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从石器时代,活到现在,还有什么东西是相信的,还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那个男人来自地球》没有很大的叙事背景,只有一间小小的客厅,所有的演员加在一起也只有屋子里仅有的8个人(搬家具的除外),所有的故事和人物都在这里,没有外星生物,也没有炫目的高科技武器,但是却让不可抑制的去想象宇宙的宏大和时间的浩淼。
简陋的屋内,一群学识渊博的教授聚在一起,听自称经历14000年岁月的约翰脱口而出一部缩略版的人类文明史。
他们提出的很多质疑,都一一被圆满解答,这场最后的聚会从单纯的送别演变成了一次颠覆传统的学术激辩。
原来,思想可以有那么远。
影片开始毫无新意,甚至让人不想看下去:一个名叫约翰的男人搬家了,他的大学同事来送他,大家在他的客厅送别。
在他的客厅里,他拿出了一瓶珍藏多年的好酒来招待他的朋友。这时,有同事开玩笑的说,怎么觉得你这十年来好像一点都没变。另一个人也附和,是啊,而且你今年都升了教授,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搬走呢。
他的表情变幻莫测,最终还是决定临走时吐露一个大秘密,“以真实的身份和他的朋友们告别。“
他问了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从14000年前的石器时代生活到现在的人他的生活会是怎么样的?
在场的人面面相觑,就着这个话题,展开了这场亦真亦幻的围炉夜话,他们自己专业的角度对约翰展开了一波一波的提问,而约翰始终对答如流,合情合理,毫无破绽,最后一屋子的人都陷入了思考,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甚至痛哭失声。
宗教
约翰的讲述充满了不可思议而又无懈可击,他说自己曾经猎捕过猛犸,作为腓尼基人在地中海航行,哥伦布曾是他的船长,门口同事发现的那副梵高的画不是赝品,而是梵高在他的院子里画的,他认识释迦摩尼,还聆听过他的教诲。并且,他还是圣经里的人物。
有人开玩笑的说,那你是大天使么?
约翰面露难色,沉吟不答,女教授伊迪斯这个时候的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拿起自己的衣服说,我要走了,我不想在听下去了。
生物学家哈里表示很感兴趣,要在听一会。
约翰说,他就是耶稣,约翰在拉丁语中被译成了耶稣。他只是把释迦摩尼的一些想法带到这里,便被信徒奉为上帝之子。因为他的重生又被信徒崇拜,捧上圣坛,但是他其实并没有复活过任何人,在山上听他传教的人也并不多,很多宗教的内容并不是他说的。
这个时候,虔诚的基督教徒伊迪斯已经崩溃,痛苦失声。
约翰跟随释迦摩尼学到了智慧,把这种智慧传播给西方信徒,变成了对智慧的信仰,这信仰掩盖了智慧本身的光芒。
人们为自己所畏惧的自然加上了一个人造的面具,把自身一切美好的希望加诸在一个人身上。
这样的言论已足以颠覆整个西方文化,约翰的存在证实了基督的存在,却又导致信教者信仰崩塌。这种颠覆已经是致命的,所以,威尔教授拔出枪,说够了,你必须承认吧,你就是在开玩笑。
约翰停顿了几秒钟,说,是的,只是跟大家开个玩笑,伊迪丝看到我那副梵高的赝品,你说我从不见老,Art你给了我有关原始人的书,Dan你发现了錾刀,你说“如果石头会说话”。你们给了我创意,可是,我好像走的有点太远了。
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认罪,可我情不自禁,想看你们是否能驳倒我的言论,我有完美的听众,人类学家、考古学家、基督教直译学家…心理学家。
女教授如释重负,终于从绝望中缓过来,长舒一口气的告诉约翰,下次不可以这样开玩笑了。
宗教是什么?圣经《旧约》贩卖恐惧和罪行,《新约》则贩卖与人为善的道德准则。借耶稣之口传给教徒。而最终的本质,也许就如伊迪斯所说,兜售希望并存活。
时间
在约翰的客厅里,考古学家发现一个石器,他问约翰,如果你是从石器时代来的,那么你有没有收藏这些远古的石器呢?约翰拿起一支笔,问你会一直把这只笔带在身边么?
“你出于什么动机保存他呢?作为你生命缘起的纪念品,纵然你根本对这缘起毫无概念,它总会离你而去,消失无踪。“
我们对人类过往知之甚少,所以,会赋予他价值,而对于约翰来说,他经历了人类的全部过往,这个千年以前的石器便与路边的石头没有任何分别,便与我们今天手中所用的笔和物品一样,没有其他的附加价值。
当时间变成了永恒,那些身外之物的意义便开始削减和变得虚无。
我们之所以追寻名画、古玩,是因为他们超出了我们的生命限度。我们爱梵高的画,爱那些历史真迹,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那样的历史,只能从历史的记录者中寻找那些美好的时代,那些历史事件,而,一个从头到尾经历过这些的人,这些对他们的价值便只剩下回忆。在时间浩淼的长河里,他们如此普通,不必激动,也不会欣喜若狂。
“时间,非一纳秒之前或一纳秒之后抵达我们所在的主观感受,这一整块时间正如一片已经存在的风景,我们于自身背后成型、向前移动并一片一片,穿过他。”
时间无法印证,他没有明确的对照物,我们可以用一只时钟来印证另外一只时钟,却无法客观的印证时间,时间是一个主观感受。就像我们越长大,越会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一天的时间恒定,并没有变化,只是我们对于时间的感受随着年龄增长越发敏锐。
当我们的生命终将终结,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留住哪些可以在此身寂灭后仍能留存于现世之物。但是如果时光永恒,在一个永存的人眼中,你我一生就如一瞬,我们拼尽全力追求的幸福生活和人生成就,不过是沧海一束。此生虚无。
那些身外之物之所以珍贵,就是因为时间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尽头的。
而如果时间永无尽头,生命最本质的东西又会是什么呢?
生命
拥有不死的生命,这是多少人所向往的永生啊。
曾经参与到那么到历史事件中,曾经见过那么多我们无缘得见的历史奇迹,曾经跟人类文明史上那么多赫赫有名的人物成为朋友,而在遥远的未来,还将见识到很多我们无法亲眼得见的科学奇迹。
多少人会羡慕这样的永生?会嫉妒这样的永生?
心理学家威尔刚开始听到约翰的言论,激动到把枪相向,因为他的夫人刚与几天前去世。他说,没有人会不嫉妒这种不朽之人。
可是拥有这样永生的约翰又是幸福的么?
在最后一个转折没来之前,没有人能够确信约翰说的是否是真,这也可看做是几个大学教授对人类问题的终极探讨,这部片子也无法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科幻片。
直到最后,约翰告知同事,自己曾经也用过另外一个名字,一旁的威尔颤抖的说不出话来,这个妻子刚刚去世的耄耋老人就是约翰的儿子。“我小时候,一直以为你抛弃了我们“
听到这个巨大的真相,威尔激动不已,无法承受,倒在约翰面前。
这时,薛定谔的猫才算终见谜底。
14000年的孤独,当他的儿子在他面前暴毙的时候,他的表情是平静的,似已经经历过多场这样的别离,无数无数次。
当生命接近永生,身边的哪些人的生命,便就像你生命中的一个水花,一瞬间就消失了。
每十年,约翰都会在周围的人发现他容颜未变之前换一个地方,舍弃原来的生活,舍弃熟悉的环境,去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身边没有知己亲朋,没有爱人家庭,友谊、社交、感情,这些都要重新建立,这样的人生,跟轮回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学位,包括金钱,包括历史珍品,不过都是过眼云烟。
所有人都期待的长生啊,最后却都是寂寞,孤独的一个人上路,一个人前往未知,一个人面对茫茫永生。
经历了沧海桑田,漂泊的生活,一切因为死亡的存在的美好意义对于约翰都不存在。
他不是神,对于儿子的死亡,亲人的离去,他同样无能为力,无论经历过多少神迹,多少爱情,他终究是一个凡人。
永生有什么意义,不过是多了大把大把的记忆,这么说来,如果你的生命有诸多可以回忆的东西,是不是也可以说拥有了最长的生命。毕竟,在对于时间的主观感受上,我们总是平等的。
爱
影片的末尾,在经历了儿子在自己眼前死去后,约翰孤独的踏上了路程,14000年的人生,所有的物品也不过是一小车。
人生就是一个做减法的过程,身外之物都可以抛弃,而什么才是此生最重要的?
最后的最后,一直爱着他的历史学教授看着他的汽车在夜幕中离去。
车窗里,约翰神情飘忽不明,在这个孤独的世间生活了很多年,不停的经历着生离死别,逃避很多东西,在意很多东西,还要一个人应对永恒的人生。
可是这漫漫长路,还是要有一个人一起走,还是要有爱啊。
所以最后,他把车停下来,等待那个一直爱他的人。
余生孤独,唯有爱永恒。
洞穿人性的思想光芒,不需要有很宏大的动作和场景。作为科幻作家杰洛米·贝斯拜生前完成的最后一部小说,作为总投资一万美元的小成本独立电影,这部科幻片告诉了我们,人类智慧闪耀时,思想可以到达多远的远方,宇宙浩瀚,时间浩淼,而爱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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