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知道小龙虾是哪一年突然火起来的,夜市上一排排,红彤彤一片。饮食男女围坐路边,哼哧哼哧,吃得不亦乐乎。再一细看,这小龙虾确实够小,一水儿小指那么长。这要搁在我们小时候钓龙虾那会子,一律算残次品,尾巴里没多少肉,我们叫没“米”,要扔回塘里的。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排档里的小龙虾一律做的非常辣,因为吃不到肉哇,就只能吮吸点味道了。
在小龙虾成为一种全国性的“美食”之前,我就开始吃了。那时候的龙虾不在夜市排挡里,而是在水塘里,在河沟里。要吃,自己钓去。钓龙虾的时节,从五一长假一直持续到十一长假,几乎占据了我的每一个夏日午后。
钓虾也很简单。一根随便什么杆子,树枝、竹条、苍蝇拍,都行;一截线,也是任何材质都好用;下面拴着一小块生肉,往水塘里水草茂盛的地方,河边老柳树的根丛中一扔。不出三分钟,准有龙虾抱着啃食。小心翼翼地往上拉,等出了水面,龙虾的条件反射不是松开钳子,而是夹得更紧了,这时候连小心翼翼都不用了,扯上来往小水桶里一扔。
第一只钓上来的龙虾一般只有一个命运:被剥开尾巴,取出虾肉,做成新的钓饵。龙虾肉就是钓龙虾最好的饵料:不油,不会浮在水面;够白,在水底容易被龙虾的大眼睛看见;质软,龙虾爱吃。
你看我在说钓虾的时候一直都说“龙虾”,而不是“小龙虾”。在对澳洲龙虾还没什么概念的年代,我们就叫它龙虾,因为它们比一般的灰河虾大得多,实在是不好冠个“小”字。那时候的龙虾也比现在夜市上的大得多,一般连头带尾能有一拃长。
我跟一个小孩曾经为了一株老鼠刺下的一只大龙虾努力了整整一个下午。那龙虾估计活了好多年了,智商有所上涨,总是在出水面的前一刻及时撒手(撒钳?)。
一开始,我俩君子协定,谁钓上来算谁的,不许抢。在轮流下钩毫无建树,且被它吃光了两颗龙虾肉饵之后,我俩决定合作。他负责钓,我则趴在岸边,等龙虾到水面附近之后直接下手抓。机会只有一次,一旦抓不到,就会永远地吓走龙虾,而且估计它也吃得差不多了。
最后算是成功了,但不是我抓龙虾,而是龙虾抓的我。它在我下手抓它的一瞬间,放开钓饵,举钳直袭我的虎口。我在感觉到疼痛后本能地缩手,把它带到了岸上。
在晚饭的时候,我跟我的合伙人一致表示这只虾味道一般,肉质太老。不过它是真的大,大到一只就蒸了一盘。
龙虾不仅仅可以辣炒,还可以蒸食。钓上来的龙虾,用刷子沾洗衣粉猛刷,甲缝、腹足要弄干净;掐头去内脏,可以把头壳留下摆型;捏住中间一片尾甲抽去虾线;背甲用剪刀剪开,方便入味,吃的时候也方便剥壳。
摆盘,酱油、酸醋、料酒,浅没盘底。生姜切片,大蒜切段,蒸的时候亦可杀菌。蒸熟出锅,剥出虾肉,蘸着盘中汤汁即可食用。蒸出来的龙虾肉,白而软,且不会像炒龙虾那样容易过火失了弹性。味道也可随人喜好,另调酱料。由于龙虾肉质并不滑嫩,蒸出来难免口感木涩,酱料依旧是偏咸辣为宜,但总不至于一味追求麻辣,失去了龙虾肉的本味。
北京人管“麻辣小龙虾”叫“麻小”,我是很不以为然的。一来,说得好像小龙虾就只能做成麻辣的一样;二来,“麻小”这两个字,简化得着实是很不信,也很不达,雅就不说了,本来就没有。想国画诗词,追求少而美、意无穷;到了吃饭却是大鸣大放,大红大绿,一片饕餮景象了。
要说中国“美食”有什么原罪的话,那就是太追求味道对口腔的刺激,而让国人失去了真正用舌尖品尝食物本来风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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