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路上的故事
文/韩荆
01
小时候,我记忆最深的一本书,是一本漫画故事书《三毛流浪记》,很厚,每页上有四张图画,下面配有简要说明,带拼音的。
画里的三毛,长着圆圆脑袋,头顶却只有三根头发,他会擦皮鞋、当学徒,卖报纸……
注音版三毛流浪记我是在新华书店的货架上看到的。
那时候,新华书店是我每到一个城市所要去的一个打卡地,但一年到头外出的机会也很少。我是直到十八岁才看见火车的。最主要还是在我们县城里的新华书店,书店里也有文具卖,是半开放式的,卖书的一边,可以在那里面自己选书看书,然后到营业员那里去结账。
有时候星期六下午放学后,我会去看半个小时或三四十分钟的书,然后再回家,如果看的久了,营业员就会催你说,你到底买不买呀?我大部分都是不买只看。因为买不起,没有零花钱,也不敢给父母要。
《三毛流浪记》说的是有一个叫三毛的孩子的辛酸遭遇,他从小是个孤儿,生活在解放前的上海,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只能四处流浪,饿了就吃贴广告用的浆糊,晚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但是他很乐观,又很勤劳,他卖过报纸,拾过烟头,还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而挣到的钱很少,连吃顿饱饭都不够,他没有什么朋友,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特别深。我每周六放学后,在书店的货架上,就只看这一本书,一次看几页,直到最后一页,后来又接着从头看一遍,差不多一个学期就结束了,放暑假后我就要到乡下外婆家,临走前,就对妈妈说,我想买一本书,妈妈就问我,你要买什么书,我说三毛流浪记,妈妈就答应带我我去买回来了,整个暑假,我就一遍双一遍地看这个漫画书,废寝忘食,百看不厌。
印象最深的一张图画,就是三毛去捡垃圾,后来累了,就睡在一个垃圾桶里面,结果被清理垃圾桶的清洁工,把他当做垃圾一起,倒到了垃圾堆里;
还有一张图画,三毛看到别的小孩都有背心穿,好羡慕,他就想了一个办法,用一个黑煤球,在自己身上画了一个背心,还开心地让阿婆看,后来他到一个池塘里面去洗,那小池塘里的水都被他洗黑了。
三毛给自己画了一件背心长大一天点,才知道作者张乐平是浙江海盐人,从事画笔生涯达60个春秋,他一生都致力于儿童为题材的漫画,例如《二娃子》、《好孩子》、《小萝卜头》、《三毛翻身记》等作品的主人公都是孩子。
他创作的三毛系列漫画当中,主人公三毛是一个长着圆圆脑袋,头顶却只有三根头发,在上海街头流浪的小孩。三毛这个人物,虽然身处的环境十分恶劣,但是他却用自己积极乐观、聪明且幽默的美好性格感染了许多人。
三毛的系列漫画作品也被翻译成许多种语言,在国外受到了广泛地好评。后来还拍了同名电影。
02
从小看书的直接影响,就是写日记也早。我是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写日记,那时候写也只是会写生活流水,几月号星期几呀,写天气怎么样呀,今天做了什么事呀?大概都是这个三段论,一直写到现在,好象还是三段。
那时候也不知道什么是感悟,但我应该是属于早熟的,那时候对家庭生活就有很多感慨。
上中学的时候,我们家还没有自己的房子,一直住母亲单位的公房。
但我却有一间自己的小屋子,这是连着我们家原来的厨房后面接续的半间木瓦房,室内面积也不过一丈见方,墙上和天花板上都是用报纸糊起来的,连一张写字桌都放不进,只容下一张小床。有一个大约只有半平米不到的小窗,有阳光的时候,束光照亮一隅,平时,特别是阴天的时候,屋内较暗,进去必开灯。
由于是一间临时搭建的小屋,风雨天,时有灰尘和泥土常从屋顶上漏下来,大雨时虽然没有雨水往下灌,可母亲也会让我暂时移开。每天晚上,我上完晚自习回到家,就搬个小小的凳子伏在床板上,再次摊开书本,直到深夜。由于没有书桌,自己的书本和一些借来的书全都堆在床头。
我在这里生活学习了大约有5年,也悠然自得,有时会独自吟唱,有时会静悄悄地坐着,夜深的时候,房前屋后异常寂静,自然界的声响都能清晰听到,风声雨声落叶声。现在想来都不相信,我能把当时感受的自然境况和心理所思,第一时间就记在了日记本上。
那时候日记还会教给老师批改,记得很清楚,是一位姓黄的语文老师,他把我写的错别字用笔圈起来,还在下面写上正确的字,并写下了希望我坚持下去的评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就是老师在日记本上写给我的勉励,是红色的墨水字。那年我刚上初一。
最快乐是外婆来看我们,盼着她多住几天,她来都是和我一起住,星期天的时候,我会在院子里看书写作业,她没事就坐在我边上看,经常在我写完作业的时候,让我代笔给她在外地当兵的儿子写家信,一笔一划的学生字,却是沧桑老人的口吻,奇怪的是念给她听的时候,她总是那样的满足,不知道是为孙女洞悉了她的心,还是为她终于表达了对远方儿子的情。
03
春去秋来,屋外杨树的影子疏了又密,日夜更替,人生岁月的年轮加了再加。
我高中毕业那年,我们家终于有了自己的楼房,搬离了那个大杂院。我们每个小孩都有了一间属于自己明亮的房间,有床有书桌还有大大的玻璃窗及漂亮的落地窗帘,而我那间,永远是最干净最整洁最让小妹们羡慕的。
几年后,我先生从这里把我娶走了,开始了新的远行,新的生活,知道我喜欢书,喜欢有书房的家,先生唯一向母亲提出想要的陪嫁,就是我积存的那些书,几经火车拖运汽车周转的路上,始终不丢不弃,在他给我的房子里,一间大大的书房,成了我圆梦的沃土。
后来,书房被儿子抢去当卧室共用了,他有时候呆在室内一天不出来,除了一些特别专业的书之外,其他差不多被他翻遍了,包括我大学的一些他感兴趣的课本,也被他浏览了,而他也学会了选书,每次买来的书我都会对他进行夸奖,也是同学们传阅最多的书,唯一不像我的地方,是他总是借出却不记得再还回来,一部分至今未归位。而他也有说辞:妈妈没关系的,资源共享嘛!真为儿子的大度品质而欣慰。
书箱是人类进步有阶梯04
再后来,我从事了一份与文字有关的工作,很早就接触了电脑,可以说是第一批电脑的受益者,我在小霸王学习机上学会了五笔打字法,一直到现在还是用五笔。2007年就注册了新浪博客,2009年有幸成为新浪微博的第一批测试用户,刚有微博那会儿,真的是随时随地狂热地分享快乐,只不过是在办公室的PC端, 2016年11月注册微信公众号,2017年9月注册简书,2019年11月注册今日头条。只是都没有写好的作品,都是手随心写,有感则发,无感荒凉。
现在我在简书日更,目前是60多天,离365天,还差200多天,主要是积累文字,培养认真写字的习惯,让写作真正成为生活的另一种呼吸。
我是@韩荆,期待与您在文字里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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