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夜睡的很早。九点半就昏沉沉的睡去,十一点半的时候醒来,用手机翻看空间,又看到许多乐乐留下的字。突然想写一篇小说。用乐乐的名字。爱情,从来都是模棱两可,你看到的,你听到的,不一定就是真的。惟有你相信了,它才是真的。我一直在想,如果我爱一个人,我会选择,不再相信我的耳朵,不再相信我的眼睛,只相信他。永恒,或者,会以这种方式实现。睡了。晚安。
——题记
乐乐摇开车窗,深呼一口气,雨水夹着冰凉的风砸在脸上,生硬着的疼。良路与小末纠缠着的身体反复在眼前回放,她甚至看到床边那条白色戴安芬内裤,褪掉在床边,飘啊飘的,像是一面用来投降的白旗,压到她几欲窒息。
那条内裤,是她买的。
小末有一条,阿朵有一条,她,也有一条。
她也还记得阿朵当时说:“乐乐,良路最喜欢白色。”
良路,良路是怎样的一个男子啊,唇红齿白,黑发浓密。夏天时裸露在短裤外的粗壮的小腿上一根根腿毛都是那样的细微精致,阳光下绒毛闪着金色的光,一个连体毛都如此诱人的,与众不同的男子,一个能够为自己的女人走遍十几条街买一包黑色摩尔的男子,一个会怀抱吉它坐在女生宿舍楼下唱着《灰姑娘》追求自己心爱女生的男子,一个愿意将冬天里唯一的一条白色围巾团团绕在自己女人脖颈的温柔男子。那是良路啊,那是乐乐心里的爱情啊。
凌晨三点半,乐乐将车停在医院门口,她隔着重症监护室看着插着氧气管安稳沉睡的阿朵,一直站到清晨。清晨的时候,她看到阿朵睁开了眼睛,隔着玻璃对她微笑。乐乐的心一下子就镇定了,松懈了,眼泪决堤般的无止尽的流了出来。她想起少年的时候,每一次考试她都惴惴不安,而阿朵的座位总是在她的后面,阿朵会拿一支铅笔捅她的背,对着她轻轻的微笑,她便心生安宁。她想起从少年到青年的这一段路上,每一次遭遇挫折的时候,阿朵总是站在她的身边,静静的朝着她微笑。
“原谅把你带走的雨天,在突然醒来的黑夜,发现我终于没有再流泪....”手机的铃声轻柔的响起,乐乐接了电话,从杏色的真皮包包里掏出一张面巾纸来,擦了擦眼泪,对着阿朵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她看到阿朵轻轻的点了点头。
淡水河边。
这是她们三个人从少年时代起就爱聚在一起的地方。乐乐看到一个身影早早的立在晨雾中,朦胧又不真实,她仿佛看不清楚她了。
“你来了?”
“啪”的一个耳光,重重的打在小末的脸上,乐乐转身就走。
小末捂着脸大声对她喊:“徐乐乐,你别以为自己有多么高尚,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日记里面全部都是良路的名字,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么喜欢白色,都只是因为良路。”
停住脚步,乐乐扭过头去,瞄了小末一眼,淡淡的不屑的讲:“是的,我爱良路,从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就爱他,之后不管我在多少男人的身下呻吟欢娱,我都只爱过这一个男人。不管我多爱这个男人,不管我认为这个该死的男人有多么该死的没有爱上我,我都不难过。因为,他是那个三年以来每次考试的时候都坐在成绩一般的我和你前后座传纸条儿,让我们三个人的成绩一直保持在全班前三十名的,学号与座位一直连在一起的那个最后以全市高考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北大中文系的女人的男人,他是那个放弃了北大中文系跟着你和我一起到这个二线城市里念书,只为照顾你和我的女人的男人,他是那个为了他不顾自己从小体弱多病的身体执意怀孕,现在还刚刚动完手术生死未知的躺在重症监护室里的女人的男人。他是阿朵的男人。”
小末蹲了下来,声嘶力竭的哭声伴着乐乐的脚步愈来愈弱。
乐乐控制不住的想要去放纵,有时候没有办法去拒绝内心的某种渴望。佛学中说,拥有渴望也是一种罪,她想,或者,本身她就不是安静美好的女子吧,没有办法像阿朵一般的保持稳定的绽放。每每开始拥有这种渴望的时候,总会充满着种种不安的情绪,不知道将真实的情感背后掩藏的种种复杂放在何地,才能够令心恢复镇定与纯洁。她向来不是会假装的人。阿朵曾经说过,小末总能想方设法的讨人欢心,而她却擅长想方设法的令人伤心。而愛,却要拥有一颗赤诚的心,无论承受多少言语与行为的摧残,都能够认真的坚守,单纯的爱慕。
其实那一巴掌也打在她自己的脸上,唯有她明白,这许多年以来,他们几个人经历了无数的欢乐、难过、悲伤、美好、温存、缠绵、甚至怨恨、嫉妒、忍辱与离别。敏感的心里生长了无数期期艾艾的枝杈。存在着对不确定的未来的一种渴望,渴望平静生活中掀起波澜的一种窃喜。
她记得,2004年的春天,在那个鹅黄色的春天里,一身洁白休闲衣的良路在宿舍楼下唱了三个多月的《灰姑娘》,整个宿舍楼里的女生都在猜测他在唱给谁听,三个月又十天,良路手捧大束的百合花牵住了阿朵的手。那时她就站在阿朵的身边,她听到良路说:“我用一百天求你,有一百个理由必须爱你,也有一百年要真心呵护你。”她又听到阿朵说:“我不是一百分的女人。”
之后所有的话题都是良路,良路良路良路,良路是全校第一个打耳洞的男生,在给阿朵的情书里,他说我美丽的女神,我的身体上从此便有了一个缺口,我的心上也带着残疾,而这洞口,唯独你能够填补,你便是那闪闪发光的钻石,只求能够为我,打磨制成独一无二的耳钉,治疗我心的疾病,给予我永世的璀灿光华。良路是第一个将情书在学校广播室公开朗诵的男人。他说:“在这个动荡的世界里,但还是有一些人和事,始终没有改变的,就是我对你的爱情,如果说这场情感里面只有追求的苦痛与悲伤,在跨越这一切后,是否还有其它的东西能够留下来?我不能够给予你任何未来的期许,我只能够向你保证,每个星期都陪你七天,直到月月年年。”
当阿朵与良路牵着手走在学校的林荫小道上的时候,乐乐便有了爱情。
这爱情现在有了暇疵,是一声巨响般的摧毁。许多年过去,不管甲乙丙丁的路人从身体上走来走去,乐乐一直相信爱情是存在着的。相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良路正在前方哭着喊着闹着求的将她望眼欲穿的等待着的。而现在,爱情破碎了。
从酒店出来之后,小末已经开始思考,很小的时候阿朵就说过,说她敏感的神经有多么的无可救药。看似乐乐经常在无理取闹,而她的无理取闹表现在心里,让人寻不到捕不着。她记得当时她很愤怒,有一种被人窥探清楚的愤怒,她一向讨厌被人看破,这会令她自卑,希望自己从来不认识她们,没有与她们存在过同一个世界。很多年来,她一直在努力,让自己活得像自己,不比较、不嫉妒,这个世界可能就会变的透彻很多。但是,骨子里头自卑的人,她想能够有人体会,夜里3点时,胸前会有只巨大的犄角。乐乐走了以后,伴随着翻天覆地的自我毁灭式的内疚,她一直的想,只是在想,如果。如果。如果。如果。如果时间能够重来一次,她还是会上良路的床,还在那个时间,还在那个地点,还在良路的身体下面听着他一遍遍的唤着:“阿朵。阿朵。”她想,她不后悔。
良路醒来的时候,隐约记得前夜的些许印象,他突然想起阿朵曾经问过他:“如果有个人,死命的拉着你的手,你会不会跟她走?或是像我这样,拼了命的攥紧了你,坐在车上也要用左手的掌心覆盖你的右手掌面。走在路上定要与你十指相握才感安全。夜里睡觉,也要压着你缠着你含着你握着你。如果有个人,如我这样,你会不会跟着她走?
七年,他们相恋了七年,在这七年里面,他渐渐的学会倔强的不去想以后,每一次争吵都能够让他绝望,而那些个属于过去的悲伤,统统已经死了。他不知道冥冥中是谁在左右着谁,而人的心,一直在偏离着哪一边?路要怎么走,才能够不遗憾不回头。似乎前后左右都只余黑洞。而阿朵带给他的,统统都是绝望,他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那样淡定,不明白当她出差回来以后看到他来不及收起的与午夜的酒吧里带回的女人搞乱的床铺时,怎样还能够依然保持冷静的沉默。有的时候他很想问她,你还爱我吗?或者已经不再在意?还是你同样的对我也很绝望,而承受了无数的绝望之后,才能够做到如此这般的绝对坚强?他很想问她,还要把自己滞留在过去多久,才能够抛开一切?
其实他是知道小末的,不仅知道小末,还知道乐乐的那本日记。
他与阿朵相恋了七年,就与小末和乐乐相处了七年。
七年,完全的可以把一个陌生人改变成为亲人。
你想要了解一个人,刚刚好,要花七年的时间。七,是一个宿命般的数字。
2004的夏天,阿朵第一次和他约会,他送阿朵回宿舍的时候,看到小末穿了一双圆头的新皮鞋,其实那双皮鞋不甚如意,但出于礼貌,他还是随口夸了一句,他说:“你的鞋子很好看。”从此后,小末所有的鞋都是圆头。
2006年的时候,乐乐再一次的与第N个交往的男友分手,这一次,她落魄到无家可归,于是搬来与他和阿朵同住,搬家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这个女人的行李全都是鞋。不同的款式,不同的风格,不同的质地。
那天之后,他问阿朵,乐乐不会有恋鞋癖吧?
阿朵说:“有的女人,一辈子只穿一种鞋,固执了一生都不明白,或者其它的鞋更能够体现出她的魅力和价值。有的女人,喜欢各种各样的鞋子,觉得靓丽的,觉得实用的,觉得不错的,都要统统的买回来,却不知道,有很多,是不适合她的,而既然已经买了,不穿又是那样的可惜。其实不管是什么鞋,重要是合脚,就像是感情也是一样的,最美妙的是和谐,且不能够贪图鞋子的五颜六色与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仅仅是鞋,而自己感受的是脚。许多人都不明白,脚比鞋重要。”
良路听了便问阿朵:“那您看我这双鞋还合您大小姐的脚吗?”
阿朵笑了笑,然后对他说:“你不是我的鞋,你是我的脚啊。”
想到这儿,良路流泪了。
阿朵的身体一向孱弱,刚开始相处的时候,阿朵就曾经对他坦白过,自己很有可能不能够要孩子,那会扼杀掉她的健康与生命。良路不以为然。七年,因为爱,他戴了七年的避孕套。应该是那一次吧,那一次阿朵出差,他和公司的客户去酒吧谈生意,看到小末,打了招呼后,客户的眼睛就一直的粘在小末的身上,那是一笔很重要的单子,已经谈了很久没有结果,说不清楚是怎样的心理,他想他一定也是有多少暗示成份的。中途客户拉着小末离开了包房,回来的时候小末已经不在,客户一脸欣喜的拉着良路的手,很是痛快的签了合同,临走的时候对良路讲:“真没想到,你这个朋友还是处女啊。”那个晚上,良路喝的大醉,迷糊里被人送回了家,一个翻身,他就把这女人压在了身下,他只知道,自己非常需要一个发泄的出口。困惑、悲伤,内疚,对自己的厌恶,都让他控制不住的想要发泄。于是,他忘记了,第二天,是阿朵出差回来的日子。
应该就是从那天以后吧,阿朵虽然什么也没有讲,但是却开始拒绝使用避孕措施,她说:“良路,我给你生个孩子吧。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每一次良路都不置可否,漠不关心的随她而去。于是,有着先天性心脏病的阿朵不仅失去了孩子,至今还躺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当阿朵醒过来的时候,小末和乐乐同时到了医院。走的时候,小末抓住了良路的手,她说:“我知道你要一个机会,从此后,你可以安心与阿朵一起生活。”他望了望她,继续听到她说:“今晚,同城宾馆301。”
这一生,我都为爱你而生,若你不爱我,若你幸福,我只愿,为你无怨无悔的守侯过,为你倾尽全力的付出过,并为你疯狂迷醉的绽放过我的灵魂与身体。——小末。
一年后,良路与阿朵的婚礼。
婚礼当晚,阿朵在日记里写:“你说我仿佛没有一点烦恼的样子,这是你喜欢的,我的样子。即使眼睛告诉你,它有点忧伤。但嘴角依然扬起,嗓音清澈。然后,我开始害怕,在你我相识后的无数个日日夜夜里,我开始产生恐慌。我很害怕,你如果看见黑暗的角落里那个落寞的我呢?佝偻着身躯,孱弱的抽泣的样子。又或者是,半夜蜷缩身体,窝在椅子上,肆意的调皮的敲击键盘,发出孤独的声响的,那个缺乏安全感的样子?在很多个日子里,我一直的反复的想你为我而抛弃的那些花朵,那些抛弃,是否仅仅是因为,你只喜欢阳光里带一点泪滴的剧情,温馨里带一点伤感的故事,你只喜欢刚刚相识的时候你眼睛里无忧无虑般快乐的我。而不是这样一个,像吸毒似无法戒掉你,做不到一回头一转身,令你一离开就背负了无数的,那么多那么多的谴责,无奈的女子?我一直在想,或许原本不是你的错,原本也没有人犯错,但是所有都要你承担。就算曾经多爱,也在一瞬间,崩塌。爱,不表现则不存在,即使表现了,也不会存在,而有关于你毒品般的爱情,我该如何戒掉,才能够让你轻松爱我如初。”
弯弯于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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