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勇气和你的勇气加起来,对付这个世界总够了吧?去向世界发出我们的声音,我一个人是不敢的,有了你,我就敢。”素云又在朗诵王小波写给妻子的情诗了,丈夫旻国正饶有兴致地为刚进的三分球叫好。
《爱你就像爱生命》,这是素云最喜爱的书,晨起读夜里读甚至去卫生间也读。她用一种经年累月琢磨出的精准分贝和独特语气读,使她无论在屋子的哪个角落都能被旻国听到,又要假装是专心致志念给自己听的,全然没有应和旻国的意味。她挺直腰板,双手反剪在身后,依着记忆里年轻时的步子踱来踱去,故意从卧室挪到电视机前。素云漫不经心地背诵,漫不经心地在旻国面前晃来晃去,漫不经心地偷偷打量他,渴望得到他浪漫的回应。可她忽略了,这酸溜溜的话已经在家里回荡了整整20年,从60平米回荡到200平,从坑坑洼洼的水泥地回荡到光溜溜的木地板,从年轻的肌肤回荡到眼角深深的褶子间。旻国也晃来晃去,尽力在妻子的裙摆旁找出一道看球赛的空间。突然他不晃了,因为他注意到妻子脸上倾泻而下的失望。“老婆不要生气,看完这场比赛我们就去过20周年纪念好吗?我可是订在了上等餐厅,今天想买什么随便花!”看着丈夫肥厚的嘴唇和凸起的大肚子,素云欲言又止。
素云的爸妈都是那个年代少有的知识分子,家境殷实书香扑鼻,素云也出落成一个温婉的才女。身姿婀娜,袅袅婷婷,出口成章,极富教养。加上自小没经历过风浪,身上总有种婴儿般纯真乖巧的气息。到了出嫁的年纪,提亲的媒人往来不绝,素云看都不看一眼。她内心早有所属,那个同校生,那个古铜色皮肤的大男孩。素云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和她认识的所有男孩都不一样。他爱打架,会骑摩托车,不礼貌也不羞涩,天天对着漂亮女孩吹口哨。他常穿的破破烂烂。老师们都说他极没教养,可素云一直幻想自己会成为那个坐在他摩托车后座的女孩。后来素云知道了他的名字,后来素云和他谈了恋爱,再后来事情传到家人耳朵里。“要么和他分开,要么再也不许踏进家门!”素云攥紧拳头,平生唯一一次大着嗓门叫喊“我就是要和他在一起!”后来,他们结婚了,住在60平米的小屋里。再后来,他们有了孩子,取名叫阳光。
许多细节已经模糊,素云只记得,刚开始那几年,生活艰难但且快乐。和所有贫穷夫妻一样,白天他和她辛苦劳作,晚上她和他相拥而眠。素云喜欢靠在旻国胸口背王小波,旻国则见缝插针地回应一句坏坏的蜜语。那时候的一切都浪漫,潮湿浪漫,黑暗浪漫,咸腥的汗液夹杂着美丽的荷尔蒙,一切都无比浪漫。
渐渐地,大家开始不满足了。素云想要个大屋子,想要洋气的小皮鞋和碎花裙子。旻国也想要,他想要的更多。他要大屋子,要彩电冰箱,要老丈人不会隔三差五过来骂自己无能让素云跟着受罪,要同学聚会时热情洋溢的光彩。于是他拼命工作,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肚子越来越大,头发也越掉越多了。直到屋子换成了200平。客厅中间的吊灯还是旻国专门挑选的欧洲皇室风格,闪耀着贵气。他知道素云极不喜欢它,但他坚持“这灯体现了我的价值”。
慢慢的,随着阳光去了大学,家里只剩下素云和一周回一趟家的旻国。今天是他们20周年结婚纪念日,昨晚说好的,今天谁都不准去工作。
“我把我的整个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老婆,你就让我看完这场!”“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你在搞什么!”“只有一点好,爱你……”“我说了我看完这集,你到底想干什么!”“我想要……”“还想要什么?大房子给你了,首饰给你,给你吃山珍海味,给你穿最好看的衣服,你还想要什么?”素云注意到丈夫铮亮的头顶,随着怒气暴起青筋;她打量他堆叠的肚腩,早已丢失从前的潇洒;她低下头看旻国送她的新鞋,上等的皮质闪着高雅的光。她考量自己的家,多么努力的老公,优秀争气的儿子,安静的要死的空气。她又努力回想原来那个家,小小的黑暗的欢乐的,充满浪漫的情诗。她知道一切回不去了,她咒骂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
“对不起,我去趟书房。”
素云把搁在架子最显眼地方的那本诗集——《爱你就像爱生命》——抽出来,习惯性地掸了掸。她像告别一位老朋友,不,是告别情人那样,吻它的封页,然后闭眼丢进垃圾桶。
出来时,旻国刚好看完球赛,“你说想要什么?”素云盯着书房门,头也不回地说“我想要一条裙子。”“简单嘛,不是跟你说了今天钱随便花。”丈夫晃了晃自己的金手链,从容得意地笑了。
他没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溃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