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常征。
我是一个旅行作家。
今天是我28岁这一年的倒数第64天。
此刻,我跟随这趟叫G111的高铁从北京南一路到沧州西。G111的终点站是上海虹桥。
因为年轻的时候,曾短暂地当过沪漂,所以关于魔都并不陌生。
我现在仍然清晰地记得外滩的熙攘和南京路的豪奢。也没有忘记,有个周末,我临时起意,一个人直闯崇明岛。记得,当晚入住的是崇明岛的农家院,吃江鱼,喝米酒,好不快活。
南方的烟雨毕竟不适合北方不羁的汉子。但无论过去多久,关于魔都的记忆,我都不会忘却。
我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在路上是最幸福的时刻。
我痴迷在路上,就像年轻的时候痴迷韩寒、安妮和红楼梦。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每当我看着窗外快速倒退的风景和并行前进的铁轨,我都感觉自己在告别什么,这种强烈的仪式感,给我嗜血般的安慰和满足。
从小我受到的教育就是,好男儿要勇敢闯四方。所以,当我师范类大学毕业,在高中母校做了一名教书匠,每天囚禁在校园里时,我的内心是拒绝的,是慌乱的,是不安的。
我渴望动荡。我总觉得乱世才能出英雄。我向往金庸先生描述的江湖。我崇尚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水泊梁山。
现在我每天都马不停蹄地走在路上。像一个盲目旋转的陀螺,失去了信仰,便慌乱地迷失在路上。
我甚至有的时候恍惚,仿佛一转念,我还是那个站在讲台上,道貌岸然、一本正经地给孩子们解析语法、讲练音标、领读单词的男英语老师。仿佛我只是出了趟远门,在某个清闲的晚自习,我急切地给孩子们讲外面美好的世界,给孩子们塑造梦想和对于远方的渴望,似乎我一直都是那个刚毕业的受你们喜欢和热爱的幽默的班主任。
而我又渴望江南的烟雨,我无数次幻想,我走在江南的烟雨中,向前走去,前方是一个打着油纸伞的姑娘。
你啊你,痴迷在路上,是自在如风的少年,飞在天地间,比梦都遥远。
你啊你,飞过了流转的时间,归来的时候,是否还有青春的容颜。
年少的时候,我总是向往外面的世界,总是渴望无法触及的远方。
我曾买过一台捷安特山地单车。我特别喜欢它。我单骑一人从尧都骑行到壶口瀑布。
我也热爱徒步旅行。我大二时,跟一个团队走了五天,穿越两百公里,一路走到了平遥古城。
我曾利用周末双休,跟随一个户外组织,徒步走遍了北京所有的野山。
我记得,在慕田峪长城,正值黄昏,夕阳斜照,让人心醉。
在箭扣长城,颓败荒芜,满目悲伤。
我还会一直不断地行走下去,或许路远马亡,我也垂死路上。
但,我依然坚信,最美的柔情在路上。
我叫常征。
我是一个旅行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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