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很简单,伏在案上在纸上涂鸦几笔就大功告成了,通常情形,只是感动自己一人而已。
若能成功的感动几个人,那便是芸芸众生中的佼佼者。
最成功的莫过于感动且佩服,进而研究起来,那便是好文章,其人其作品值得深读。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书,大抵是要读的,读精华还是泛览糟粕,这值得坐下来讨论一番。糟粕者不但其文毫无营养,满嘴胡沁,看似天南海北,天地人间,华丽广博,玄幻穿越,实则是一种令青少年人上瘾至幻的慢性杀人毒药,是一个内是骷髅外是披着人皮楚楚动人的美人,再罩上一件意淫的不知年代胡拼乱凑的华服,仅此而已。这便是真相。
依我而言宁要佳篇一字不要邪说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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