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第二十七章 过二
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从上一章开始韩非子为我们列举了社会不良风气:无廉耻之心。遵守社会共识与道德规范要有廉耻之心作为基础,没有廉耻之心,也就没有了敬畏之心,人与动物无异。廉耻之心是人最后一道心理防线,突破了这一道防线,为人处世也就没有了标准与底线。
廉耻之心就是要有廉洁的操守和知羞耻之心。廉洁是一种行为标准与规范,而不是所谓的道德品质,廉洁之人并一定要清贫。廉洁要求为人处世不能有贪念,不属于自己的分毫不取,该是自己的一寸不让。廉洁的操守就是行为规范与要求,在此规范与要求下为人处世才会遵守法规与规则,因为法规与规则本身是平等无私的,遵守了法规与规则也就没有私利可图,自然就廉洁。
社会上的一切腐败贪污,都因违法乱纪而起,腐败分子首先突破了廉耻之心的约束,没有坚持廉洁的操守,继而违法乱纪。我们常说某些人突破了社会道德的底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说明社会风气与法制建设受到了破坏,违法乱纪者受不到应有的惩罚,国家律法的正义与权威只留在了条文规章中。
君主建立廉耻观,就是要约束与劝勉臣子,让他们不至于走到违法乱纪的地步,但问题是廉耻观的约束力与限制力有多大,如果没有国家律法做坚强后盾和强制约束与处罚,道德规范其实就是一张白纸。正如韩非子所列举的现今的士大夫不以肮脏卑鄙的勾当为耻,反而做起了官,有裙带关系和私人交情的人不按官阶次第而升官。这既是突破廉耻观的结果,也是国家执法不严的结果,或是没有依法治国的结果。
韩非子在这里没有明提“仁爱治国”的恶果,但从臣子所为间接的说明靠仁爱是治不了国的。仁爱治国是儒家的主张,而礼义廉耻正是儒家的思想。五代史冯道传论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可见,礼义廉耻在儒家仁爱治国论中的地位。韩非子明确指出,只有仁爱,没有律法,国家是治理不了的。
韩非子继续为我们列举社会不良风气,他指出“赏赐之,所以为重也;而战斗有功之士贫贱,而便辟优徒超级。”意思是:赏赐是用来使人尊贵的,但现在英勇作战的有功之士却贫贱不堪,而那些谄媚逢迎的人和优伶酒徒却得以越级做官。话不多说,前文已讲,法乱至此,无药可救,唯重典可治。
赏赐,是社会财富分配体系与君主意志和国家精神的体现,是国家行政体系正常运转的保障,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其价值与作用就应该是推动社会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但现在却是“战斗有功之士贫贱,而便辟优徒超级”,赏赐已经失去了它本有的价值与作用,反而成了扰乱社会与危害国家的行径。
韩非子认为“名号诚信,所以通威也;而主掩障,近习女谒并行,百官主爵迁人,用事者过矣。”意思是:名号和功业相符合关系到君主的威势和尊严,然而现实是君主受到蒙蔽,近臣宫女同时弄权,各个部门都能给人定爵和提升官吏。这些反常现象表明当权者措施已经严重失当了。
“名号”是确定国家各类关系的法定称呼,具有法律效益,代表着责、权、利,是社会各类问题依法处理的基础。名号,是社会价值与国家荣誉的体现,是国家律法首先要明确与确定的社会基础,人类社会就是一个关系社会,而名号确定了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关系网中的位置,位置确定了,责权利也就确定了。但,现在是君主受蒙,近臣与宫女弄权,官爵随定,无章无法。韩非子认为这一切的责任还是当权者的过错。赏赐与名号是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基础,这两者是君主着重建设与完善的治国之柱,现在出了问题,责任自然在君主。
【赏赐之,所以为重也;而战斗有功之士贫贱,而便辟优徒超级。名号诚信,所以通威也;而主掩障,近习女谒并行,百官主爵迁人,用事者过矣。】
人类社会如此复杂,所以圣贤之策在于化繁为简,一定关系,二定财富分配体系。关系分伦理关系与法定关系,伦理关系产生社会道德,法定关系产生法律效应,关系让人类社会在秩序中发展。而分配体系决定了社会经济基本模式与社会和谐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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