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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旧事 | 浪荡吧,反正北京四季你最爱的是秋季

帝都旧事 | 浪荡吧,反正北京四季你最爱的是秋季

作者: 四夕Misssixi | 来源:发表于2017-08-13 12:28 被阅读13次

    文 | 四夕

    图 | 网络

    8月7号,北京立秋,晴天。

    天朗气清里温和的风阵阵袭来,提示着被这个城市携裹的人们,过了今天就进入了北京最美的季节。

    北平的秋天被很多诗人词者、摄影达人、画家名手、写手过客用各种各样的笔调手法描述过。

    从历史那头到这头,他始终美得动人而隽永,美得别致而普通,美得深刻而平凡,美得落拓而肆意。

    其实对于北京,我一直存着很重的隔阂感。

    一方面被他的博大和历史所折服,甘愿沉醉在他的细节末节里讨生活,去沉沦和痴迷,去妥协和坚持。

    一方面却时刻感受着他的帝王霸气和疏离,反复触及他骨子里是盛气凌人和温和包容,所以宁愿远观和固守。

    所以习惯性称呼为:帝都。

    带着我的敬仰和疏离,也带着我的欣赏和欢喜。

    不是“北京”的国际化和正常化,也不是“北平”的历史感和文化感。

    我无数次问我自己:我喜欢这里吗?

    也无数次被不同的人询问:你要留在北京多久?

    我都是嬉笑着搪塞过去,因为我也不知道。

    其实我不喜欢北京。

    不喜欢他并不独有的雾霾和凄寒,不喜欢他深夜依然拥挤的地铁,不喜欢他的迅疾无情和麻木不仁,不喜欢他似乎下一秒就会发生踩踏死亡事故的早高峰,不喜欢他一直在变一直在重建,不喜欢他草木稀疏却错综复杂的街道,不喜欢他的光怪陆离和贫富差距悬殊,不喜欢……

    可是我又很喜欢北京。

    喜欢他的包容大气,喜欢他独有的天朗气清,喜欢他在变化和不变之间游刃有余,喜欢他深夜依然生机盎然,喜欢他永远不知疲倦永远热情积极,喜欢他将时尚迅疾和缓慢原始剥离融合的恰到好处,喜欢……

    所以我一边矛盾的思考着这两个反复出现的问题,也一边坦然而匆忙的活在北京的角落里。

    大概是一切美好和喜欢,都在于还没有时间发现它变坏吧。

    毕竟旷日持久不容易。

    说到北京的秋天。

    这个我最喜欢的季节。

    如今在这里度过了两个四季轮回。

    曾经,我在这样的季节里到来,一见钟情于这座印象中和字面上的城市。

    时隔两年,又见他的秋天,却依然深爱,依然欢喜。

    我钟情而深情。

    也源于他不变的天朗气清和变换的草木凋零。

    其实北京有两个季节非常舒服,一个是春季,一个是秋季。

    因为这两个季节都将北方的清朗在城市的血脉筋骨里发挥到淋漓尽致,同时有藏有些许南方的细腻和柔软。

    虽然这两个季节,一个像清朗如风的少年,一个似温文尔雅的大叔。

    但是在你随意乱走或者骑车穿过草木丰茂的街角,他们却用同一种深情的姿态去撩拨你,也提醒你,并让你爱上他,那就是——风。

    这座城市并不独有,却不同于任何一座城市的风。

    春季的风会让你跟着生动活跃,而秋季的风则提醒你温和轻柔。晚风清凉,晨风温润,午间的风最温和,却都带着季节和城市的独特气味,或妖娆浓郁,或清新怡人,或燥热干燥,或温柔如水。

    嗯,该计划出行了,在北京的秋季里。

    不用走很远,不用想很多,也许都不用做太多计划和攻略。

    只要不辜负这天朗气清的日子 ,就好。

    毕竟一整个夏天,所有休息的日子都是窝居状态。

    在没有工作不必外出的夏天,最喜欢窝在空调的房间,拉上窗帘,放着民谣或者后摇,看细微的光透过缝隙在房间里忽明忽暗,照在绿萝上,绿色的叶子在黯淡的房间里开始闪闪发光,翩翩起舞,整个人都要沉醉在这样的时光里,从清晨到日暮,做菜、看剧、画画、看书、写东西、看电影、安眠或者什么也不干的发呆。

    而春天的时候,喜欢去看花。

    独自一人或者约一个人,不在清晨或者中午,而是黄昏傍晚时分。阳光朗朗,风声亦是,花开在暮色四合的暮光里,少了春日白天的跃跃欲试,没了阳光照耀下的争奇斗艳,显得生动轻盈。这样的时候去看花,会让人安静下来。流连徘徊,然后在春风的清凉中清醒自在离开。

    冬天的时候,喜欢独自去空旷的地方。

    一切曾经熙熙攘攘的地方,马路、广场、公园、河边或者小区的花园,在冬天都会变得空荡清寂;雾霾笼罩下,人群行色匆匆从,你逆流而行或者顺流而上,都会在那曾经人声沸腾的地方发现骨感的美好;偶尔遇上空气清寒的时候,必定是落雪的午夜或者是清晨,世界一片苍茫,人至于宇宙之渺小和无力,某些感触的忽明忽暗显得微不足道,这样的时候散步或者待在窗前发呆。

    唯独秋天,适合出行。

    适合生活在北京,却不喜欢人潮汹涌里看风景的人,独自或者结伴、无目的而缓慢地出行;在陌生的大街小巷找吃的,然后找个街角的咖啡店或者书店,一坐可以是一整天,顺便踩踩那一地的落叶,或墨绿或昏黄或青翠或斑驳。阳光不再暴烈,透着温和的气息,风渐走渐凉,人在这样的晨光或者暮色里都会随之温文尔雅起来,真是一点时间都舍不得浪费呀。

    最喜欢这样的季节里,在城市的角落里乱走。

    也许不经意间,会遇见一场雨和某些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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