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程序选择的重要性与不请律师自以为是瞎胡搞的自作自受,弄巧成拙。如果请不请律师都一样的话,那谁花这冤枉钱。花钱买服务,自己搞是基础服务,请律师是增值服务,愿者上钩。如果我是律师,诉讼策略绝不会这么选。丫连啥时候复议啥时候诉讼都搞不清就开始怼了。
本文标题:超标的查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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