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的理论认为,只有通过儿童在环境中的活动,认知才能获得发展。儿童对环境中的刺激物进行同化和顺应是认知结构发展的必要保证。只有在儿童的感觉处于与环境相关的状态下,认知结构的发展才会发生。
动作!动作!还是动作!对于婴儿来说,对认知发展起作用的动作可能是手臂的移动和抓握,而对九岁的儿童来说,起作用的动作则可能是内部的动作。
认知发展所必需的动作绝不只限于躯体的活动。对于认知发展来说,发生于特定环境中的心理和躯体的动作,一个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条件。动作是决定认知发展的若干相互制约的因素之一。
皮亚杰认为,所有的知识都是源于儿童动作的一种建构。他认为,知识可以分为三类:物理知识,逻辑——数学知识以及社会——约定知识。每种知识尽管出自不同的原因,但都要通过儿童的活动。
物理知识:发现
物理知识就是关于物体和事实的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等等)的知识。在操作(作用于)物体时,儿童通过感知而获得物理知识。关于物体的知识并不能从阅读、看图和听闻中获得,而只能通过作用于物体的动作获得。
逻辑——数学知识:发明
这是从对有关客体和事件的经验和思维中引出的知识。只有在儿童进行活动时才能获得发展。这个知识是由儿童发明的,是从儿童作用于课体的动作中建构起来的,它同样不能从阅读或听讲中获得。
社会——约定知识
这是人类自己发展起来的知识。它包括规则、法律、道德、价值、伦理、语言系统等方面的知识。这种知识是从文化中发展起来的。它是儿童通过自己作用于他人的动作(与他人的相互作用)建构起来的。
从以上可以看出,在知识的建构过程中,起最重要作用的是儿童作用于客体的动作和儿童与他人之间的相互作用。知识并不能直接从阅读和听别人(如教师、父母)讲述中获得,而只能获自与客体相联系的经验。对于教育实践来说,这里蕴含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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