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离婚了。
我不是她的粉丝,但看到新闻,还是哭了。
因为当年和我一起看《都是天使惹的祸》的人,都渐渐消失在人海。
他们大多已经成家立业,996或带娃狗,多多少少被生活折磨得毛孔粗大、满嘴油腻。

我怀念那时候的青春,就像怀念电视剧里林晓如那双明媚的眼。
那样的眼睛,我们都曾拥有。
那时候和李小璐一样被少男少女们喜欢的,还有周杰伦、蔡依林这样的青春偶像。
课间十分钟,男生会霸占整个走廊,比划着永远也学不会的双节棍。
女生们则相约着去洗手间,一路哼唱着蔡依林的布拉格。
饶雪漫写道:没有人永远十七岁,但永远有人十七岁,因为依赖一份只有我记得的回忆,我已经长大。长到可以勇敢的面对人间所有的风风雨雨。
十七岁的你,现在在哪里?
十七岁,你有没有过,暗恋着的或是明恋着的,以及热恋着的人呢?
有没有穿着心爱的白裙子从他的窗前假装不经意的经过,那段路,应该是最长的路吧。
有没有在深夜里,写下数十页想要对他说的话,然后打包收藏到盒子里,那封信,应该是最长的吧。
有没有在孤独无助的时候,守着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却最终没有拨出,那些咽下的话,应该是最真的吧。

最喜欢还是日本的动漫故事《秒速五厘米》
曾经可以跨过山河去寻找的你,以秒速五厘米的速度,变成插肩而过也不敢微笑问候的人。
我知道,在你的世界里,一定有着这样一个人。
曾经你们心贴着心,曾有过最默契的笑,有过最放肆的哭。
但是某一天,默契的变成了心里都不再提及的人。
只是在某个十字路口,某天的阳光底下,某一首歌曲响起时,突然想起来,曾经有过一个人,似乎曾住在我心底。

最近刷网页时看到一句话:来者要惜,去者要放。
突然就想起了你。
既然已在人海里走散,那么,不如在心底向那时的你我道别。
人生是一场旅行,不是所有人都去向同一个地方。
好在你我曾相识,那段回忆,足以让余生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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