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的《底层逻辑》一书中提到了三种对错观,分别是
1、法学家的对错观,法学家的对错观就是谁证据确凿是谁的错;(评论家)
2、经济学家的对错观,经济学家的对错观是谁社会总成本低谁的错;(政策制定者)
3、商人的对错观。商人的对错观是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真是人生)
先说一个假设的案例:坏人A诱骗好人B进入C未锁门的工地,B失足摔死了。请问,这是谁的错?
1、法学家的对错观:他认为是A的错误,因为这就是证据确凿的一次蓄意谋杀。
2、经济学家认为:整个社会为避免B被A诱骗进入C的工地要付出的成本,要比C把工地的门锁上的成本高得多,虽然惩罚C会让其觉得冤,但以后所有工地的拥有者就都会把门锁上了,于是这样的事情会大量减少。
3、商人可能会这样想:不管是A的错还是C的错,B都死了:不管让谁承担责任、B都无法起死回生--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B只能怪自己。
大家看事情的角度和立场不同。
法学家从法律地位角度进行判断谁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经济学家是从“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来判断一件事的对错在谁。
商人则是从对个体利益大小的角度,判断谁在事件中受到的损失最大,那么错就在谁。
了解了从不同角度出发的不同对错观,能解释人们在不同的场合下所采取的不同行为表现,亦即是站在不同立场上所做的“相对”对错观。
做为个人来看,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一件事情出现不好的结果时,责怪、埋怨、后悔都是无用的,它们改变不了结果。
如果自己有所损失,只能怪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改变事情最终的结果--靠自己,自强者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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