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上最基本的问题:我是谁。
是感知、是感知者、还是被感知之物?
在这三者之中,我,或者正在看这些文字的你,属于哪一者?
这是一个哲学上的关于【存在】的根本问题,繁忙的现实生活中,其实大可不必去关注这种即无意义、也无益处的问题。
凡光芒照耀之处,黑暗消融
婆娑世界方得以呈现世人之前。
而光芒之身,无形无质
无人可见其真颜。
却流经万千世界,无论巨细。
感知,如同那光之所是。
经由感知,一切的存在之物得以彰显自身的存在。
于是这里有了对贝克莱【所谓它们的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么一句话的借用。
与其原本意思【事物当且仅当它们被知觉时才存在】不同的在于,这里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陈述:意识中的存在之物,其实只是被感知之物。此外别无它意。
而意识,只不过是感知的另一种说法而已。
如果你只是想要过好现实中的生活,它是不是一个事实,或者说,在看这些文字的你,心理上承不承认这是个事实, 其实一点也不重要。因为它对你所向往的更舒适的现实生活,真的毫无助益。
这里将展开探讨的,是关于现实、痛苦、生死、恐惧……一些最底层的问题,如果对它们感兴趣的话,你可以花时间看看下面将展开的内容。
而限于笔者的能力,下面的阐述中,对于在心理学,或个人认知,或在修行方面,没到一定程度的人来说,文字显的晦涩、难以理解,很可能是必然的。如果有一些逻辑上的问题,请原谅,我现有的能力,只能保住大方向上不出问题,进而完成整个体系框架的推进与呈现。一些细节上的疏落,一时顾不了。
好了,继续展开真正的话题吧。
坐在桌椅上打字的我,以某种舒适的方式在看这些文字的你,其实也只被感知之物。
也许,到了这里,你会直接的愤怒地否认道:一个不知所谓,胡言乱语的精神病患者,在说着一些蛊惑人心的话语。
如果你的思维能力更好一点的话,你可能会反驳道:我不正是在看一些烂七八糟的文字吗, 它们都不是我的感知下的某种存在么?
是的,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为自己是感官感知的拥有者,从而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感知者,是感知的源头,而不是被感知之物。
然而无法否认的是:你此刻的想法、感受、情绪也是感知里的存在之物。而存在之物只是被感知之物。
所以真相是:思维、身体、感受、情绪,只是经由感知而呈现的被感知之物。
到了这里,你也许会认为笔者不过是在强词夺理而已。那么,可以的话,先继续看看下面的阐述:
必须清楚,你、我所熟悉的感知,不过是藉由眼、耳……这些感官器官,而产生的感官感知。而一切感官感知的内容,再藉由感知,而得以呈现。因此,一切都是被感知之物。
所以,从根本上来说,你与你身边的书、电脑、笔、水杯、楼房……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被感知之物。感知者与其感知之物,两者不同的在于,后者与感知之间,有着一条无跨越的鸿沟:感官感知。前者直接呈现与感知之中,而后者,则借由感官感知得以呈现于感知之中。
这条鸿沟,是两者间无法经由努力跨越的距离,由此也引发了我们认知上的错觉:
1、那些与感知最贴近的被感知之物,感官感知的综合体,诞生了被称之为【我】的意识,并在现实中,以【感知者】的主体,即感知的源头、拥有者而存在。
在心理学角度来看,思维过程、身体过程、情绪过程是感知者的三个基本过程里,其中被感知者所认同的部分,即是心理学中的【自体】概念所指。而所谓的真、假自体之分,不过是感知者所认同部分的多寡的区别。
2、那些与感知稍远,须经由感官感知才得以呈现的被感知之物,则被感知者认为属于【非我】的存在,也即心理学中【客体】这个概念所指之物。也即【我】之外的世界万物。
而上面的两个错觉,造成了如下认知:
1、被感知之物的分裂:属于感知者【我】的存在部分,与非我的、被感知之物:【客体】世界的存在部分,也是感知者【我】以为其所感知之物。
2、【我】感知者,是感知的源头,而不是感知的产物。
前一者认知中,感知者所以为的被感知之物,是感知者把自身被排除在外后的被感知部分。我们日常的用语:我拿起笔,我坐在椅子上看书……就是这种分裂认知的呈现。
而后一者认知,即是感知者迷障:【我】,感知者,把感官感知误以为是感知,然后以为自身是感知的源头,并藉此得以认识到存在的万物,和对它们施以影响。
而这,是感知者一切生死体验的开端。
到了这里,也就完成了开始问题的回答:
1、经由感知,得以呈现一切的存在之物的存在。
2、经由感官感知,得以诞生了感知者【我】这个主体的存在,也让被感知之物分裂为感知者【我】,与【非我】的两个部分。
3、感知者迷障,感知者与感知的因果错位: 感知者【我】以为自身是感知的源头,而不是感知的产物。
到这里,完成了对开头问题的回答,那么,为什么要去解答这个问题呢?
因为,感知者迷障的存在,让感知者开始以自己为中心,展开了对世界的探索之旅,而在这探索中,必然引发后面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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