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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艾哲
陵国都城•金陵•水游阁
“阁主,沈大公子已经前往莫国了。”座下一梳着挽髻,怀抱琵琶的女子半跪于地,道。
“我已知晓。下去吧。”坐于蓝色水晶帘幕内的女子淡淡招了招手,示意她退下。
“这么多年过去,九霄,我终于等到给你报仇的这一天了。”被称为阁主的女子缓缓道。
曾经的江南三姝,一个疯,一个死。只剩她一人,守着这份仇恨,活到今天。
她姬闻枫,可从来不是什么好相与之辈。

莫国•天罡城
“主公,这是今年天罡城的税收,请您过目。”李卿把抄写地整整齐齐的税收账目双手捧给拓跋鸿峥,一边暗暗留意他的反应。
“拿去拿去,这点小事你自己搞定就可以了,别来烦我。”拓跋鸿峥不耐烦地挥挥手,像驱赶蚊蝇似的,顺手拿过案几上的酒樽,“咕嘟”仰头灌了一口酒。酒液滴落于下颌,他不以为意地用袖子一抹了事,把酒樽狠狠跺在案上。
李卿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拓跋鸿峥。
拓跋鄞的三个儿子里,大儿子拓跋鸿宇是最被其看好的。果决,狠辣,聪明,一切帝王的品质他都具备。二儿子拓跋鸿荒也不差,精明,礼贤下士,长袖善舞。唯独只有拓跋鸿峥,粗鲁,不学无术,整日只知饮酒醉生梦死。
但是,她选中的,恰恰是这个不学无术的拓跋鸿峥。
若是把拓跋鸿峥这样一个烂泥巴扶不上墙的都给她辅佐为一代英王,那她李卿也不枉此生了。
更何况,拓跋鸿峥是个可塑性极强的人才。
来天罡城不过五日,前两天被拓跋鄞安置于城外,同一帮未被接见的谋士住在一起,她可是打探到不少好东西。比如,拓跋鸿宇喜好腰细身长肤白貌美的南方女子,府里已经有了二十几房姬妾,每次一出征,就要带回不少女人。又比如,拓跋鸿荒幼时生过一场重病,左臂从此落下病根,拉的弓都是特制的。谋士们聚集在一起,七嘴八舌,探讨着拓跋鄞的三个儿子,反复斟酌思量决定自己该去投谁。这是一场博弈,无人能知道最后的结果,因此都绞尽脑汁分析每个人。李卿听他们的言论听得很有收获,却不置一语。
不过,对于拓跋鸿峥,这群谋士的判断倒是惊人的一致:平庸,不学无术,烂泥巴扶不上墙。李卿只是笑了笑,心道:日后有你们下巴掉下来的时候。
“你那么看着孤做什么?再看孤揍你。”拓跋鸿峥白了李卿一眼,不耐烦道。
“好。”李卿说。
“你说什么?有种你他妈再说一遍?”拓跋鸿峥额头上的金制倒三角形额饰在阳光下冷光熠熠。
“若是主公打不过臣下,就把税收账目看了如何?”李卿挑眉。
“哼。”拓跋鸿峥从鼻孔里狠狠喷出一口气,“孤会让你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写。”一拧指骨,发出“喀喇”的声响,从案几后踱出,向李卿走来。
对于李卿来说,拓跋鸿峥的身量委实太高,如一座巍峨的巨山,浑身隆起的肌肉便是山脊坚毅的线条。拓跋鸿峥的皮肤不似陵国男子那般白皙,而是呈现一种蜜蜡的色泽,面孔棱角分明,刀削釜凿一般。真是鼻若悬胆,目似鹰隼。眉毛浓密似硬铁,额头宽阔若月轮。
拓跋鸿峥已欺上身来。拓跋氏的功夫都以“硬”见长,而她恰好能以柔克刚。
道家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她轻轻一仰身,避开拓跋鸿峥咬喉一击。拓跋鸿峥见一击不中,眼睛一眯,刚要后退,却被她左手一把擎住了胳膊,微不可见一拧一耸,“喀喇”,拓跋鸿峥就被卸了胳膊。他眉心一跳,仍面无表情,借着李卿的力道,倾身向前一抬一推,胳膊又被接了回去。但这一刹那,已足够李卿将他按倒在地,使一股巧劲,双腿钳住他的一只臂膀,一只手肘制住他另一只胳膊,双手锁住他的脑袋。
这一招,名为十字固。
拓跋鸿峥呆了,完全不相信面前手不提四两,书生样貌的李卿居然是个练家子。李卿的距离和他离得很近,从拓跋鸿峥的角度,他甚至可以清楚地查出自己的军师有多少根眼睫,脸上有多少粒浅浅的雀斑。
莫名地,拓跋鸿峥的心跳有些快。
李卿自然知道拓跋鸿峥脑子里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她虽女生男相,可是毕竟还是个女人,且是个精于谋略的女人,怎会不明白拓跋鸿峥的小九九?干脆利落地放了拓跋鸿峥,站起身。李卿说:“主公答应臣要处理账务的,可不能食言。”
“咳。孤知道了。你放在那里,先下去吧。”
“是,臣下告退。”李卿刚要出帐,就听拓跋鸿峥道:“你,给孤等一下。这个账本……怎么弄?”声音里满满地无措。
李卿脸上划过一抹狐狸般狡黠的笑容,转身恢复一本正经道:“臣下遵令。”
一月后
拓跋鸿峥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有个武力值满级的军师真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在李卿的威逼利诱之下,他稀里糊涂地交出了虎符。结果,就成了这副样子——
大家半夜不睡觉,一听到铃声,就必须起床集合训练。
李卿不使用鼓声,因为尽管拓跋鸿峥的大帐离拓跋鄞的主帐很远,可击鼓的声音还是能传开。她利用每个守夜的士兵,给他们每人手里发一个铃铛,她在大帐前点燃一只小小的火把,守夜士兵们一看到,就摇铃,催促帐篷里的人起来集训。
谁起来晚了,就绕着校场跑五圈。
结果,第一晚第一个迟到的就是拓跋鸿峥。他被李卿看了一会儿,撇撇嘴,去跑了。
你给老子等着!拓跋鸿峥心想。
每晚训练的主要项目有:踩梅花桩、擒拿术、箭术、捆铁块长跑以及踢树桩。
李卿训练不分时间,计量以“十”或“百”为起步,但是却粗暴有效。一个月下来,将士们都双目炯炯,身段灵巧了不少,柔韧度也明显上涨。
跟着上涨的,还有大家的饭量。拓跋鸿峥从原来一顿吃小半只羊到一顿吃大半只羊,把李卿看得目瞪口呆,默默撸一串羊肉串嚼碎咽了,恩,味道真不错。
晚风习习……
没过多久,就要到鲜卑族的摔跤节了。
伴随而来的,还有乞巧节。
PS:现今的蒙古族也有鲜卑族的血统,而鲜卑族也有类似的节日。所以我就盗用那达慕的日期用在摔跤节上。这里的天罡城指的是现吉林长春(吉林长春汉时称天罡城),原历史上鲜卑族的都城在盛乐,因本书剧情需要(也因为是架空),改为天罡城。锦官城是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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