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处僻静的地界儿,只有一座小客栈,周围绿意盎然花草丛生。
据说,老板年轻时候是个浪子,流连美色,好生快活。老板娘嘛,道听途说,是个风尘女子。
我发现那间客栈的时候,他们已经很久都没有生意了。
“这儿为什么没名字?”
“很久以前是有的,后来,觉得名字不重要。”
“我听说这里,是个难得的好住所。”
“你夸奖了,这儿不过是穷乡僻壤的交界处。若是喜欢,便多住几日,或许对你的病有帮助。”
我似懂非懂,进了自己的房间,准备好好睡一觉,希望别再做梦了。
花园偶尔传来犬吠的声音,我睡的不太安稳,便起床打算瞧瞧发生了什么事。却发现,我根本找不到通往那声音的路,难道是梦?
寻觅许久,也没见到老板的身影,倒是老板娘,一直保持初见时的姿势,窝在沙发里看书。我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她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放下书,走向我。
“梦,做了很久吧?”
我瞳孔紧缩,莫名惶恐,她能看到别人的心?我不过来了一日,却也未曾提到过那些噩梦。
“我看不到你的心,倒是你,不知做了什么梦,哭喊的声音,吵到了我。”她似乎懂了我的眼神,轻声说道
“抱歉,我做了噩梦。”
“你需要我找些安眠药给你吗?”
“没用的,我的梦,总是时不时会出现,安眠药帮不了我。你见过身着红裙的客人吗?”
她凝视了我几秒,终究还是未说出任何话,而我在她的眼中,看见了恐慌。那恐慌究竟来源于什么?我始终没有问出口。
之后的日子,我再也没有见过客栈老板,也没有打扰过老板娘,厨房的食材将近被我吃完,我准备离开,却又听到了那一声犬吠。
我身着红裙,化身你心中的恐惧,我不是你的药,我是你的梦魇。
顺着那声音,我来到客栈后面的花园,走得顺畅,似乎来过,却又记不起是何时。我清晰记得,上一次未曾发现这条路,这次又为何有了呢?
那只狗邋遢肮脏,在花园里刨那些湿土,我想阻止它,却发觉它嘴里叼着的居然是人的手指,我吓得跌落在地,可又忍不住想上前看看清楚。
好奇战胜了恐惧,我发不出任何声音,老板那双眼不再明亮,它们被挖走,难以想象那双血腥的手。他赤裸着身子,肢体凌乱,伤痕太多,分别不清哪个才是致命伤,手指缺了一个,大概是被那野狗叼下的,心中不免咒骂那野狗一句。
老板娘这几日倒也淡定,我赶忙跑回客栈,想问问,她究竟知不知道老板因何故而失踪几日,或者,这件事又根本就是她干的?
我敲了敲她的房门,无人回应,推开门走近她才发觉,这六月的空气里弥漫着一丝恶臭,她也死了,应当是畏罪自杀了罢,因为,我瞥见了她床头的遗书。
这个地方不安全,我要赶紧逃,让警察来查查这案子,却听到了警笛的声响,我想,我有救了。
警察出现的时候,我像看见了救命稻草,向他们跑去,回过头再望向客栈的时候,我看见了那身红衣,她朝我笑了,笑得我汗毛竖起。
我被带回了城市,终究是逃不掉那雪白的。
警方勘查了现场:花园里的男子,死于三天前,他的眼球被人用双手挖出,冷藏于冰箱。死前有明显的搏斗痕迹,就现场情况来看,他是被人杀死后拖到后花园来掩埋的。缺掉的无名指被人用刀子切下,周围没有可采取的脚印,也未曾发现那根手指,据称是被一只流浪狗叼走。老板娘躺在床上,遗书上称“我发现丈夫和他人的奸情,因此与丈夫争吵,吵闹中情绪失常而失手将他捅死,后为掩人耳目将他的尸体藏于后花园,我以死而赎罪,赎罪。”现场也未发现他杀痕迹,以现在掌握的证据,结束此案。
“你的意思是,她根本就没好?”
“她的臆想症更严重了,你们无法起诉她。”
“我懂了,谢谢您,陈教授。”
陈叔叔来看我的时候,我已经躺在床上多日不能动弹,不知是否是因为长途奔袭的缘故。警方再也没来找过我,我倒是清净了不少,可耳边的喧嚣却只增不减。
“我什么时候能出去啊?陈叔叔。”
“丫头,你出去,叔叔可就保护不了你了。”
我又梦到了那一袭红裙,梦到了那间小客栈的老板和老板娘,不过,老板身边的人是我。
“你说过,我是医你的药。”
那是我做的最后一个梦,红裙再也没有出现过,而我,清晰看见了自己,嘴角上扬,那身红裙,在我手上。
后记:
张爱玲曾写道:范柳原在细雨迷蒙的码头上迎接她。他说她的绿色玻璃雨衣像一只瓶,又注了一句:“药瓶。”她认为他在那里讽嘲她的孱弱,然而他又附耳加了一句:“你就是医我的药。”
那句话,他曾对我说过,而我,再也听不到了。
在他还是浪子的时候,我们相爱,他放浪不羁,我放任他的花心。大学四年,他虽顽劣不堪却也待我极好,他身边的位置,即便换了几个人,却也终究是我的。毕业的那一年,他在我耳旁说:“你啊,就是医我的药。”,然后,将戒指戴在了我的手上,他说要娶我,余生开个客栈,做点生意,慢慢活着。
可是后来,
他牵着另一个女人对我说:“对不起,我遇见了我的今生挚爱,我要带她走,给她一个家。”
我绝望地将戒指还给了他,恨意像绿草一样丛生,我开始做梦,梦到我把他们杀了,警察也定不了我的罪。醒来我开心极了,这个想法开始吞噬我,吞噬我。
父母察觉到我的异常,所以将我送去陈叔叔那里治疗。一年,两年,三年,直到第四年,他们断定我可以出去放放风了,临走前,陈叔叔对我说:“丫头,别怕,只要你回来,叔叔就能保护你。”
我坐车来到那间客栈,突然想起那天:
我穿着他送给我的红裙,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神情自若地接待了我,第一天晚上,我制造了鬼怪的动静,为了赶走其他的客人。第二天一早,我顺从地跟着他们离开,然后,又折回了那间客栈。所以,我记忆中的客栈,幽静少人烟。终于,我看到了惊讶的表情,他对我说:“怎么又回来了?”
她眼中也充满了惊讶,却依旧细细品读着她手里的书。我对他耳语:“你们看上去真般配。”他笑了,那笑容好熟悉,好熟悉,仿佛我就应该被抛弃。那刻,我决定做梦,不再控制。
梦里,我一袭红裙,拿着刀,质问他。
“分开后,你可曾想念过我片刻?”
他说:“恋恋风尘,我才知道,我最爱她,你成全过我们,何不再放了我?你的病,我治不好,我的,你也医不好。”
刀子太锋利,我收不住心底的愤怒与不甘。出奇地冷静,我处理了那些可能留下的印记。
我将刀子抵在她的脖颈上的时候,她平静地说:“我知道你会来的,却没料到,我和他终归是要应了那句誓言。”
她杯子里的安眠药,足以让她永远沉睡,我望着她倒下,她睡着了。
原来,遗书是我写的,我努力变得像她,连字迹都这般。即使我变得像她,他也不爱我,我早就知晓了答案的。
梦魇结束了,我的梦,他的梦,他们的梦。
后来我又梦到他们,她说:“你陷得越来越深了,已经无法逃脱,你的病,是人为的。”
我已没有精力再去追问答案,只是我突然想起一个故事:男老师和女学生相爱,他抛弃了结发妻子和尚在襁褓中的儿子,带着女学生远走高飞。后来女学生爱上了别的男人,想要离开自己的老师,老师虽放走了她,却不断打扰她的新生活,她和丈夫终于不堪重负,逃离了那座熟悉的城市。可男老师不甘心,他要报复,不论将牵扯多少人。而陈叔叔,就是那位老师,她,便是那个女学生。
她的话,我明白的很,可是,对与错有什么关系呢?人性的罪恶,永远存在,逃不掉的。她说得没错,我已经无法回头了,是我自愿沉沦,怨不得他人。
此去经年,纵有良辰美景,我也是看不见的了。
因为,我啊,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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