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奇遇》有感

作者: 29c3cc095f22 | 来源:发表于2018-06-04 10:16 被阅读0次

            最初知道莫言的《奇遇》是在语文课上,记得那时好像正值高三,正在进行最后高考冲刺的总复习,还是在讲小说那一个部分时,语文老师为了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小说中环境描写的作用,特意把《奇遇》挑出来讲。当时听着心里有一丝丝的触动,但那时毕竟没有看过原文,也并没有真正了解过作者,所以也就没有最真最深的感受。

            熬过高中,到了大学,终于有机会一览《奇遇》的真貌,说实话,看了以后,内心的触动很大,莫名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奇遇》主要讲了“我”回到山东高密故乡时,在村口遇到鬼——赵三大爷后发生的一系列事的故事。

            文章一开头就有一大段的景物描写,如果没看后文的话,可能有些人不理解为什么要有这么多的景物描写,但其实看着看着或者有些人不看也就明白了(毕竟应试教育这么多年,卷子也做了不少)这些景物描写的作用。“举头看天,见半块月亮高悬,天清气爽,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粱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这些景物描写反映了高密故乡特有的浓郁的环境特征。一方面写出了高密故乡乡月夜的宁静幽美,体现了作者对故乡的热爱;另一方面以声衬静,写出了月夜的沉寂、冷清,为下文写“我”的恐惧害怕作铺垫,为赵三大爷的出现烘托气氛。除此之外,我觉得这段景物描写更像是为读者专门写的,为了让读者身临其境,加深读者对于高密故乡的印象。

            不知道为什么每每读莫言的书都觉得很亲切,包括《奇遇》,或许是书中浓厚的乡土气息,或许是作者深厚的对故乡的热爱之情打动了我。

          后文的故事情节采用对话的形式展开,“我”把回家途中遇到赵三大爷的事告诉父母,却意外得知赵三大爷已经死了的事实,父母也对“我”在村口看到赵三大爷的事感到不可思议,半信半疑。作者写到这,没有再隐藏什么,直接把文章主题说出来,以达到“一语惊醒梦中人”的效果。

            “这么说来,我在无意中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他和蔼可亲,他死不赖账,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最后的这段话便是文章的主题思想。在那个时代,人甚至比鬼可怕,社会中不单单是物质的缺乏,更是精神、价值观的崩溃,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情也不再珍贵。作者以死去的赵三大爷的诚信善良的形象与时代中的蝇营狗苟、冷漠自私的人的形象作比较,看得人心惊肉跳、汗毛竖起,内心除了震撼还有许多的悲凉。

          由此,我想到了在现代社会中,即使已不再缺乏物质,却仍有这许多不如“鬼”的“人”,少了许多如赵三大爷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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