仄韵七律·《老子》早期注本与出土古本
@剑安(笑独行)[诗]
道德经诠推古哲,
河公王弼称雄杰。
河公曲致每延伸,
王弼直观时透彻。
黄老知常用静虚,
玄谈通变行疏拙。
帛书身现忽还原,
楚简相成排臆说。
注释:
1.河公,即河上公。
2.玄谈,指魏晋玄学。
3.帛书、楚简,分别指马王堆帛书本与郭店楚简本《老子》。帛书本《老子》分上下篇,先《德》后《道》,不分章,甲乙二本均据战国时期竹简本《老子》抄录,其间帛书甲本据学者考证乃抄录于秦汉之间(帛书乙本抄录于西汉初期),既为迄今发现最古老之全本《老子》抄本,亦为最接近原貌之古本《老子》(较王弼注本《老子》文本少三百字上下);楚简本刻录于战国中期,分章,但非全本,篇幅仅为通行传世本《老子》的五分之二(三组中篇幅最大的甲组隐约有上下篇之分),据学者考证当为通行传世本之节选(或以为乃源于帛书甲本所据《老子》底本之选编本)。
(己亥年二月初八至初九成咏于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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