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确定人性里是否都存有“互害意识”,但我想应该是有的。这种“互害”,不是因为可以从中获得某种利益——譬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彼此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他们甚至压根不认识。他们互害,仅仅是为了获得某种心理平衡。
那一年局里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去淅川“联谊”。前一天晚上,大家都喝醉了,第二天上午,个个都如霜打的茄子一般,无精打采,但中午的饭桌上,酒仍然被摆在了醒目的位置上。那天中午,陪客的只有两位,并且酒量也都不敢恭维,而我们却有八位,并且事前都已结成同盟:无论他们说得如何天花乱坠,中午坚决不喝一滴白酒。但结果,我们个个都被灌醉了:他们首先攻克了一位,然后这一位就帮他们攻克下一位——他甚至比他们二位更努力······最后每个人都沦陷了。这当儿,我给他们讲了一个“螃蟹爬篓”的故事:渔民抓到螃蟹后,把它们装进篓子里。一两只时,需要盖上盖子,否则,它们会独自逃走,而多了以后,就不再需要。因为,那些爬不上去或者爬得慢的螃蟹,会把那些爬上去或者爬得快的一个个扒拉下来。我讲完后,大家都笑得前仰后合,都意识到,我们一个个虽然都衣冠楚楚,却也不过是一个个爬篓的螃蟹而已。
“螃蟹爬篓”,其实就是一种互害意识。
互害意识几乎贯穿于我们生活的始终:如果只是一个人遭受不幸,那会万分沮丧,甚至痛不欲生。如果有很多人遭受不幸,甚至更大的不幸,那就会舒畅很多。
幸灾乐祸,其实也是互害意识的一部分。
许多人怀念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个饥寒交迫、是非颠倒、群魔乱舞时期的生活。排除“以古非今”的动机,你如果是可以胡作非为、横行霸道的造反派或者红卫兵还可以理解,但许多人压根也是“只能老老实实,不能乱说乱动”的“被专政”的对象。这就让人匪夷所思。这是怎样的一种心态呢?这就是人性里的“互害意识”所起的作用:“笑人贫,恨人富。”我死,大家一起死,死,也要尽可能多地拉垫背的;我穷,大家一起穷,我见不得我虽比以往富、但以往跟我不差上下的人比我更富、富得让我相形见绌、富得让我永远也没有超越的可能性的情形。与其这样,我宁愿回到以往,即使死,即使穷,即使朝不保夕。只有这样,我才能心安理得。
我想,那些人在怀念过去时,都是咬着牙的。
互害意识毕竟过于丑恶,即使最无耻的人也不愿意承担这样的恶名。于是就有人辩解说,怀念的不是那时的生活,而是那时没有贪腐,没有不公。
果真如此吗?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仅眼盲,而且心也盲。这类人通常就是我以往说的那类人:不读书、不看报、不学习、不思考,一边恨这个社会,一边还笃信这个社会里一些人的宣传。
我见过很多死刑犯,一次只枪决一个时,被枪决的基本上都瘫成了一堆泥,一次枪决多个时,刚拉出来时虽然都心胆俱裂,其后却都能挺直腰板,即使是最孱弱的。究其原因,并非什么“黄泉路上不寂寞”,而是“群胆意识”:死的又不是我一个。假若有一个死刑犯被从枪口下超生,我估计最反对的不是受害者家属,反而可能是那些不能获得同等待遇的死刑犯。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也许只有更多的死刑犯被枪决才能让他们的心灵获得安慰,才能证实这世上并不是只有他们是最失败、最不堪、最倒霉的。
我有时候会想起陈水总们。有人说他们仇视社会,我不否认——中国的基尼系数让人不恨都难。但同时我也相信,他们的心态里一定含有与那些怀念那个邪恶年代的人相同的因子。
那些人之所以还没有蜕变成陈水总们,只是还没有绝望到那种地步,同时也没有陈水总们的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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