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十七岁时的梅雨季。
每一个下雨天,每一颗滴滴答答的雨珠,都投射着蝴蝶骨的轮廓,附着玫瑰花儿的香吻,“啪嗒”掉在我的脸上,也掉在她的脸上,由此,我们感受到的便是同一湾印记。
不得不承认,论相貌,她是扔到人堆里找不着的,论气质,她是扔到人堆里让人目光聚焦的。为什么呢?
她的衣品常常令我摸不着头脑,正经小姑娘爱的百褶裙,她瞧不上,中规中矩的连衣裙,她也瞧不上,她爱的都是些不对称的,五彩斑斓的泡泡裙,阔腿裤,宽大T恤,每一件搭配的都是相冲突的颜色,在她身上,色调却显得和谐。
她不算自来熟,却也极外向,无论头发乱成什么样都闪着自信的光芒,这一点我倒极其佩服。她特别爱笑,似乎没有一刻是不开心的,更奇妙的是,她的瞳孔在阳光下是金色的,在阴雨天是乌黑的,在余晖中是五色的,无论何时里头都映着一个我。她的头发也是如此,我常常骑着单车,乘着风便抚了她的发丝,柔柔的软软的滑滑的,她又恼又没法子的样子,令我偷笑好一阵,愉悦一整天,随即清晨的林荫路上,散落了一串叮叮当当。
高二,我巴不得文理分班来的快些,若是没了政治那些虚伪的套话,历史那些枯燥的记述,语文那些让我遥不可及的理解…总而言之,没了文科的拖油瓶,我还真怕我会自负。
至于她,好像还蛮平均,不知为何就择了理,小道消息是某个令她心仪的男孩儿在理科班,我显然是不信,便做起了职业辟谣工作,比那些个微博上爱豆的死忠粉还官方的官方解释,成效的前景,还是可观的。
早上我来的特早,因为不想错过她睡眼惺忪推开门进教室的刹那,第一缕晨光落在她的脸颊上,那一刻,我真觉得我活过来了。那时候是冬日,她摘下粉茸茸的耳包和米白色软榻榻的围巾,仔细放好,开始做题,那一刻我真觉得五三大本上的油墨纸香,真好闻。
有一句话说的特好:别看我长得像个杀猪的,其实我是个写诗的。她就是我的灵感来源,我真是理科班上的一股清流,若是一张语文试卷,及格如同攀珠峰一样难,有时甚至会死在途中,若是给我一支笔,脑子再装着她,便有滔滔不绝,下笔如神诗作之大成。为了她,我特意挑了一个符合她气质的本子,也散发着油墨的香味儿,让人不住地去闻。每天都为她写诗,成了我的习惯。
她在我的笔下,和在生活中是一点不差的。她同男生讲话如同处久的兄弟般自在,当然打架也不例外,同样的率性自在。她同好看的女孩子讲话好像青楼的常客,风流的公子,色起而情动,人小鬼大般耍得文文静静的小姑娘团团转。
我向来不喜欢教科书上的文字,总觉得死死的,板板的,就是被印刷过无数次的,毫无主见躺在那的傀儡戏。我喜欢看窗外的嫩柳发芽,风卷起残雪温柔的呼啸,雨后藏在厚厚云层中的点点红光,喜欢看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尤其是看她深浅不一的酒窝,总有一种错觉,这姑娘长大是要嫁给我的,终有一天是这样的。我更喜欢她骨骼清晰,轮廓分明的手腕,表皮上密密匝匝的静脉,或青或紫,那里面当真流淌的是血液吗?什么样的血和肉,如何掺和起来,穿透的我的神经和瞳孔,刺到我心坎儿里头去?
我跟她日渐熟络,她好像从来猜不透我心思似的。直到有一天我大方的写下一句话,送给她,可能是太过大张旗鼓似的宣扬,沸沸扬扬间某老师嗅到了敏感的气味,我若是真佩服教师这一奉献自身的行业,这个,绝对是原因之一。我便开始了被思想教育的生活,那个年代,成绩好似乎是免死金牌,因为如此我也得到了极大的庇护,即使是三千字反省,我也不掺半句假话的,清清楚楚完完全全阐述了我的观点。十七岁,傲气得如同面对中世纪封建统治下愚昧的欧洲。
那次之后,她似乎拘谨了不少,与我也不大熟络了,我常常缠着她,到最后她烦得不行,我倒也不恼,依旧每天都为她写诗,大半本子,似乎是十七岁的大半辈子。
霎时间,不知为何流言又起,我替她挡了又挡,这次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疑惑不解,倒还真难堵这悠悠众口。直到我看到她和他抱在一块儿。
霎时间,血气如同洪水猛兽般上涌,我拽着他的衣服领,抄着拳头就要打,她却突然挡在前面,我的拳头顿时软榻榻的,猛兽也都退散了,那感觉不痛不痒的,麻麻木木,真没什么好讲。
那男的,我面熟,烂大街段子满天飞的贫嘴主持人,大事小事他都要来挥斥方遒,一展雄姿的模样,戴黑框眼镜,斯斯文文,面色红润,弱不禁风,身姿婀娜,儒雅有才,至于风不风流很快怕是便知晓了,自古这般姿色最讨人喜,于是汉武帝阉了司马迁我特别赞成。
十八岁的梅雨季,我们要各奔东西了,每一颗滴滴答答的雨珠,透明清澈,平淡无奇。来来往往无数次的公车,上上下下无数次的行人,撑着伞的,淋着雨的,披着衣的,愁眉苦脸的,喜笑颜开的,冷漠淡然的。是这场雨吧,让人间的脂粉都褪了。
没撑到毕业,她就转走了,去哪,我不知道,原因,我不知道。我写了几千个字,删了几百个字,又删了几百个字,最后那本子有一页的留白,这满腹的心事,都在这白纸上,我的诗你也不知晓,也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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