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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和这个世界和解|《杀死一只知更鸟》

愿你和这个世界和解|《杀死一只知更鸟》

作者: 会飞的陶德 | 来源:发表于2018-01-30 12:06 被阅读0次

    本书是在八岁的妹妹斯库特和十二岁的哥哥杰姆视角下写成的,讲述了他们的父亲阿蒂克斯身为一名小镇上的律师,在当时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不久,种族歧视严重的情况下,依旧为黑人主持正义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名受人敬重的律师,年轻时枪法神准的他,却在中年之时放下了枪口,因为他意识到这是上帝给他的一个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他不偏不倚的守护着正义,在书里,他就像是手提着天平的正义女神,是整部小说里最完美的人。

    在第十章,他遇上了一件棘手的案子,每个律师的一生中都会遇到这么一件案子,会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对他来说,这件案子是:帮一名黑人辩护。

    同样在第十章,“知更鸟”一词也开始被提及,它是和父亲的衰老一起出现的。“阿蒂克斯很脆弱,他都快五十岁了。”读到这第一句时我就感到,平时严于律己的阿蒂克斯,他也只不过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也会衰老,也很脆弱。

    而他需要面对的是小镇其他居民的责难和不理解,自己孩子和别人家的孩子玩耍时,也会面对言语上的辱骂。对此他做出的反应很冷静,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他让孩子们为他做一件事:抬起头,放下拳头。

    “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


    莫迪小姐是一位寡妇,可能是受其父亲的影响,她也十分热爱植物,当她在花坛里干活时,她穿的是男式背带裤,可当她洗完澡重新出现在前廊上时,却能用那威风凛凛的美丽统治这一整条街。有时她会被刻板的基督徒诅咒:你和你的花都会下地狱。每当这时,她也总能微笑着引用圣经中的话回应。她言语刻薄,她活的随心所欲,可是她却收到了妹妹的喜爱,因为她也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而她也对得起妹妹的信任。当诉讼危机来临时,她对父亲十分欣赏,始终坚定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不惧于和各家长舌妇翻脸,替兄妹俩遮风挡雨。

    在一个很冷的冬夜,莫迪小姐的家突发火灾,损失了几乎是所有的财产,可是兄妹俩在后院找到对着焦黑的杜鹃花发呆的莫迪小姐时,她时却说,自己早就想换个大院子了,她要建个小房子,再招两个房客,她说,她将会拥有全亚拉巴马最美丽的庭院。

    我喜欢莫迪小姐这个角色,她让我想起了电影《k星异客》里的女王。在自家着火后,在自己心爱的花被毁坏后还能笑出来,好酷的人啊。时光不停流逝,生活渐渐地夺走了她的美丽,却让她更加坚强。她自己就像一朵快要凋谢的玫瑰,依旧诗意的生存着。在这个寒冷的夜晚,看着被烧毁的花朵,她一定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

    莫迪小姐低头看了我半天,她的嘴唇无声地动着。忽然间,她用手抱住脑袋,笑的前仰后合。我们离开时,她还在咯咯直乐。

    杰姆说他不明白莫迪小姐是怎么回事——她就是这么个人。


    在本书中,学校就好像是社会的缩影。妹妹斯库特在学校的处境就像自己费力不讨好的父亲一样尴尬,天生热心的她被老师以为故意出风头,在学校不受老师的待见。而哥哥则是极力在学校显得不那么显眼,用书本当做防御自己的盔甲。第一天来学校报到就辱骂老师的人是尤厄尔家的,他们家住在垃圾场旁边,连续三代都是小镇的败类。而中午没钱吃午饭的孩子是坎宁安家的人,一个混乱且庞大的家庭,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三枚二十五美分的硬币放在一起。小坎宁安说什么也不要老师给的午餐费,而他的父亲,用自己的劳动来偿还自己欠下的债务。这家人是正直的,他们没什么东西,不过他们就这么过。

    不知何时,我们在无意中,又过着和父辈相同的人生。


    怪人拉德利是小说的主线,从故事的一开始,他就牢牢地牵制着兄妹俩的心,两人的童年时光总是在琢磨着怎么把他从待了十五年的屋子里引出来。据街坊们传说,他少年时,和坎宁安家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做些赌博,喝私酒的小勾当。治安员康利先生抓到了他们,要把这些人送到工读学校去。但拉德利的父亲坚决不同意,并向法官保证自己的儿子不会再惹任何麻烦,从此拉德利就一直被关在家里,再也没有露面。在哥哥杰姆的想象里,这个足不出户的人生吃松鼠,脸上横着一条长长的锯齿状伤疤,牙齿又黄又烂,眼睛凸着,嘴里不时留着口水。每当好奇的兄妹俩问起拉德利时,父亲阿蒂克斯都会让他们少管别人的事。

    兄妹俩会在暑假编排关于怪人拉德利的戏,会打赌看谁敢敲拉德利家的门,还半夜里偷偷跑到拉德利家院子里窥视。被人发现逃窜的时候,哥哥慌忙之中把自己的裤子挂在了铁丝网上。而当哥哥半夜来取裤子时发现,裤子上的口子已经被人用歪歪扭扭的针线缝好了。而在拉德利家门口的树的树洞里,兄妹俩还经常发现一块口香糖,香皂娃娃,甚至一只不走的怀表。

    随着渐渐长大,经过拉德利家门口时他们不再提心吊胆的了,儿时的那些闹剧也显得有些可笑。

    传言大多不靠谱,只有自己亲身去接触,我们才会知道对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本书的高潮是在法庭上对黑人汤姆的审判。他被诬告强奸尤厄尔家的女儿。在法庭上,阿蒂克斯用自己娴熟的律师技巧,层层剥茧,推理出事情的原委。而哥哥杰姆在旁听席上听得津津有味,自以为胜券在握,不知何时,握着栏杆的手心都冒出了汗。

    但他们最终输了。更奇怪的是,除了兄妹俩,大家对这个结果都不吃惊。

    这之后的一天,杰姆对妹妹说:“斯库特,你知道吗?我现在弄明白了。我最近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向我们和邻居这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选择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

    在经受了那次法院判决的打击后,杰姆深受打击,他急急忙忙的想和这个世界和解了。

    可妹妹却说:“不对,杰姆,我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

    兄妹俩各执一词,没有得出最后的结论。但从那次之后,他们逐渐理解了怪人拉德利的做法。

    这世界太复杂,而作为一个人,又太无力,太脆弱了。


    让人没想到的是,本书的最后,竟是以一场惨烈的事故收场。

    老尤厄尔看到阿蒂克斯阻挠自己的计划,很是气愤,他曾多次出言辱骂阿蒂克斯,往他脸上吐吐沫,他甚至卑劣到一路尾随黑人汤姆的妻子,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语。

    但更恶劣的还在后面,他对兄妹下手了。

    他趁着兄妹俩深夜经过拉德利家后面的小树林的时候,决定对兄妹俩痛下杀手。他将哥哥打倒在地,又把魔爪伸向了妹妹。就在卑鄙小人尤厄尔将要得逞之时,一直都足不出户的怪人拉德利加入了战斗,一片混乱之后,他背着受伤的哥哥向家中跑去。尤厄尔被人发现时已经死在了树下,胸前插着一把厨刀。

    事情的经过很清晰。但警长泰特勘察现场后得出结论:尤厄尔一时不慎,摔倒在自己的刀下。

    这件事引来了阿蒂克斯和警长的对峙,但警长坚持自己的看法,他的靴子坚实的踏在地板上,好像在那里生了根。

    警长是那种粗中带细的人,他在小镇上生活了一辈子,侦破了不少案件,顺便也见识了这世间的许多罪恶,尤厄尔这种人,他最清楚不过。

    这一次,他决定尽到自己警长的职责。

    “我知道这里发生的每一件事,从我出生到现在的事,全都一清二楚。一个黑人小伙平白无故就送了命,而应该对此负责的那个人也死了。这次就让死人埋葬死人吧,芬奇先生,就让死人埋葬死人吧。”


    镇上的人对父亲的态度是矛盾的,在庭审前夕,他们或明或暗指责他不该为黑鬼辩护,可当庭审结束的头一天早上,阿蒂克斯家门口却堆满了居民们半夜里偷偷送来的各种食品。而这一年,阿蒂克斯依旧全票当选了当地的立法委员。

    人们都说,枪打出头鸟。作为一只鸟,看到不顾自己安危,奋力吸引火力的同伴,它的心情恐怕和小镇的居民们一样复杂。

    我们疏远他们,排斥他们,但有时也羡慕他们,甚至想成为他们。

    让我们最不舒服的一点是:他们傻得太悲壮了,反而让我们的聪明显得太过显眼。

    我们大多时候都在嘲笑他们,我们会告诉同伴们,他们这样不自量力,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而当和他们擦肩而过时,他们却在说:“你们快飞,我拖住他了。”


    其实还有不少人也在兄妹俩的生命中留下了属于自己的痕迹。

    杜博斯太太生前是个瘾君子,但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她决定不依靠吗啡度日。她让哥哥杰姆念书分散她的注意力,但有时,毒瘾发作的她根本听不进去。她最终还是干干净净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像山岚一样轻盈。

    和黑人结婚的大地主雷蒙特,为了让别人以为他是个酒鬼,防止别人的闲话,他将可乐放在牛皮纸里假装威士忌。当诉讼案如火如荼地进行时,他却和妹妹斯库特坐在法院前的树下。他对斯库特说:“他们永远也不可能理解:我之所以这样生活,是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

    他们就像流星,在兄妹俩的生命中匆匆划过。虽只是匆匆的一撇,可那直慑人心的光亮,见过后再难忘记。

    我们都有自己的仗要打。绝大部分的人都躲在战壕里,而在那条看不见的战线上,有人奋勇向前,有人大声呼喝,也有人选择退隐山林,过着恬淡的一生。

    父亲这次又输了。和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相比,他的努力显得太微弱,太微不足道了。

    但他的努力不是徒劳的。在父亲的影响下,兄妹俩学会了分辨对与错,学会了勇敢的站出来,和世间的丑恶作斗争。

    长大后他们可能会成为父亲一样的人物,做着自己的贡献。他们还是会输,可是他们不能退缩。

    因为他们的下一代。下一代又在仰视着他们,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杜博斯太太赢了,用她那仅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


    死去的黑人汤姆是一只知更鸟,他满怀善意地帮助别人,却被恩将仇报。

    怪人拉德利也是一只知更鸟,他默默忍受着邻居间的流言蜚语,出门都困难至极的他,最终却成为了兄妹俩的救命恩人。

    在全书的最后,阿蒂克斯说:“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在儿子受伤的情况下,他依旧还坚信着人类的善良。

    看到这里,我甚至觉得死去的老尤厄尔也是一只鸟,他这一生也在叫着,只不过这叫声如秃鹫,尖锐刺耳,难听至极。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其实我们都是鸟,都很脆弱,都会死去,会拥有不同的信念,做着不同的事,也会爱上不同的人。

    可关键是,你愿意受尽磨难,还依旧和这个世界和解吗?

    那只伤痕累累的知更鸟,从我们的身后飞来了,它轻快的落在我们的身旁,说出了它一直想说,而我们却从没胆气说的话。

    “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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