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深秋。
脚裹棉袜,着一双运动鞋,出门前再笼一件外套,实在是再舒适不过。城市里落叶乔木稀少,非得亲身上了街道,才能感受浓浓秋意。
路上的行人,一溜外套,还有个别穿薄款羽绒服的。嗬,无论怎样,到底是没人有勇气敢穿短裤短裙出行的。外套,总得有个大一点的口袋,除了放东西,一对情侣也正好手牵手放进去。我一直在想,他们两只手是十指紧扣呢,还是虎口相对,又或者只是放进兜里各顾各的。但有一点几乎可以确定,这个季节,两只手抓在一起,既不会出汗又不会冷,刚刚好。
我一个人走路,也习惯性把手放进上衣口袋,手沉沉的往下坠,衣服绷的笔直,等走过一段路,双手才拿出来有节奏地甩。没有风,走起路来一身轻松,只要这个路够长,感觉就能一直走下去。
街道两旁的店铺生意依旧好,人们还是吃着火锅撸着串儿,划拳欢呼的声音不绝于耳。只是仔细一看,水果店的商品已经换了一茬;服装店里的夏装也不见了踪影,秋装打折促销的广告牌立在门口。我是“狗鼻子”,已经闻着不知从何家飘来的羊肉香味。是的,此番节气,吃点清淡的羊肉,啧啧一口白酒,妙不可言;如若吃不惯羊肉,点份萝卜炖肉,也能回味无穷。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喔,是了。身体每个细胞都能感受到天气的变化,它最知道要什么。我竟自作聪明,误以为是大脑的想法。
热闹是别人的,我则偏爱僻静的地方。
立在街的尽头,微微闭着眼睛,一口气吸到脚底。这身体里边便充满着秋的气息,由内而外,清楚秋的味道后,才开始睁眼看看这深秋。
不落叶的树依旧是绿色,只不过神态懒散了。不是春日的如梦初醒,也不是夏日的生机勃勃,更没有冬日的死气沉沉,有些像略带倦意的美人。经历了冬春夏的洗礼,到了这深秋,方显出沉稳和韵味,真叫人喜欢。
这花草树木的倦怠,倒不能全怪了他们自己。你看,灰蒙蒙的天儿,阳光似有似无,人都打不起精神,更何况草木?也得亏因了这份倦怠,日子变得从容,一整个秋天的时间用来展示内涵。
这秋天的季节,像极了少妇。褪去了少女的青涩,泛着成熟的气息,却又尚未年老,真正是最好的年纪。春天带着羞涩,欲拒还迎;夏天热烈似火,热辣扑面;冬天冰冷无情,高高在上。秋天,而且是深秋,便是熟透的果子,鲜有人不爱的。妙!
忽的起了一阵风,忍不住打个冷颤。这风,可不似初秋时,一点都不可爱。这风有些残忍,仿佛告诉我们,这是秋的尾巴,冬天,已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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