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这几年做了很多人身损害的案子,常见的如交通事故、提供劳务受伤以及被人殴打致轻伤以下的健康权纠纷。每次接到这一类的案子,总要考虑同一个问题,就是他们的伤残赔偿或者是死亡赔偿,是否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的问题,因为城镇的赔偿标准是农村标准的两倍,总想为有些当事人多争取一些赔偿。
虽然说人生而平等,但在这件事情上,是出生决定赔偿,绝不平等。事情发生以后,农村户口是改变不了的事实,而其他的证据由于当事人没有法律意识,后期介入也没办法收集提供。所以,有好几个案子我们想尽一切办法,也没有争取到更大的利益,反而损失了诉讼费。看着当事人失落的眼神,也会自责和感慨。
细看同命同价的发展过程,也是城市化的变迁过程。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民占比非常之高,打土豪分田地,让很多人有了土地,当时城镇户口的人很少,大家都一样,也没有不平等的概念。很多人的希望就是有一天成为城市人。
后来,吃穿不愁了,但中国人多,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兴起。第一批不种地的农民开始闯入这些城市,赶上第一波浪潮,收入多了自然开始变户口,迁户籍,也算实现了梦想。
再往后,袁隆平科学家彻底解决了吃饭问题,国家大力发展经济,退耕还林,助学助农,发展交通。小一辈的基本不用干活,毕业了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过年了就趟回家,有了北漂的概念。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所以,这一波人大多数时间在城里,有部分时间在家里。
再发展,很多地方真的不用种地了,最后一波人进城了,成了农民工。而他们的孩子,手上都有着手机,可以跟北京、上海的大明星直接互动,至少在网络上实现了平等,也都知道地球这么大。
回过来最初的话题,法律一开始规定城乡赔偿标准不一致,再接着出解释如果有农村户口的人经常居住、消费在城市,那么也可以按照城镇来赔,最后是不管你什么户口都一样的标准。
生命本来是无价的。既然要以一定的标准来衡量,就不该以户口来进行区分,现在每个人都直接或者间接地生活在城市里,为城市做着自己的贡献,现在这么规定至少是公平的。
但,只有部分的试点,希望尽快能全国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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