劣根性。正是由于人本身的贪欲才导致家家户户都在砍树,就怕自己会吃亏,最终导致庄里的树都被砍光了。当砍树完的第二天村里的人都被庄里最终的景象惊呆了。人们站在自己的门口上,脸上全都惊下了白,惊下了一片茫茫的白。正是由于村里人们的贪欲导致了村里的树木被砍伐殆尽,而造成的后果也就需要村里人承担。人本身的劣根性所造成的后果最终还是要由人自己承担。

作者对死亡的描述,不仅仅是为了表现人的劣根性,还有其更为深层次的意义与目的。

“在死的时刻,生之大门才敞开它的全部现实性:亦即死对有限生命的自我意识,是对感性存在的有限性领悟,它迫使人们关切自我生存的价值和意义。”在必然来临的死亡面前,丁庄人并未停止对于美好的追求。甚至因为这近在咫尺,必然来临的死亡,而对于生活产生了一种更为强烈的热爱和珍惜之情。他们面对死亡由一开始的害怕转变为无所畏惧,由一开始的战战兢兢到最后的坦然面对,虽然结局并未因此而改变,但过程因为他们的反抗而变得美丽而生动起来,血色不再有恐惧的意味,而多出来了一种别样的刚烈。纵观全书,在“向死而生”这一点上体现的最为充分的,无疑是丁二叔和玲玲的相爱。面对玲玲先行一步的离去,丁二叔选择了结束自己行将燃尽的生命,陪玲玲一起上路。作者以及其冷静残酷的叙述将这一幕描写得极为悲壮苍凉,但这悲壮苍凉里,却又含着一些美,如将流淌的血比作“裙边开了花”,何等唯美的悲凉里,却含着作者对二人爱情隐隐的赞许。

到了最后,作者更是不吝赞美,将二人合葬的坟墓比作“梁山伯和祝英台夏玲玲之墓”。这正是作者想要向我们传达的意义,也是通往死亡美学深层次的意蕴:人性的光辉无法战胜死亡,但会照亮已故去的生命。

在文学作品之中,人性往往并非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简单划分,而往往通往更为复杂的幽暗地带。莫言曾说过,所谓好的文学杰作,一定是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性善恶美丑之间的模糊地带”的。而在《丁庄梦》之中,阎连科以荒诞的构思和极致的笔法勾勒了人性深处的美好(如丁二叔和玲玲的爱情),同时也勾勒了人性深处根深蒂固的原罪。

俗话说:“将死之人,其言也善。”而在丁庄中却恰恰相反。一群身患了热病、注定要死去的人们,非但没有通过对死亡的思考对人性有一个更为深层次的认识,反而越发变本加厉地陷入了勾心斗角中去。其中最为直接地体现了这一点的情节便是丁老头将一群得了热病的村民集中到学校一起吃住生活的部分。

如文本第四章之中,李三仁和丁爷爷的对话:

“这十年里庄里没有支书和村长,那公章一直都在我身上,还有我身上的一些钱,可那章和钱昨儿时还压在我枕头底下,今儿一醒那公章和钱都没了。”

他说:“那钱丢了无所谓,可那公章不能丢。”

他说:“说啥也得把那公章找回来,这十年我就没让公章离开过我身子,可今早一醒它却不见了。”

李三仁做了一辈子村长,显然已经对那公章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要重要,因为在他的心中,那枚公章是他曾经担任村长的唯一凭证,如果连公章也丢了,那么就意味着他这个人这辈子就算白活了。然而,即使到了最后,他依然没有找寻到那枚丢失了的公章,他甚至因此而死不瞑目。后来随着情节的推进,真相才终于大白于众,原来偷取公章的竟然是丁跃进和贾根柱,而他们偷取公章竟然只是为了利用职务之便在死之前谋取私利,安顿好自家的亲属。不得不说,作者在这些情节里,通过冷静节制的笔墨,将人性深处的原罪揭发得入木三分。这恰恰是隐含在死亡美学深处的意蕴所在,而人性深处的复杂和简单,也是最值得人们去思考、去探究的一个永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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