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爱当官的人,终于当了官,是个中层。用他的话说,在单位里,只要不是一把,就要矮为中层。但他的这个中层当得相当惨烈,经常挨一把的骂。而且,不是在班子会上,就是在群众会上。只要有人,他就得挨骂。但,无论领导怎么骂,他都会坐在那儿挨着。有时候,还若无其事地抬眼往四下里看看,仿佛骂的是别人,不是自己。
酒后,他也骂领导,破口大骂。但,是操着家乡的方言骂,谁也听不懂。同去喝酒的人,都觉得他憋屈,鼓动他用普通话骂出来,这样可以畅美一些。但,只要转到普通话,他就骂不出来,不知道为什么。
大家都觉得他没出息。果然,这是个记吃不记骂的人。第二天,继续往领导那里去,领了骂,依旧满脸和顺,祥光缭绕的。
这么有趣的故事,哪里听来的呢?
我很乐于告诉你,书上看到的啊。
作者马德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句中的人仿佛穿过页面站立在我的眼帘:讨好权贵时的眉眼谦卑,偶尔背后一番张狂。他在文末说,或许,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人,原本就是该挨骂的吧。
读完这个故事时,我不禁噗呲一声笑了。
书妆点了我的生活,感染着我的情绪,也滋润我的心田。在我哈哈大笑的同时,也领悟到一些有关人生的哲理。
在网络四通八达的今天,作为现代人的我们,移步到讯号覆盖的地方,打开智能手机,就能接收颇多。微信公众号内容五花八门,信息多如牛毛,足不出户便可事事皆知。略带文艺范的人,读读一些电子书,不但可以消磨时光,亦是一种乐趣和休闲。
方便快捷,是电子化生活的主要特色,如今还有多少人热衷于纸质书籍呢?
可我却独独偏爱它。
当手指与书籍中的一页页纸张肌肤相亲时,我整个人便沉沦在了那隽永的世界里,不可自拔。忘掉了世事的繁琐与纷扰,一切变得风烟俱静。就像是,给在尘世行走的心灵来一场无比舒适的温泉浴,天地间万籁俱寂,于是所有疲惫一扫而光,只剩下赏心悦目,接着一颗心重新变得轻盈,丰润,充满活力。
遇上一篇好的文章,往往会反复读上它个三五遍,慢慢咀嚼字里行间的韵味。每一遍,都能品出作者不同的细腻与视角,让我生出许多赞叹:怎么可以写得这么美?怎么如此有才情?这细细阅读的情景仿若一个交友的过程,刚开始,是初识,朦朦胧胧的喜欢,随着第二遍的阅读,不断加深了解和吸引,第三遍,知道它美在哪里,希望可以拥抱它,第四遍第五遍的时候,我已经可以轻轻吟唱出整篇文章的旋律,成为脑海里的不能忘却的知己。
这与美好相约相守相爱的过程,电子书又怎么可以比拟?且不论我多么钟爱那打开书卷时散发出的墨香,单是从眼睛的舒服程度出发,电子书就不能博得我的好感。它更多的是像一种快餐,不够营养,不够美味,不够卫生,无法令人回味无穷,唯一的优点是方便。书籍则不同了,无论是在阳光温和的春天,大雨瓢泼的夏天,还是金桂飘香的秋天,白雪皑皑的冬天,均可以将它们捧在手中翻阅,不用担心变质腐烂,每一次品读,都会呈现出不一样的味道。甚至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读上一本书,心绪也慢慢变得平和,回归平静。将它们珍藏在书柜里,若干年后,它仍然像老朋友守候在柜子里,静静地等着和你叙旧。
我习惯在床头搁几本书,只为随时可以赴一场文字的约会。无论是晨光还是暮霭,目光与它相碰,总在刹那间激起爱的火花。与它共舞的日子,充满了无垠的诗意,也轻易能听见自己心底的声音。时光越是老去,越强烈亦越深深懂得,谁才是生命中不可替代的最爱。因此,在我灵魂深处的半亩花园,只为它保留位置。
我喜欢毕淑敏的书,在她温情的讲述里流淌着对生活的思考,探讨了生命的意义,她用自己的阅历,无偿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让我知道有时候一件极小的事情,也蕴藏着美,从而领略人生的曼妙。即使生命旅途偶尔有风雨,也要微笑着前行。她说,“我明白日常生活的核心,其实是如何善待每人仅有一次的生命如果你珍惜生命,就不必因小的苦恼而厌倦生活。因为泥沙俱下并不完美的生活,正是组成宝贵生命的原材料。”
我还喜欢马德的书,没有鸡汤,没有说理,往往透过某个人物,某件事情,将他的思想呈现在文字里。我尤其喜欢他这段话:“如果免不了深夜痛哭,希望你能明白你所后悔的事几乎都是自己的选择。当你独自熬过黑夜,希望你获取改变自己的力量,而不是拼命钻牛角尖,咒恨全世界对不起你。”
他们俩,一个让你更加从容不迫,一个让你学会轻松自在。
读民国时期那些大师的作品,循着他们的文字足迹,不但可以走进民国的历史天空,更能感受他们的风雅情怀。他们的文字大多质朴,没有华丽的辞藻与技巧的卖弄,却折射出很强的穿透力,跨过厚厚的岁月之门,散发着历久弥新的醇香。读到到情深处,常常令我落泪。
好的书籍,就像黑夜里悬在头顶的一盏明灯,指引着行人去到哪里;亦像良师益友,与你促膝畅谈,让你走出山重水复的困境,到达柳暗花明的喜悦。
慢慢地读书吧,没有什么不好。木心说,从前的日色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我觉得慢是一种熏陶,一种锤炼。一锅好汤,总是需要小火慢慢去熬,佐以情感,才能炖出浓,纯,香的口感。其实我不太相信一见钟情,有时候,有些东西来得越猛烈,消逝得越迅猛,惟细水长流才是永恒。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