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见它是在楼后面的那条旧巷子里。
它与大多数的流浪猫并不一样。它的皮毛出奇的干净,性子也温柔,但是从眼神里流露出一种肃杀的清冷,犹如亲民的君主,又好似无情的炎魔。
其实它更像沭禾。
我把它抱回家,一路上它安静缩在我怀里,冷得发抖,偶尔抬头看我,低头时又把脸埋得更深。严冬已过,春寒依旧不容小觑。我猜它一定是费劲千辛万苦才躲过这场寒冬,却也在这寒风中,变得温顺起来。
我常听人说,流浪猫是养不久的。它总是在温饱过后向往更大的世界,全然不会记得你的好。它一走了之,从此退出你的生活,不会觉得内疚,也不会觉得难过。我向来是不同意他们这种说法的。即便真是如此,就算它一走了之,我想它仍然会记得有一个人曾喂它温饱,替它抓痒,把它抱在怀里,留在身边,像旧朋友一样谈天说笑。
沭禾曾经对我这种想法嗤之以鼻:“他若是真的在意你,又怎么会迟迟不肯回家呢。”
我跟沭禾在冬天相识,在夏天告别,在秒针分针交替转动着的无数个日夜里喝酒谈天,怀念过去,憧憬未来,以一副相见恨晚的模样整日泡在矫情里惺惺相惜。直到有一天,她清醒过来,她说她不要过这样的生活了,于是起身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这一走,我竟再也没见过她。
她就这么走了,如同她突然闯入一样又突然离开,像一场梦,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只有那些一起喝空了的酒罐,还在垃圾桶里固执的妄图证明一个人的存在。
她因何而出现,又因何而离开,当时我不曾猜透,如今倒也不想明白。毕竟人生一世,每个人都该有每个人的隐晦。
她同我讲过她年轻时候的许多事,笑过的、哭过的、离散的、消失的,一切的一切,她都在这异乡的土地上,同一位异乡人一起,不停翻开,又不断合上。
她说:“温良,你让我想起一位故人,我遇见你,像久别重逢。”
“可是我这一生,恐怕再也不能见到他。”
夏夜的晚风撩动着她微微泛红的脸颊,似是温柔的抚摸,又像是沉默的怜悯。“那些旧事,不提也罢。”她语调温柔,目光却好似凛冬将至时凝结成的冰,在这热气氤氲的空气里缓慢的蒸发。
沭禾离开的第二年初春,我捡到怀里的这只猫。
它一身雪白的毛发顺滑,目光桀骜,透着冷艳,举止却温柔。它额头上有一小撮黑色,宛若二郎神的第三只眼睛,显出些神气,也代表着独一无二。我给她起名:沭禾。我很少叫她的这个名字,喊的最多的还是白公子。它倒也颇喜欢这个名字,每次喊它,总是高兴的不亦乐乎。
我常常纳闷它为何如此乖巧懂事,心想这猫多半是被谁丢弃了的。这样一想便觉得小家伙可怜,这里的冬天出奇的冷,寒风凛冽一不注意便侵入骨髓,不知道它是经历了怎样的一番曲折。
沈屹洲回来后看见她,笑着说“温良你怎么养猫了”,然后倒了一小碟奶粉算是它的晚餐。“楼后巷子里捡到的,估计是被谁丢在那儿的。”我收拾好厨房,把最后一盘菜端上桌,“吃饭吧。”
沭禾姓陈,老家在山西。据她说,她已经十多年没有回去过了。“我妈走的时候我回去看过一眼,然后就没再回去了。”沭禾这样跟我讲。她说她跟父亲的矛盾可以从出生开始算起,一直延续到她高中毕业终于如愿以偿从那座小城里逃了出来。
她用了“逃”,而不是“离开”。
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有着一张标致的脸,可美中不足的是她皮肤偏黑,岁月与生活带给她的细小刻痕已然已经明明白白的显露在不易察觉的位置。她曾来沈屹洲的工作室拍过写真,化妆师有些惋惜的看着那张脸,她私下里偷偷过来跟我讲,“她要是白一点,一定是个美人坯子。”
不过那套写真依旧很美,她笑的温柔,目光里却透着坚韧。
“我常常觉得自己像野猫一样,桀骜不驯,独自在这城市里游荡。”我不答,她就自己喝酒,喝的兴起会唱两首歌给我听,也会抱着我的吉他弹一些我没听过的民谣。
说起来,我跟沭禾能够认识也是因为民谣。
那年冬天来得特别早,温度忽上忽下持续了一段时间后突然的骤降让整座城的人一夜之间傻了眼。突如其来的流感刮起了一阵飓风,沈屹洲也不幸被卷入旋涡。他打完点滴之后我们选择走路回家。在路过人民广场的时候他看见有一个抱着吉他的女人在唱歌。她唱宋冬野的《鸽子》,唱的投入,时不时有路人停下观看拍照。“去看看。”沈屹洲说。
现在的我对同沭禾初次见面时她的具体模样已经辩不清楚了,只记得那天她穿一件酒红色大衣,长发散开披在风里,在人群里格外的耀眼。
能够有交集全是因为她是我们对面的租客。沭禾说她在这里住了已有两年,在我搬来这里之前,她就已经住在那里了。她没有固定的工作,偶尔会教一些孩子弹吉他,收微薄的学费,也时不时的去酒吧唱歌,但给的钱也并不多。“你来我这儿做接待怎么样?”沈屹洲仿佛想到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办法,但被沭禾婉言谢绝了。
之后便没有人再问过沭禾现在是做什么工作,赚的钱会不会够花。后来她会经常到我家来蹭饭喝酒,自顾自的讲一些她的故事与我们听。我有时觉得她不像个风尘女子,她落满了一身的尘土,却依然逍遥自在地行走在这大地上。
沭禾离开的时候,是初夏。
那天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她像平常一样来我家吃饭,喝酒,谈天,扯一些笑话,三个人嘻嘻哈哈到很晚。她起身告别,我们礼貌的再见。
她走得悄无声息。直到对面换了新的租客,我才恍然发觉她已经离开了。我几次想要打电话问她,但始终都是那个机械的声音一遍一遍的重复“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她不辞而别。这也算不得不辞,她曾在晚饭后认真的同我们说再见,可谁又知道,那竟是最后一次见面了。
如今是初春,沭禾走后的又一年的初春。沈屹洲坐在沙发上逗猫,我一个人站在阳台上,点了根烟。
我是在圣诞节那天接到沭禾的视频电话的。她在警局,面容很憔悴,笑的依旧很好看,我竟没有注意过她的酒窝。
“你怎么了?”我问她。
她摇摇头,问身旁的警察她可以点根烟么。那个年轻的小警察在流露出一种不知是怜悯还是同情的目光之后满足了她这个要求。
“承认错误。”她说。
“我不想再躲了,这样的日子,太累了。”她语气平淡,缓慢地吐出烟圈,长舒了一口气,“我杀过人。”
“我觉得你得知道,毕竟...你跟一个杀人犯朝夕相处了几个月啊。”
“时间到了,我会写信给你的。”
她这么说完,接着屏幕变成黑色。
在这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在努力的去想,妄图从沭禾曾经同我说起过的往事里找出她到底杀了谁,是她父亲,还是背叛她的第一个男人。可我从她的语气里听不出深仇大恨和一定要置对方于死地才能觉得安心的感觉,她时而安静,时而荒唐,像个疯子,又楚楚可怜。如野猫一般,躲着这世间意外,在生活里处处小心,却又不断期待着明天的太阳。
我终于接到了她的信。她在狱中写来的信,写给我,以及沈屹洲。
信里讲了一个故事,她的故事,她的生活,她仅存的所有。
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屹洲,温良:
见信好。
我还是很怀念我们认识的那个冬天一起吃的火锅,如果有机会我想再吃一回。
我在里面很好,切勿挂念,一切随缘,你们大可忘了我。这封信就算诀别,你们还年轻,要有更好的发展。
其实有些事我一直没有同你们讲实话,比如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我的种种错事。说谎已经在逃亡中成了本能,我尽量躲避着人群不与任何人有任何交集,可没想到还是遇见了你们。温良,如果不是因为与你相差十岁,我怕是应该同小姑娘一样告诉你我有多喜欢跟你在一起。只是我不能,所以在我还没有陷入这段不知所起的感情之前,我选择了离开。
我觉得我应该把我所做的一切全部告诉你才好,但是又想在你心里保留一点美好的形象,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像我这样的人,从出生开始就被人唾骂,我不知我究竟得罪了哪路神仙,一定要忍受这样的生活。我拼命念书,为了有一天能如愿以偿离开那个地方再也不回去,我的确得偿所愿,你看,如今我已经再也回不去了。
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父亲的酮体与对门女人肌肤交缠在一起,事后他发现了我,并给了我一块糖叫我别告诉我的母亲。我照做了,他也变得愈发猖狂。我父亲是做运输的,开卡车,天南海北的跑,不常在家,对我并不好,只因为我是个女孩。对面的女人似乎是个寡妇,她与我母亲交好。母亲让我喊她刘阿姨,我却躲着生怕她因为我看见她和我父亲之间的事情来掐断我的脖子。
我父亲每次回家总是要先去刘阿姨家待一天,再装成风尘仆仆的样子跃进家门。我从来都只躲在我的小房间里不敢见他。他会给我带好些东西,像童话书,玩具,糖果,我全部收下,他那时对我也算客气,我也因为我掌握着他的小秘密沾沾自喜。但是好景不长,这种和谐在我小学毕业之后被彻底打破。
纸是包不住火的,我的母亲同所有女人一样有着高度敏感的神经,她终于发现了这件事,她哭的歇斯底里,父亲无奈,跑了出去。
他再回来的时候是在医院里。
他跑出去之后出了一场车祸,左腿算是废了,肇事司机逃逸,没有任何赔偿。他在医院里的日子全部都是我母亲日夜陪着过来的,他似乎感到愧疚,但是什么也没有说。
出院后他装了义肢,走路一跛一跛的,也很少再出门了。家里的钱全是我母亲卖菜做绣活赚来的。那刘寡妇也被她女儿接了去,日子就这么平淡着过了几年,直到我高考结束,那刘寡妇却又突然回来了。我母亲开始终日惶惶,可我一心想要离开,不愿意再看见父亲那张苦瓜一样的脸。她难过了好些日子,终于还是亲自送我上了火车。现在想起来,她送我的眼神,像是隔了一个世纪的漫长告别。
等我再回家,已经是母亲的葬礼了。我总觉得事有蹊跷,好端端一个人,没病没灾的,怎么会从山上跌了个跟头,就死了呢。送去火化前我看过一眼尸体,后脑勺上有好大一个血窟窿,像是被人硬生生拿砖头砸出来的。我去找父亲理论,他气急败坏的说你计较一个死人的事做什么。“早死晚死,她都是要死的!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不死也是个残废了,我不愿意你妈活着受罪。”他这么说的。
“你是不愿意我妈活着受罪,还是为了你跟那个女人能正大光明的在一起?”之后他给我一个耳光。这不是他第一次打我,自从年幼时他的秘密被我发现后讨好一般哄了我几个月,之后不顺心的事便接二连三,他拿我出气,拿母亲出气,直到出了车祸。而装了义肢后便更加变本加厉,他在夜里去赌,天还没亮的时候拖着一身酒气回家,我厌恶他,即便是他死后,我也一直厌恶他。
母亲的葬礼结束之后我离开了家。后来又带着表面上的风平浪静回去了一次,那天刘寡妇出门不在,他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喝酒。我说:“爸,我回来了。”
再之后,我趁他醉酒把他吊在天花板上。
我仓皇而逃。
意料之外,并没有人来打电话喊我回去,后来我打听过,那寡妇回家后见到我父亲吊在天花板上的尸体吓晕了,等她自己挣扎着起来之后掳走了我家所有值钱的东西一个人去到深圳投奔了她女儿。我父亲被发现的时候整个人已经腐烂发臭了。现在想一想他确实也没做过什么太大的错事,追求爱情的人没有错,他只是在不合适的时间里遇见了对的人而已。
那一年,我十八岁。
后来我遇见一个人,那大概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份爱情,我小心翼翼的保护着,却被他的妻子当头一棒,如梦初醒。我第一次被人骂着连穿衣服的机会都不留给我就这样赶出来,狼狈的一塌糊涂,后来我不再相信任何一个男人的花言巧语,可我总是说服自己这个世界没有想象的那么糟,遇见渣男的不会总是我。可不巧的是,我总是遇见,以至于我开始潦草的恋爱,不追究也不责怪,过着潦草的生活。也因此,做了人生第一件,唯一一件,我后悔一辈子的事。
我在我二十三岁生日那天错过了一个人,在他把那杯杯口边缘涂了氰化钾的饮料喝下去之前,我不相信他是真的爱我,可在那之后他的姐姐找到我,她说:“沭禾,他是真心的喜欢你,不在乎你的出身你的家境,每次他跟我提起你的时候,都是满脸的自豪。沭禾,你去自首吧。”
你像极了他。你们有着同一双真挚清澈的眸子,我从不相信这双眼睛会说谎,可我所见的事实是,他踩翻了的船跑来指着我破口大骂,我不敢相信我被人揪着头发像打扫垃圾一样赶了出来。他打了那个女人,他跑来找我解释,想来那个时候我根本听不进去他的任何说辞,他的言行在我眼里就像是曾经的父亲一样,在秘密被发现之后狼狈的讨好。直到我从他姐姐嘴里知道的真相,现在不提也罢,我始终无法全然相信谁,可,他已经去了,我犯了错,却不想承认,于是,我再一次逃走,逃了七年,直到遇见你,遇见你们。我觉得老天爷终于开眼了,在我做了种种错事之后他终于觉得剧情不能一如既往。在离开你们之后的一年里我一个人去了很多地方,我想我以后怕是再也不能看见这样美的景色了。
现在我已经不想继续再逃了,只有我一个人行走的生活,已经没什么乐趣了。我希望留给这个世界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我自己丑陋不堪。
希望屹洲的梦想可以实现,也希望你可以好好谈一次恋爱,然后我们一起失恋。就像屹洲说的。
就写到这里吧。
再见。
1.1日
陈沭禾
年初二,雪刚停。
这是同沭禾分别的第三个年头。
期间我们断断续续的通信,最后她没有再回给我。沈屹洲曾经去探视过她,说她笑的依旧那么好看,只是戾气已经没有了,像寻常女子一样。这一年我跟沈屹洲都没有回家过年,今天决定去看海。车子从小区门口驶出来,眼尖的沈屹洲发现一只被过路的汽车碾死的猫,尸体被扔在路边雪堆上,血已经凝固了。他把白公子拼命探出的头按下去,我只看了一眼,便觉得难过。
这些流浪猫的旅途终点无非是饿死,或者死在车轮下面。很少见过饿死的猫,但是被轮胎扎死的野猫,却是有的。沭禾的命运就像这些野猫一样,逃不过意外,也逃不过死亡。她在信里说,终究是要死去的,也终究是要带着内疚而离开的。
白公子桀骜不驯的眸子也在日渐相处的时间里被打磨,它同沈屹洲黏在一起的时间远胜过我,只有在我递给她食物的时候,她才想起来那个整日照顾她饮食起居的男人其实是我,然后讨好一般的蹭蹭。沈屹洲举着相机给这只捡来的白色猫咪拍了一套写真,最后他把镜头转向我,白公子站在我脚边。
“跟沭禾的合照。”
快门按下的一瞬间我才想起来,我同她竟没有一张合照,也没有好好回应过她对我的感情。
白公子在镜头里显得庄重又严肃,一脸的不苟言笑。
从海边回来后它显得慵懒了不少,因为调戏它被抓伤的沈屹洲在坚持去打狂犬疫苗,我笑他蠢,谁都知道猫怕水是天生的,他还是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
我们照常营业,每天接五六组拍摄,一直保持着不间断的状态,忙到很晚。偶尔在夜里惊醒,我会倒一杯冰水,站在落地窗前望着零星的昏黄路灯发呆。白公子睡在阳台,最近它会钻进沈屹洲的怀里浅眠,我看着空空的猫窝,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失落,像失去了什么一般,可自己什么都不曾拥有。
生活似乎又回到原本的起点,没有沭禾,没有歌声,不会在人民广场再遇见一个穿着酒红色大衣唱歌的女人,她随着时间的沉淀慢慢淡去,只留下那些照片还摆在房间里。我总以为我不会忘记她,可有些人偏偏就是这样,经过你短暂的生活,什么都没留下,什么也没带走。就好像你兴起喂饱的野猫,它来过,又离开,我们都记得,可谁都不会去开口怀念。
年后大好的春光里在人民广场躁动着的人群中夹杂着几声琴响,那首歌又开始唱起来。
“他们在别有用心的生活里翩翩舞蹈,你在我后半生的城市里长生不老。”
而我,没再见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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