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命里缺水,却和雨结缘
文|苏梓沫
图片|网络
洗完澡趴在床上时,空气里飘来一股黏腻的泥土味,夹杂着草腥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下雨了。
在持续了半月的高温炙烤后终于迎来这个夏天的第一场清凉的雨,十分令人欣喜,思绪也随之变得悠远而绵长。
“顶讨厌这样的下雨天。”说这话时S一脸无奈,“只要下雨,我就什么事情都做不好。”
那时,网上开始疯传“听说,下雨天,巧克力和音乐更配哦。”这个关于Dave甜腻又湿软的广告。所以,即便是江南湿热绵长的梅雨期,因了这个风靡的广告多了几分甜蜜和浪漫的意味。
发现S和G走的很近的时候我们都很吃惊。G是一个高冷系的妹子,平时除了尼采就是东野圭吾,根本不把我们这些看郭敬明的人放在眼里,只一点,她和我走的近。因为我也喜欢下雨天,常和她在下雨天穿上雨鞋撑着透明伞在雨里玩一种叫作“踢雨”的游戏,被别人当做傻子也还是不亦乐乎。
后来有一次,G跟我说她和S走得近是因为我,因为他喜欢我。
听这话时,我偷着笑出了声。我个头矮小,皮肤粗糙,肤色暗黄,成绩中等偏下,除了爱笑恐怕没什么优点了,何况,我喜欢下雨天,那个人不喜欢,我们兴趣不同啊。
但无论哪个女生,都希望自己有人喜欢得,是虚荣心,更是自信心。
一颗种子的深埋与生长总需要有雨水的浇灌和另一个生命的陪伴。
平生虽大胆,但矜持爱出没。
初中时我们都流行暗恋,好像没有一个暗恋对象,自己就不合群。我也给自己找了一个。
小心翼翼地喜欢,大大咧咧地交流。
经常跑到离他很近的地方大声讲话,会和同伴大声交流喜欢得饰品与漫画,最近又看了什么书,最近的模拟考哪道题很难,然后悄悄看他的神情。大多数时候他都只是静静地伏在桌上安静地看书写字。
直到一场及时的雨。
吃完午饭的我喜欢一个人在操场闲逛,这一天却突遇大雨。一路小跑着不小心摔倒了,正嫌弃自己难堪的时候看到他从教务处出来。壮了胆子叫了名字,他就撑着伞过来了。
那五分钟的路程又短又长。短到我还来不及问他喜欢看什么书,长到我似乎快要不能呼吸。
一次偶然,我们开始熟络。
原来他喜欢下雨天,喜欢有情调的雨后漫步。
原来他也喜欢看《仙剑》,喜欢听《六月的雨》。
原来他会经常在午后看窗外,看一个傻乎乎的女孩在操场踢石头。
原来他认真听我说的每一个字,全都记在笔记本里。
原来……
只是,那时候的喜欢卑微而单纯,就只想默默看着那个人寂静成长就好。
“下雨了呢,猫。”思绪被耳旁的声音拉回到现实,我快速回神,微笑着点头。
室友可能看出端倪,调戏地问我是不是在发呆?我笑着摇头,拿起枕头往她身上砸。
屋子里充满了欢笑声……
北半球的夏天快要结束,太阳直射点逐渐往南迁移,日头开始不再那样毒辣。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雨水光临这片土地,只是,十七岁的雨季已过,如今,该是破土的时刻了。
此后,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向上逆光生长。
此卦,一重金,一重水,二重火,三重土。此女,缺水,但顽强。
苏梓沫,在时光中撒野奔走的二货文艺女青年,你来寻我定不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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