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发展到今日,手机泛滥,电脑快速,通讯发达已使世界这个庞大的机器充分地运作起来。人类像充足了电的陀螺,匆忙地急躁地迈开双腿,奔跑着、竞争着。俱往矣,田园诗人,竹林七贤的恬静悠闲,"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古人绝唱已成逝者。
然而,我仍会在尘世的一隅,拣条石凳坐下,翻开一本我喜欢的书,嚼着甜酸口味的果哺,啜一口清茶,掀开簌簌作响的一页页纸,把一颗心沉沉的埋进字里行间,咀嚼着作者送给我的精神食粮。读到兴时,会有种大喜悦涌上心来,我抬头仰天,望着碧空白云叫道:有书读,真好!
有书读,真好!确不是矫情。小学五年级中国人为的政治风暴中止了我继续念书的愿望,腥风血雨之下书成了禁品,家里的书成箱成捆地送进废品站,路边街角,残留着焚烧后的惨状。风乍起,焦黑的灰粉四处散落,也吹冷了我的心。虽然才十一岁,我己知道家里的藏书是父亲的至宝,妈妈常常拂灰拭擦,如今只能忍痛割爱。
那时,住在大学新村的孩子,仍对书有着渴望,没受冲击的家庭都有不少藏书,胆大者,私留了一部分,妄为者,偷出一些在兄长级孩儿们中悄悄传阅,仗着上有哥哥姐姐的光,我开始了最初的文化启蒙。《青春之歌》、《红岩》、《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读这些大部头书时,识字不多理解有限,不管不顾只要手执一书,必定如痴如醉,常后有催书者,为按期还书,阅读只能跳跃式进行,一目十行,囫囵吞枣,读懂与否,不可而知。但无论怎样,有书读让生活感到了一丝温暖。
稍大参军了,那时候的部队绝对是革命化的熏陶,大到批林批孔,小则斗私批修,整天的政治任务,头脑变成了刻板的留声机,甚感无聊,和我同班一战友,当时正处热恋中,每每收信都厚厚一迭,我揶瑜:"鸿雁传书,再多亦不足矣。"她一窘,脸刹时成红布,找一僻静处:"信可共阅,但必须保密。"信展开,居然是精简缩编的英国小说《简爱》。哇!为向女友求爱,她的男朋友竟然走笔手抄,一本儿长篇巨著就这么隔三岔五寄来,真是忠心可鉴。那段日子,夜深熄灯后,我躲进被窝拧亮手电,沉浸在简爱和罗切斯特的世界里,那会儿,按严格的军规,无论是战士期间谈恋爱,还是偷阅"黄色小说",都可令好友立马缷甲归田,我敬佩她的勇气,更感谢她馈赠给我的珍贵礼物。
转业返沪后,一日听广播:某个周末,各大新华书店出售"禁书",真是乐坏了我。准备足了钱,那天起了个大早,从沪东赶到市中心的南京路新华书店,只见店前已排起长龙,人头攒动。八点钟,门洞开人群纷拥而上,你推我搡,我遐之不及跌倒在地,幸好姐姐一把拉起我,躲过一难!书没买到,新穿的哔叽呢裤子磨破了一大块,书店为安全起见暂时关门歇业,我很懊恼,但到有这么多与我一样的疯狂书迷,释然了。
七十年代末,社会上流行手抄本,一日晚饭后,隔壁晓晓塞给我一本黑硬皮练习簿,很不起眼,边角旧的褪了色一看已多人经手。打开扉页:《第二次握手》赫然醒目。那年冬天出奇的冷,南方又无取暖设备,灌一汤婆子,放在脚上;拿来毛毯裏住全身,为书里的男女主人公的命运感动泣浠,周围万物仿佛皆无,一书读完,东方已露鱼肚白。
好读书者,喜欢聚在一起,天南地北地聊。一次部队探亲途经北京,饭后闲聊,大表兄说他最偏爱欧美文学,尤其崇拜法国作家雨果,《笑面人》、《悲惨世界》描写下层人的苦难,无奈中见幽默,辛酸与苦涩搓揉在一起,入木三分。听他分析得头头是道,我自叹肤浅,书虽读了不少,贪多不求甚解,实乃读书人一大弊病也,
和朋友们聊书,既开心又亦常令人感动。一次谈到《牛虻》,亚瑟从纯真少年走向革命,历经无数劫难,当他再次与瓊玛相遇时,无论容貌、性格、甚至语言都叛若两人,但瓊玛仍从他颤抖的手轻轻撕扯花瓣儿叶片的瞬间,唤醒了记忆的大门。一位朋友轻轻地念诵起书里那一段文字,那一会,静极了,空气仿佛都凝固了,我的眼晴湿润了,周围朋友也都泪光点点,为主人公无畏的气概,为男女之间坚贞不渝的爱情。
九十年代初,一脚迈出国门,满眼充斥着A、B、C,于是到处寻觅中文报刊杂志,毕竟是中国人,母语的亲切已浸入骨髓,我发现唐人街有台湾同胞办的阅栏室,每周有免费的中文报纸杂志,我甚至知道哪个地方的图书馆中文书籍最多。每次回国,最爱逛的还是书市,如今网购着实方便,当当网买入喜欢的书,二十四小时快递员已经敲响了大门。等到离开家的时候,行李箱总是塞足重重的书,没办法,习惯了谁要我仍然喜欢纸质的书籍。
如今,读书已成为了习惯,虽不象古人所说:枕上、马上、厕上,但一天忙完,斜靠在床上,拧亮台灯读自己喜爱的书时,则是我最幸福的时候。儿子一代电脑成瘾很少读书,我埋怨:妈妈的优良传统怎么没有遗传给你?他振振有词:世界之大知识无限,未必仅从书本中得到。电脑、电视、电影…等等。面对着有着代沟的孩子,我只能说,孩子,不爱看书,是人生一大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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