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半,第一次骑自行车,用了十分钟学会。
初一时,为了拥有第一辆自行车,我答应母亲连续两次考了年级前五,在拿到车子后的第三次大考,又不出意外地考了第十三名。
就像每个人都会有特别擅长的东西一样,我和自行车仿佛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它无关于智商、性别,我更愿意将之解释为一种缘分,是的,就是缘分。
如果说篮球支撑起了我高中精神生活的一半,那么,骑自行车于我就更像是一种近乎本能的行为。凡是自行车一个小时可以到的地方,我基本不会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哪怕在我拿了驾照之后,我依然坚定地认为相比于坐在小汽车里摸着冰冷的机器,骑自行车要显得有趣生动得多了。
大二买了自行车以后,每晚骑车去湖边溜达一圈几乎是我每天必做的事。黄昏或是夜里的南湖畔,稀稀拉拉地走着散步的人群,情侣们在湖边的长椅上一边接吻一边偷偷拍死腿上的蚊子。这个学校最西边的角落近来才开发,车很少,路面宽阔,空间也一点都不小。这时候的我,坐在一辆蓝色的杂牌变速车上,非常拉风地从人群中穿过,以一种骚气的、双手放开并且摆弄手机听歌的方式。
不是没有想过这样会显得有点幼稚,但是我真的喜欢这种松开双手滑行的感觉,就像在飞。可以试想,在一个安静的夏夜,月明星稀,湖风微凉,耳机里回荡着一首春风十里。坐在自行车上,感觉自己潇洒得就像一阵风。这种感受,宝马车里的人是不会有的。
也是在五年前无意中学会了松手骑车这个装逼技能之后,我愈发觉得自行车就像有灵性一样。我发现,在我扶着车把手时,骑行的路线未必有松手滑行时那么笔直。想了很久才想通,大概是因为车子本来就是直的,当我以双手控制它时,反而会影响到它的轨迹,不如索性放开,给它自由。
其实,不止一个人问过我是怎么练的车,我也只能告诉他们:认真去感受你的车,揣摩它会如何晃动,除了手之外,身体的摆动同样可以帮助你精准地控制车的平衡和方向。不无炫耀地说,现在的我,可以在起床赶课的路上边骑车边吃早饭,一手包子一手豆浆;六十度以上的拐弯从不需要手扶;可以精确地从路障边上二十公分的空当中穿过;自行车早已成了我身体的延伸,骑车也一直是我精神生活的一部分。
我爱自行车,爱骑车。那种随风摇摆的感觉,那种享受自由的滋味,那种闭上双眼让车滑行带来的触动,我可能要沉醉一辈子了。
一定要形容下自己的话,我会称我是个长在自行车上的人。任何时候,只要身旁我的小破车还在,所有远方都不再遥远,所有豪情都依旧澎湃。
希望,八十岁的时候,我依然可以松开双手骑在自行车上享受夏夜的晚风,为那份自由和潇洒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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