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次打羽毛球还是2019年9月。虽说时间过得快,但主要原因可能是没那么热爱。
跑步虽枯燥,却深知除非跑不动的那一天,应该没有停止的理由。简单易行,接近自然。
两年之后的这次羽毛球活动,说是运动,不过是想改变下生活节奏,此外,参与的都是律师,基于以前的工作习惯,想接近他们。
今儿来的人不多,除了三位律师外,还有一位羽球俱乐部成员。大家轮流着双打,计分的,分数记得很认真。羽球成员像是教练,技术很好,远远高于大家,但他不太言语。我连拍子都忘记怎么拿,自然也不敢言语,只希望失误少点,少丢分。
倒是三位律师,自信满满,口号连连,“加油”、“抗住”,相互打气。更多的时候,是自夸自赞,“哎呀,这球真好”,“无回手之力了吧”。虽然分数不好看,得分球个个是精品,失分球理所当然,自始至终“狂”得不行,“狂”得可爱。
我想,自信应该是律师职业必备品质。扎实过硬的专业知识是基础,口才和气质可以算是灵魂。否则,怎么能让当事人放心安心!怎么能在法庭上沉着应对!
真好,就是应该无条件的自信。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商标法》第14条第五款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我国遵循“个案认定”、“被动认定”、“因需认定”和“事实认定”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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