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开了,一年一回,今年似乎格外久些。
我记不清楚,一年又一年,我总是记不清楚。
1
我认识他的时间颇久了,我这人一年一年过去留下来的朋友不多,回神想想,他竟已是我认识多年的好友,这感觉实在奇妙。
我认识他的时候还在玩漂流瓶。之后的好几年里我每次想起来都试图翻那时候留下的痕迹,但都不可得。缘分使然,相识一场。源头已不可追溯,多久我也得忘了他。生不知何来,死不知何去,无疾而终,仅此而已。趁我还记得一点,打几个字,权当……开玩笑,我总是忘不掉罢了。
而后我们便聊得投机了,转到加了QQ——这就算是相识。想想也觉得敷衍,我也不知那日是晴是雨,是什么花开了什么花谢了,漫天而来的数据流里,连蜘蛛纸牌的烟花也没炸一下,衬不出那一天有多独特。
但那是个夏日,我还记得这点是因为那是他人生中最漫长的假期,所以才无聊极的连漂流瓶都玩了。文艺点说,美好的事情都发生在夏日。无论后来看了多少部夏天里发生的致郁作品,我也要高声喊美好的事情都发生在夏日。感谢夏天。如果要我选择的话,另一个平行世界的我和他要相识在夏日浓阴里的不经意一瞥。去他的该死的漂流瓶。
2
人是不作不死的。就像眼见的我们关系就要淡了,再过几个星期几个月我们就能彼此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却有不知何种力量叫我点开他头像,问了他一句,写信吗朋友?
傻透了。
只有小孩子才写信。还叽叽喳喳数张纸最后不知所云,明明没活几年就好像经历好多事认识好多人,连知识都自觉了解不少。所以看到他的信的时候,我惊讶于他的童年小学初中高中,也惊讶于他的爱。他似乎活生生站在我面前,血肉一丝一缕的生长拼合,从比我小到比我高,高了许多。圆眼睛渐渐拉长了,凝视着我,有淡淡的笑意。
即使那双眼睛是透过我看向窗边的女孩,那个女孩子穿着白色T恤和淡蓝色的牛仔裤,伸手把碎发撩到耳后。我脑补里自动给她打上光,清爽而宁静。太难过了,那正好是夏日里的一瞥。
我天天渴望着从信箱里看到他的信。即使我能在qq上找他说话,即使我知道昨天我的信才刚寄出去。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喜欢,我也不知道我的脑子里当时在想什么,我那个时候喜欢过很多个男孩子,一个又一个的,或者同时喜欢着。从现在的眼光看,那或许只是欣赏,或者是看多了言情小说臆想着自己是女主角。女主角总是要有一个男主角用来喜欢的。
3
有一天我问了他的电话。拨电话前我做了很久的思想准备,拨通的时候我兴奋极了,对着那个我幻想了很多次出现火灾就开锁拉开跑出去的窗户,窗户外面是一片草地。那时候是冬天,南方冬天的草低了些,但风吹过去,还是能快快乐乐的跳场舞。
他夸我声音好听,跳的华尔兹更欢快起来。我没能描述出他的声音,我也没告诉他我是很喜欢的。不过一个小姑娘的喜欢与否,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我们打了很长时间的电话,那个时候我还没意识到别人会烦自己这回事,所以我叽叽喳喳并且乐此不疲。他说他站在窗边,彼时天已经黑了,能看见月亮。我记得这点是因为我试图画下来,不过因为技术不精,最后留下了一本黑历史。
后来电话的终结是因为我家电话没话费停机了,后来能打时我再也没有了拨通的勇气。
我有时候很气自己记得这样清楚,我在乎的点点滴滴是别人记忆里用碎纸机割碎了丢在一旁的垃圾,或者干脆烧了,唯一的存在是空中飘着的灰烬、星星火点。
我不止一次的怀疑那不是喜欢。那只是少女时期玫瑰色的绮梦,是不可得的执念,是喜欢的幻象——我喜欢的或许只是喜欢且沉迷于喜欢的自己。
4
我人生中有很多个智障的桥段。比如给一个未曾蒙面的人发短信说我喜欢他,还是在他看来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但被拒绝我还是象征性的掉了几滴泪。毕竟是个小孩子,现在的我想。
那之后他便不怎么理我。
流云反复,木枯复荣,我有时周末难得早起,爬起来盯着窗外发呆,下笔写几句寄不出去的话聊作安慰。
我十分渴望成为很酷的人。拿得起放得下,说了再见便挥手,就此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若能后会有期便是缘分,若不能则江湖浩渺,过客匆匆。
我总做不到。无赖得过分了,恨不得揪着自己耳朵这样说。
只是一天天的,我们话更加少了。而我还忘不掉,真是奇迹。
5
我有一次跟高中同桌提起过他。是作为女生间的秘密交换。很可惜的是她的故事死了,我的故事也死了。我们友谊倒是因为少女的心事结合在一起,到今天也是很好的朋友。可能这就是福祸相依吧,如果想得好点的话。又比如因为他我认识了好几个作家并成为了他们的脑残粉。
我有时候会后悔认识过他,但无法否认他在我的人生里留下了一道道不可磨灭的印迹。填不平刮不去,时过境迁,和我这个人焊在了一起。
虽然话少,但我们关系还算好,表面是还可以的朋友了。
朱生豪这人很有趣,有一次云:“以前我最大的野心,便是成为你的好朋友;现在我的野心,便是希望这样的友谊能持续到死时。”
我差不多也是这么个意思。但我着实很贪心,仍在心里暗暗的想:我要去他去过的地方,吃他吃过的东西,然后站在他面前,喊我喜欢他。
6
小说里的主角总是很强的,我以前看过一部中考前几个月为了喜欢的人一举多了几百分。由此可见我并不是什么主角,或者我的喜欢实在是马马虎虎。
我也想过去他的大学,没几分钟便被现实击败了。
高考那天群情很是激昂,好几对情侣腻腻歪歪着。她们过来想听我的八卦,我第一次在众人面前承认我的喜欢,并扬言了永远这个词。我大抵那时中二期还没过,对自己的承受能力也不太了解。
我忘了我那时和他说过什么没有,他那时要去国外,我很是难过。我说我们还没相见他就走了此后便隔了半天,他问我有什么区别。好吧,我合眸倒在床上,也没什么区别。
我真是一点也不酷。
7
大学里喜欢一词仿佛被提及的次数多了n倍。喜欢,在一起,谈恋爱——他在艾特想和喜欢的人一起去什么地方的微博里艾特了我。
当时我的心情是几何呢,我前几日刚下定了决心不想再喜欢他了。喜欢一个人实在是耗费精力的事,你来我往互相揣度着,哦只是我单方面揣度着。
那是美术课,一上便一个下午。也是个有着桂花香气的初秋,教室在一楼,外边长满了不知名的灌木,我在窗边,光影斑驳。我捂着发热的胸口竟是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忍不住和室友要了张餐巾纸,心里想,无论如何便也晚了。
我故作平常的问他,他什么也没说。我一时狠了心,就当你我不相识了吧。
8
那天我去了沈园。据说是钗头凤的沈园,于我也是摸鱼儿的沈园。
钗头凤是大悲,是世事无奈,是爱情在股掌中被碾碎了,养了那满城春色,依依杨柳。摸鱼儿要轻松许多,是白茫茫的一片沈园里,两个人心意相通,吹走了多年灰尘,相拥着走在河边的故事。
我却是一个人去的。火车上我看着外面景色飞速的后退,终究没忍住要发出点声音来。然后,便当是我走了,若一去不回,便一去不回。
说来搞笑,那天不知道谁给我发了短信,问我好不好。我傻兮兮的以为是他,于是整个园子里就我傻坐在池水旁,风乍起,思绪不知飞去了何地。
沈园是宁静的,草木也好,池水也好,悠悠然然。这场一个人表演的剧目,在我念了一段不知所云的长台词后落幕。
9
怀念这个词我很是讨厌。回忆若是从身体里一丝一缕的漫延开来,不一会就灌铅似的沉重,如果有幸堕入深海里,便能海水倒灌,日月无光。
我跑去了那个他待了好几年的城市。我以前说要去那玩,他说有什么可去的,没什么可玩的地方。但我偷偷过去坐一会,仿佛是坐在他家里,虽然他人不在,痕迹也快没了,我只好一点一点臆想着。
那个城市我在一个很喜欢的作家文里看到过,他写了夏日浓阴下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的少年,肆意而潇洒。虽然我现在看过去只有滚滚而去的汽车,呼啸而奔驰。
我不知道该如何结尾了。我是否应该释怀并忘却?
或者说,我喜欢他,我喜欢过他,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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