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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个比利》:因一个人无法承受而分裂

《二十四个比利》:因一个人无法承受而分裂

作者: 一颗桂味 | 来源:发表于2018-08-16 21:02 被阅读43次

    《二十四个比利》 丹尼尔·凯斯 著

    这是一部多重人格分裂纪实小说,拥有多重人格分裂症的威廉·米利根(核心人格为比利)是一个真实在美国历史上存在的争议性人物——1978年12月,比利因强奸俄亥俄州4名女大学生而受到指控,经过重重申诉辩论,最终法院以多重人格为由宣布其无罪,

    比利在精神病院期间曾找到作家,想让作家记述他的故事,以便能更多的人了解他的精神疾病。于是有了这本书的出版。

    1.这是一个罕见的多重人格案例

    此前多重人格于我而言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看了这本题材源于真实事件的小说之后,我的内心深受震撼:一个人竟然可以分裂出24个人格!而且每个人格有不同的年龄、性别、身高、母语、技能等,他们像是独立出来的另一个“人”,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后来在心理学课上我学到一个术语叫“分裂性认同障碍”,又叫“多重人格障碍”,患者会表现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独特的性格、身份或人格片段。通常情况下每种性格都有对其事物的独特看法和反应,不时交替出现,可能会导致个体的行为变得反复无常。

    历史上有记载的多重人格案例并不多,拥有二十四个人格的案例更是罕见。

    “考尔,其实你已见过‘老师’的一部分了。换句话说,我们这些人的知识都是‘老师’教的!他教汤姆电子知识和逃脱术;教阿瑟生物学、物理学和化学;教我武器知识和如何控制肾上腺素,这样我就可以发挥最大的能量;他还教我们画画,‘老师’无所不知。”

    “里根,谁是‘老师’? ”

    “‘老师’就是完整的比利,但比利自己不知道。”

    2.他其实可以被原谅

    俄塞俄州民平静的生活因多起强奸案而激起千层浪。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希望把犯人绳之以法。然而嫌疑犯比利因罹患多重人格分裂症而被判无罪。你会原谅这个犯人吗?你会给这个精神病犯人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吗?

    在一开始,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不可能!

    当时我想,就算他有精神病有多重人格,但这些罪是其中的人格犯下的那就是比利的错,他应该接受惩罚,然比利无罪释免并转到管制较松的帕森斯医院治疗,此时内心如大众一样不满。

    但看到在帕森斯医院,精神病已经好转的比利被州议员和心理健康局干涉,转院到管制严格似监狱的利玛医院中,遭受非人折磨时,于心不忍。

    是,犯错应该被惩罚,但,监管员把职责外的喜怒哀乐当成职责加给犯人就是正确的吗?

    比利在利玛医院被舆论压力下、权威打压下、不当治疗下,融合的人格再度解体,对此我深感怜悯和惋惜。

    也许没有这么多的掺和,在考尔医生的治疗下,比利可以治好、可以回归社会、做个好公民了!

    这对比利不公平——某个人格在“失落的时间”里犯罪,其余人格却需一起承担结果,忍受苛责,内心痛苦。分裂的人格有些很坏,而大多数都在遵循社会规则。

    其实每个人都有阴暗的一面,我们能够控制自己的想法和行为,但患有多重人格的人就像把不管好的坏的情绪都放大成了一个“人”,然后失去了控制。

    后来我愈发想到,是比利幼年敏感的心和被继父性侵的经历让他分裂如此多的人格,他从根源上说是无辜的。

    回想起比利在折磨下失去生的希望,感觉人们在扼杀一条鲜活的生命。

    “醒着或者没出现的时候,我好像是脸朝下趴在一块无边无际的玻璃上,透过玻璃可以看到遥远的彼岸,那儿宛如星光闪耀的外层空间。那里还有一个圆形的光圈,就在我的眼前。我们中的几个人就躺在光圈旁边的棺材里,但棺材没有盖上,因为他们还没有死。他们在沉睡,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光圈旁边还有几个空的棺材,因为有人尚未到来。戴维和几个年龄小的孩子对生命还抱有一线希望,但年纪大的已经绝望了。”——戴维创造的“死亡之地”

    3.职责与道德有时是一种两难的困境

    如果文中还有哪一个人物让我印象深刻的话,大概就是律师施韦卡特了。

    在一段时间里,我看到律师施韦卡特为犯有强奸罪的比利四处奔波劳碌,特别的不解。虽然他最后胜诉了,但是因此他的家庭破碎、公众名声败坏。

    这一切是否值得呢?有人在知乎回答这个问题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后来我看到一个关于记者的职责和道德的大讨论。记者的职责是记录真实,直面人心的照片才能给人反省,但是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在记录和生命之间可能无法一下子两全,比如著名的普利策新闻奖照片《饥饿的女孩》:在战乱的南苏丹,一个瘦骨嶙峋的女孩艰难的往前走,她的不远处是一只虎视眈眈的秃鹰。其实摄影师凯文·凯特抢拍完就赶走秃鹰,然而一片倒批评的舆论和自我内心的煎熬让他不堪重负,最后自杀身亡。

    施韦卡特律师也是这样吧,为己方辩护人争取权利是身为律师的责任。尽管是一个难打的官司,接了也努力去做,虽然这使他陷入了困境中。

    有人又说:对于律师而言,能赢得这样的案件已经是大获成功了,虽然名声或许不好,但是业内一定会对该律师专业水平予以认可。同样的,对于真正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们不会在乎一个律师的名声。

    那到底是出于职业责任还是名誉和地位去做一件这样的事情呢?

    可能皆有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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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一颗桂味:@牛犁 写的真好~我补充一个关于人格分裂的知识吧,文章中我没有讲清楚,刚刚查证了一下:每个人的人格都具有多重性,就是您提到的一个人可能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表现,但是呢这种表现是有主意识在控制的,就是说「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同的或孤僻或率直或抑郁或清高的特质是内在协调的。然而人格分裂,应该说是多重人格障碍,患者如果分裂了不同的人格,当另一个人格主导身体时,主人格的记忆是断片的,也就是说会有一段“失落的时间”,此文的比利就是在其他人格主导身体时犯罪而被控告,他自己是不知情的,不知道自己在那一段时间做了什么。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后,比利的人格有所融合,记忆才得以拼凑完整,也因此有了这本书的面世。
        牛犁:@桂小味 涨知识:+1:
      • 牛犁:这篇读后感写的很好。仔细想想,其实在我们身边充满了人格分裂的人。比如那些贪官,在没有东窗事发之前,其公众形象多数是正面的;比如那些富豪在没有出事之前,曾多次排在富豪榜之首,又比如许多男人和女人在他们熟悉的人群中多是好丈夫好妻子或严父慈母的形象,而在其他人们陌生的环境中又往往表现中其人格的另一面。对此,我们往往会说这些人是有双重性格的人或说其人格是分裂的。
        但是将人格分裂成24个,比利是特例,也是一般人所不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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